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貴州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解讀
3月28日,貴州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開幕,。該修正案草案對備受關注的貴州二孩生育政策、婚產假調整、獎勵扶助政策等一一作出細化。提出:取消因晚婚晚育延長的婚假和生育假。同時,除了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女方擬增加產假60天共158天,而男方可享受15天的護理假。
該修正案草案有望在3月31日下午舉行的常委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表決通過。
據了解,2015年1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明確“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并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各省(市、區)生育政策的調整、婚產假的確定、獎勵扶助政策的銜接、避孕節育措施的選擇等重大問題都需要由地方性法規規定。為貫徹落實計劃生育基本國策,亟須修訂《貴州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晚婚假取消結婚均可享受13天婚假
北京、上海、廣州等婚假有10天,天津、山東、江西等婚假只有3天……目前15省已經審議通過新的計生條例,對此,貴州的未婚者們一方面翹首以盼,另一方面也擔心焦慮。
“不求能夠像山西人那般好福氣,有整整30天的婚假;但求別像天津、浙江等省,僅僅只有3天婚假。”有人表示,如果只有3天的婚假,那么真心不想結婚了。
3月28日上午,隨著“條例修正案(草案)”提請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關于未婚者的擔心焦慮可迎刃而解。
據悉,為了適應政策調整,將政策導向從鼓勵晚婚晚育向鼓勵按政策生育轉變,該草案明確取消了因晚婚晚育延長的婚假和生育假。提出:國家工作人員、企事業單位職工依法登記結婚的,除了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外,增加婚假10天。
也就是說,結婚可享受13天婚假。
女方增加產假60天共158天男方享受護理假15天
在生育假方面,從目前已經審議通過新計生條例的15個省來看,北京產假128天至7個月,福建158天至180天,天津、上海、浙江等128天,山東、安徽、江西等158天。
記者了解到,女方產假方面,此前我省在產假期間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并落實節育手術的,最長可享受產假188天。而修正案草案提出,無論生育一孩還是二孩,除了享受國家規定的98天產假,都可以享受增加的60天產假,共158天。
男方護理假方面,此前我省規定男方護理假為7天。新草案提出為15天,比原來增加了8天。
值得一提的是,修正案草案還明確提出,在享受以上規定假期間的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不影響考勤、考核和晉級、晉職、提薪。
再婚前雙方子女合計為兩個可申請再生育一個
考慮到現行生育政策的連續性和一些家庭的實際情況,該修正案草案提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請再生育一個子女:
(一)已有兩個子女,其中一個子女或者兩個子女,經縣級人民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組織鑒定患有非遺傳性疾病,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生育的子女合計為兩個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子女,再婚后又生育一個子女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已領“獨子證”家庭繼續享受獎勵優惠
為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保持政策連續性和穩定性,該修正案草案進一步完善了獎勵扶助政策,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明確了獎勵扶助政策的`銜接。同時,明確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和依法生育兩個女孩并已落實絕育措施的家庭,可以繼續享受獎勵及優惠政策。
該修正案草案還提出,對于政策內生育的夫妻,提倡使用長效避孕節育措施,不再采取絕育措施,以體現人性化。結合我省實際,草案還對條例其他內容作了修改。
延伸閱讀
15個省份修改計生條例
目前已修改計生條例的15個省份中,均對產假進行了延長,延長后的產假天數在128天到7個月不等。
其中,天津、上海、浙江、廣東、湖北5地均在國家規定基本的98天生育假基礎上,增加了30天產假,將產假延長至128天。
廣西修改本地區計生條例后,產假達到了148天。
山西、山東、安徽、江西、寧夏、四川、遼寧7地的產假均增加至158天。而根據福建省新修改的計生條例,無論生育一孩還是二孩,女方都能享受158天至180天的假期。
北京方面則對女職工休產假制度做出了更靈活調整,根據新條例:除國家規定的98天產假外,女職工還可享受30天生育獎勵假;同時,女職工經所在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同意,可以再增加1至3個月的假期。也就是說,女職工產假最多可達7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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