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西藏實施穩崗補貼穩定就業新規定
記者日前從自治區勞動就業服務局獲悉,從2015年起,我區實施失業保險穩定就業崗位補貼政策,通過使用失業保險基金對企業給予補貼,幫助企業減輕負擔,穩定就業崗位。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照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穩崗補貼。目前,首批196家企業將享受穩崗補貼。
據了解,為進一步發揮失業保險在調整優化產業結構中預防失業、促進就業的作用,鼓勵企業穩定就業崗位,從2015年起,我區開始實施失業保險穩定就業崗位補貼政策,這一政策將執行至2020年底。申請穩崗補貼的企業必須符合國家及我區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和環保政策,依法參加失業保險,連續兩年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并且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我區城鎮登記失業率標準,企業的財務制度健全,管理運行規范,以上四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同時,符合條件的企業,每年最多享受一次穩崗補貼。
【2016西藏實施穩崗補貼穩定就業新規定】相關文章:
穩崗補貼的申請流程11-27
失業保險穩崗補貼如何申請06-26
長春社保補貼新規定02-18
淺談福建廈門失業保險穩崗補貼新政09-11
2016上海生育保險新規定有哪些08-14
云南省出臺失業保險穩崗新政07-30
4050社保補貼政策最新規定05-15
【薦】駕照扣分新規定01-06
2017年社保新規定09-24
2017西安社保新規定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