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西統一城鄉居民醫保制度
7月28日,記者從自治區人社廳獲悉廣西2017年社保的一些政策,一起跟小編來看看吧!
農村居民與城鎮居民將享受同等的醫保待遇:
7月28日,記者從自治區人社廳獲悉,自治區人社廳、自治區衛計委近日聯合發布的《廣西壯族自治區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明確我區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工作時間表”。今年,我區將全面完成自治區、設區市、縣(市、區)以及鄉(鎮)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制度的整合工作,2017年1月1日開始實行全區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
《工作方案》明確的工作目標是要在全區范圍內推進整合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制度工作,實現覆蓋范圍、籌資政策、保障待遇、醫保目錄、定點管理、基金管理的有機統一,建立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一管理的統籌城鄉、公平可及、管理規范、便民高效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
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工作將在自治區、市、縣三級同步展開,按照先整合機構、人員、基金、資產、檔案、信息系統及數據等,后整合制度的原則,積極穩妥、規范有序地推進。《工作方案》提出整合工作實行整體移交與接收,各地要制定規范的移交與接收程序,妥善處理好體制、制度并軌期間的有關問題,確保城鄉居民參保繳費和就醫報銷不受影響。整合期間各市、縣(市、區)不得自行制定出臺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新政策。
按照整合步驟,8月份將出臺我區關于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12月31日前完成人員的移交與接收,經編制部門核定的自治區、各設區市、縣(市、區)和鄉鎮從事新農合工作的行政管理和經辦服務人員整體劃入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社保經辦機構。整合《工作方案》對基金、檔案資料、固定資產、信息系統及數據等項目的移交也明確了工作方法和時間節點。
據了解,整合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制度后,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將覆蓋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同時,全區城鄉居民執行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和財政補助標準以及財政分擔比例。堅持統籌后參保居民待遇水平不降低原則,均衡城鄉保障待遇,統一保障范圍和支付標準。此外,按照國家醫保目錄管理有關規定,統一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范圍。簡言之,農村居民與城鎮居民將享受同等的醫保待遇。
延伸閱讀:
2017年起,看病報銷不再分城里人、農村人啦!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人社廳、廣西壯族自治區衛計委聯合發布《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工作方案》,并列出具體工作時間表:今年全面完成相關整合工作,2017年1月1日起開始實行廣西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
《方案》指出,要在廣西范圍內推進整合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制度工作,實現覆蓋范圍、籌資政策、保障待遇、醫保目錄、定點管理、基金管理的有機統一,建立由人社部門統一管理的統籌城鄉、公平可及、管理規范、便民高效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
整合工作將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市、縣三級同步展開,按照先整合機構、人員、基金、資產、檔案、信息系統及數據等,后整合制度的原則,積極穩妥、規范有序地推進。整合工作實行整體移交與接收,各地要制定規范的移交與接收程序,妥善處理好體制、制度并軌期間的有關問題,確保城鄉居民參保繳費和就醫報銷不受影響。整合期間,各市、縣(區)不得自行制定出臺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新政策。
按照整合步驟,2016年8月將出臺廣西關于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人員的移交與接收,經編制部門核定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各設區市、縣(區)和鄉鎮從事新農合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員、經辦服務人員整體劃入同級人社部門及社保經辦機構。同時,對基金、檔案資料、固定資產、信息系統及數據等項目的移交也明確了工作方法和時間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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