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小編給大家介紹2016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2016城鄉居民養老保險(1)
目前廣州實施的是2012年8月頒布的《廣州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行辦法》,截至今年9月,全市共有124萬城鄉居民參保,42萬人享受養老金待遇,平均養老金559元/月,其中基礎養老金為150元/月。
本次征求意見稿則將原個人繳費的第七檔(130元/月)調整為130元/月及以上,最高不超過300元/月;集體補助檔次第七檔(60元/月)調整為60元/月及以上,最高不超過300元/月。這意味著個人繳費的選擇范圍更大,選擇最高檔(第七檔)繳費的參保人退休后可享受更高的養老金。
沒有集體經濟組織或集體經濟組織未給予補助的參保人,可參照集體經濟組織補助標準自行繳費,并享受對應的政府補貼。
提出放開政府對參保人的補貼期限為15年的限制,這意味著,在政府最高補貼不變的情況下(即按照最高補助標準80元/月,補貼15年,總額為每人21600元),鼓勵已達到規定的繳費年限但政府補貼未達到21600元的參保人根據個人經濟狀況,選擇合適的繳費檔次繼續繳費,以充分享受政府的補貼。
養老金發放方法:
參保人死亡后的養老待遇問題,在本次征求意見稿中同樣得到修訂與完善:將喪葬撫恤費發放范圍擴大至在繳費的參保人死亡情形,喪葬撫恤費標準也由2600元提高至3000元。也就是說,修訂后的喪葬撫恤費發放范圍實現了全覆蓋,就算是沒有退休的參保人一旦身亡,家人也可獲得喪葬撫恤費。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參保人出國(境)定居但仍然保留我國國籍的,其個人賬戶予以保留,達到法定領取條件時,按照規定享有相應的養老金。參保人在領取養老金后出國(境)定居的,可繼續領取養老金。出國(境)定居并喪失我國國籍的人員,已按照有關規定參保或領取養老金的,應終止養老保險關系,停止按月領取養老金。經本人書面申請,可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戶余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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