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省社保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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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省醫療保險新政策
廣西出臺了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新政策,門診大病醫療費用實行單病種限額支付。在一個醫保年度內,參保人員每次就診所發生的符合門診大病用藥和診療項目范圍的醫療費用,由個人自付30%,統籌基金支付70%。
新修訂的《南寧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以下簡稱《新辦法》)近日出臺實施,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范圍、繳費方式、繳費及補助標準等進行了調整和完善。
《新辦法》擴大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支付范圍。除了住院、門診大病、普通門診、學生意外傷害、急診留觀外,還將住院生育及產前檢查醫療費用納入醫保范圍,以減輕參保居民因生育帶來的經濟負擔,提高基本醫療保障功能。這就意味著,只要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分娩時已連續足額繳費兩年及以上的女性居民,在其醫療保險待遇支付有效期內發生的住院分娩和產前檢查的醫療費用,將按規定享受相應報銷待遇。據悉,這也是《新辦法》中的最大亮點所在。
廣西省生育保險新政策
2016年1月1日前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執行《廣西壯族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中區直企業生育保險待遇問題的通知》(桂勞社發〔2007〕228號)有關規定,申報時間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
(一)職工生育保險待遇由參保單位統一辦理。從職工辦理生育醫療費用結算之日起12個月內向我局申報,逾期不予受理。
(二)參保職工需到北部灣經濟區和單位駐地以外生育的,所在用人單位應到我局辦理異地生育備案手續。
(三)每月15日至月底為受理申報材料時間,15-20日將上月職工生育保險待遇撥付至單位賬戶。參保單位賬戶如有變動,請及時到我局辦理變更。
廣西省養老保險新政策
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并結合廣西實際情況,制定了一系列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試行辦法。從2009年10月份起,廣西在各試點縣啟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簡稱新農保)試點工作,試點成功后,這一惠民政策將逐步覆蓋全區4200多萬農民。
新農保工作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這將惠及廣大農民群眾,有利于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實現基本公共服務的`均等化。新農保一是從農村實際出發,低水平起步,并為今后逐步提高標準留出空間;二是個人、集體、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既要體現公平普惠,又要體現個人和家庭的責任,不搞純福利補貼;三是政府引導和農村居民自愿相結合。《意見》: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廣西省工傷保險新政策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日前下發通知,從2016年1月1日起,廣西統一調整工傷保險有關待遇。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供養親屬撫恤金分別按每人每月增加205元、110元和100元進行調整。
調整項目和標準分別為,傷殘津貼按每人每月增加205元進行調整。經調整后,傷殘津貼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以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發。生活護理費按每人每月增加110元進行調整。供養親屬撫恤金按每人每月增加100元進行調整。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護理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根據自治區社會保險事業局提供的數據,2014年,廣西人均每月領取傷殘津貼2030.4元,生活護理費1066.8元,供養親屬撫恤金772元,三項待遇發放共計5.62萬人次。
廣西省失業保險新政策
廣西人社廳、財政廳近日聯合下發《關于擴大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就業崗位補貼范圍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擴大失業保險支持穩崗補貼范圍的實施范圍、實施條件、補貼標準、辦理程序等事項進行明確。
擴大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就業崗位補貼范圍,是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23號)要求,將失業保險基金支持企業穩崗政策實施范圍由兼并重組企業、化解產能過剩企業、淘汰落后產能企業等三類企業擴大到所有符合條件的企業。
我區失業保險基金給予穩定崗位補貼(以下簡稱“穩崗補貼”) 從2016年1月1日起執行至2020年底。實施的范圍是對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員、少裁員,穩定就業崗位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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