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德州2014年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已完成
近日,德州市直企業2014年養老金調整工作已經結束,截至6月18日晚,德州市直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調整工作已經完成。調整后的養老金從1月份補發的待遇已經發到退休人員養老金的存折上。
本次調整是企業退休、退職人員,調整范圍是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退職人員(不含按省政府辦公廳魯政辦發〔2011〕64號文件等有關規定,辦理一次性補繳參保手續的人員,下同)。調整養老金仍然分固定部分和比例部分,固定部分退休人員是151.3元,退職人員是121元,比例部分為2013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4.8%。今年我市養老金調整系數由過去的0.85提高到0.89,突破過去10年的歷史記錄,因而也相應提高了退休人員的固定部分金額。
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下列人員再給予適當傾斜: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參加革命工作、享受當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提高100元;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以辦理退休手續時按規定確定的出生年月計算,下同)、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提高30元、50元和90元。其中,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75周歲和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分別提高220元、130元、240元。同時具備上述兩項條件的退休人員,可重復享受。
其中,對于新中國成立前老工人要求,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新中國成立前老工人,適當增加退休待遇。其中,紅軍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00元;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00元;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00元。本次增加的待遇,不作為計發一至三個月生活補貼的基數。
對于企業退休軍轉干部,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按每人每月50元提高基本養老金。
按省有關規定辦理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對2013年12月31日前按照魯政辦發〔2011〕64號等有關規定,辦理一次性補繳參保手續并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人員,具體的調整辦法如下:一是按規定的一檔標準繳費的,每人每月增加88元;按規定的二檔標準繳費的,每人每月增加72元;按規定的三檔標準繳費的,每人每月56元。二是按照繳費檔次增加養老金后,每人每月再提高50元。三是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以補繳納入統籌時認定的出生年月計算,下同)、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分別提高30元、50元和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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