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慶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
失業金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下面是CN人才網小編整理的2017年重慶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歡迎閱讀,僅供參考!
2017年重慶市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將上調20%
近日,筆者從重慶江津區人力社保局獲悉,從今年1月起,該區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將上調20%,由每月875元增至1050元。由于上調,已按原標準領取1月失業保險金而產生的差額部分,該區就業和人才服務局將按新標準于本月底全部補發到位。
失業保險金申領條件有哪些?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一是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三是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辦理流程是什么?
首先由原用人單位在解除(終止)勞動關系15日內將失業人員檔案移交區就業和人才服務局。審核通過后,符合領取條件的失業人員攜相關資料于解除(終止)勞動關系60日內進行申領,申領地點在江津區內常住地鎮街就業社保所。
領取期間再就業怎么辦?
領取期間再就業,按規定應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但若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被用人單位吸納就業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或者自主創業的,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3個月(按90天計算),在再就業或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6個月(按180天計算)內,可申請領取一次性就業創業補助。補助額度為上次失業未領取的剩余期限失業保險金。
此外,該區就業和人才服務局還免費向失業人員提供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指導、職業介紹等各項就業服務,以幫助失業人員盡快實現就業創業。
領取標準
近日,重慶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聯合發文,從2017年1月開始,重慶市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統一調整為1050元/月。該項政策將惠及全市約4.5萬名失業人員。主要有三類人群將從中受益,分別是正在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失業人員、領取一次性生活補助金的農民工和領取一次性就業創業補助人員。
本次調標有3個特點:一是兩檔合并為一檔,原重慶失業保險金標準按照區域劃分為805元/月和875元/月兩個檔次,此次調標將兩檔合并為一檔,統一為1050元/月;二是標準最高漲三成,與原標準比較,此次調整比原來增長30%或20%,每月增加245元或175元;三是經辦機構主動補發減輕失業人員辦理負擔,對今年1月份已按照原標準發放待遇的,采取經辦機構主動補發的方式確保差額部分足額支付到相關銀行賬戶中,減少失業人員申請補發手續負擔。目前,各項待遇調整工作正在有序推進中,2月份或將全面兌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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