陜西逐步落實防暑降溫費和高溫津貼新標準
前不久,省人社廳發布消息稱,經陜西省政府同意,全省決定對夏季防暑降溫費和高溫津貼標準進行調整。對此,記者從市人社局了解到,我市目前正在積極貫徹落實省人社廳相關要求,調整后的防暑降溫費和高溫津貼將于9月份逐步足額發放到位。
按省人社廳要求,室外作業人員的防暑降溫費由原來的每人每天10元提高到15元,其他人員由原來的每人每天6元提高到10元。發放時間為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調整后的.標準從2015年6月15日起執行;高溫津貼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天10元提高到25元。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高溫津貼由勞動者所在單位負擔,納入工資總額,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范圍內。調整后的標準從2015年7月1日起執行。其中特別提到,防暑降溫費和高溫津貼必須以現金的形式發放,不得以藥品、飲料、冷凍食品等實物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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