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的協議書范文合集九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書,協議書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寫協議書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土地的協議書9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土地的協議書 篇1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目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 鄉(鎮) 村 組 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地塊
名稱 坐落(四至) 地塊數(塊) 面積(畝) 質量等級
(肥力水平) 備注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轉讓費
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 元。對甲方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該地塊的補償金為 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采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 。(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采用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 。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 。(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 。(雙方須提請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發包方、雙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鑒證,乙方應向甲方出具乙方簽名的轉讓土地交付收據)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轉讓認可手續,在合同生效后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據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辦理有關手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并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8、其他約定: 。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并經轉讓承包經營權土地的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鑒證、備案后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住址: 住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證單位(簽章):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1 2 周記
·土地協議書范本(20xx-09-04)
土地的協議書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使用范圍和用途
甲方將 所屬土地約 平方米的土地無償提供給給乙方使用(土地面積以實際丈量為準)
乙方使用土地的用途為 。
二、使用期限:
使用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甲方權利義務
1、使用期限內,甲方不得將該土地再次給第三方使用。
2、使用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響協議的執行。
四、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在使用期間,擁有該地的使用權。
2、使用期限內,乙方方不得將該土地轉租給第三方使用。
3. 該土地乙方用于存黃土,使用后乙方負責把土地恢復原貌。
五、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響該協議的執行。否則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2、如果因國家政策調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雙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蓋 章: 蓋 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的協議書 篇3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
甲方將于年月日從全體農戶承包而來的廢棄地坰(此地四至及平面圖附后)自愿轉包給乙方,現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并在平等、自愿、有償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1、轉包價款分三期支付:一期合同簽定之日起支付萬元;二期圍墻建設完畢支付萬元;三期辦理用地審批手續結束支付剩余萬元,轉包期限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2、簽定本協議后甲方對該地不再具有經營管理權利及其他任何民事權利,同時乙方取得該地的經營管理權利及其它任何民事權利;甲方必須保證該地沒有設定他項權利,否則將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損失責任。
3、乙方在開發利用土地時,甲方不得干涉并且甲方有協助辦理的義務;同時若影響乙方或干預乙方行使管理權利,甲方應負責進行協調解決。
4、乙方具有該地塊開發利用的權利,如因甲方原因影響乙方開發利用該地,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退還轉包總價款,同時承擔違約及賠償損失的責任。
5、乙方對該地上的所有建筑物、構筑物及附著物具有所有權。
6、甲方必須負責乙方進出此地所需道路的使用權。
7、此地四周村上已經留出給各戶村民×××米長的耕地使用道路。
8、乙方具有另行轉包的權利。
9、如一方違約將承擔總承包價款×××違約責任。
10、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阿拉嘎村民委員會備案一份,簽字后既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土地的協議書 篇4
承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 鎮 村 (以下簡稱乙方)
為規范棄土場管理,快速推進簡**市又好又快發展,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在充分考慮乙方利益的前提下,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甲方租用乙方集體土地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將本集體經濟組織集體耕地 畝出租給甲方用于簡**區建設項目建設開挖的棄土堆場(今后征收該宗地時,征收面積以國土管理部門測量確認的面積為準)。
二、租用時限:租期暫定為3年,從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租期到期后,因甲方需要,甲方將繼續租用該宗地,雙方完善續租手續,續租租金結合上級調整的年產值標準作相應調整。
三、土地租金:
1、以市國土資源局批準的使用年限為支付依據,按耕地1870元/畝。年的標準支付乙方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租金,即 畝×1870/畝= 元(人民幣大寫: )。
2、租地范圍內的林果木及有關地面附作物,甲方按簡府發25號文件規定,據實清點后甲方直接分戶補償到所有權人。
四、青苗補償:甲方按簡府發25號文件標準,首次租地時,甲方應支付1300元/畝青苗費,即 畝×1300元/畝= 元。
五、付款方式:本協議簽訂3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青苗補償費及兩年的土地租金給乙方。
六、由于棄土場產生的安全及排水問題由施工單位采取相應的技術措施,保證農民生產生活及出行安全。相關問題和法律責任概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但必要時乙方須配合甲方處理解決。
七、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公平、合理原則商議。
八、本協議簽訂后,甲方補償資金到位,乙方將所租用的土地給甲方使用。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補償到位后生效。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土地的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示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同意將 的 畝荒地由乙方一次性買斷使用權,乙方依法從事農業、養殖業生產等經營。甲方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買斷荒地總面積為 畝。其中扣除林帶 畝,水渠 畝,路排渠 畝,員工宅基地 畝,實際買斷面積為 畝。
第二條:荒地使用權
荒地一經買斷,乙方的使用權 年不變,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荒地使用費、交費時間及方式
1、荒地使用費共計 元(大寫: )人民幣。乙方在雙方簽訂合同之日先付 元(大寫: )人民幣。
2、其余款項在 年 月 日前交清。
第四條、乙方在開墾荒地的四周邊角自行定植防風林帶,費用自理。林木成材后,乙方按照《森林法》并經主管
部門審批后采伐,雙方按甲3(叁)乙7(柒)分成。
第五條、甲方權益、義務
1、甲方有權按期收取被買斷荒地的使用費。
2、荒地買斷年限期滿,乙方對在經營期限內投資建設的房屋等建筑、基礎設施、種植的樹木等,限三個月內作出處理后,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
3、甲方在用水寬余的情況下,可以給乙方提佛納甘農林用水,按規定收取乙方的水費。
4、根據國家西部開發退耕還林及地區的有關政策,甲方前七年免征乙方的農林特產稅。
5、甲方保證被買斷的荒地沒有產權糾紛。
6、合同期內,甲方保證乙方按國家規定享受與場其它單位同等的待遇。如農網改造。水利基礎改造、醫療養老保險等,費用由乙方自理。
7、甲方協調解決乙方的生產、生活用電問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國家及地方投資的除外)。
8、如果國家調整該宗土地使用性質,政府給予的補償,地面附著物補償歸乙方,土地補償歸甲方,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合同自然終止。
第六條、乙方權利義務;
1、本合同可依法繼承或轉讓。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2、乙方在買斷荒地使用權范圍內自行開發、利用、經
營土地的活動,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3、合同期內,乙方買斷荒地使用權的合法權益不因企業改制、企業經營方式的轉變而改變。
4、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有保護和桌布改善周圍生態環境的義務,乙方可以不參加甲方的義務勞動。
5、乙方在經營中所有的債權債務、經濟糾紛、安全生產責任、生產事故等于甲方無關,甲方概不承擔乙方由此引發的任何經濟及其他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合同條款,任何乙方不得單方面無故解除合同。否則,配上對方合同履行金額100%的違約金,并賠償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經甲、乙雙方協商不成,應通過法律或仲裁機構裁決。
第九條、荒地規劃圖作為本合同的重要附件。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公證處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蓋章:
乙方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的協議書 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以股東或股東代表名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及《_________市土地使用權出讓辦法》等法律之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批租項目
乙方擬通過土地批租在_________工業園區投資設立“_________有限公司”,項目規劃總投資_________元人民幣,注冊資本_________元人民幣,計劃于_________年竣工投產。
二、批租土地坐落及面積
乙方擬批租土地為國有土地,坐落于_________工業園區(以下簡稱園區)_________期規劃的_________號地塊內,土地面積為_________畝(具體以房屋土地管理部門實際勘測確認數為準),四至如下:東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見附圖)。
三、用地方式
甲方將前述園區內特定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給乙方(或乙方投資的企業)使用,即為“土地批租”方式。乙方批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能是完整的,乙方享有將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出租或用于法律允許的其他經濟活動的權利。
四、批租費用
經雙方商定,土地批租費用為每畝_________元人民幣,總計_________元人民幣(最終按政府房屋土地管理部門實測面積計算付費)。該費用為乙方取得批租地塊土地使用權之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讓金、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等。
五、甲方保證
1.保證擬批租地塊為國有土地。若由于土地批租引起任何單位或個人的任何索賠、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解決,而與乙方無涉;
2.保證擬批租地塊不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問題;如有涉及,除了第四條約定費用外,一切手續及其他相關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3.保證乙方批租土地的用途符合當地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4.保證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土地具備雙方約定的配套條件;
5.為土地批租及有關權證辦理提供一切便利條件,積極幫助乙方辦理有關企業開辦前的各項手續;在企業成立后的經營期間,為企業提供長期優質的'服務。
六、乙方保證
1.乙方為符合法律規定的企業投資方;
2.保證按本協議約定支付土地批租費用。
七、拆遷安置
凡批租地塊涉及的地上地下物拆遷安置、批租補償等事宜,均由甲方負責辦理。乙方除了按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支付土地批租費用外,不承擔其他任何費用。
八、配套條件
(一)甲方承諾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地塊上的公用設施配套條件為“六通一平”。“六通”指規劃紅線外通道路、通水、通電、排雨(污)水、通訊、通有線電視,“一平”指土地自然平整。
1.通道路:根據園區道路交通規劃,甲方保證乙方使用的土地_________面與_________路相通,_________面與_________路相通;在乙方使用土地期間,甲方應保證以上_________面有路面可通。甲方負責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前鋪設完成白色水泥道路,路面寬_________米,該道路為乙方投資企業的專用道路。
2.通水:甲方保證將自來水進水管道鋪設至規劃紅線,且協助乙方辦妥相關用水手續,保證日供水不低于_________噸。
3.通電:甲方保證在乙方提出用電申請(用電規模不小于_________千伏安)后30天內,由甲方負責將所需供電線路架至建設用地(即至規劃紅線),進線電壓為工業用電_________伏、照明用電220伏,甲方協助乙方辦妥相關用電手續。
4.排雨(污)水:甲方保證將排雨管道和污水管線接至規劃紅線,雨水、污水經園區內管線排入特定河流。
5.通訊:甲方應協助乙方開通idd、ddd及數據通信、寬帶網接入等相關手續。
6.通有線電視:甲方負責將有線電視管線鋪設至規劃紅線,且協助乙方辦妥相關手續。
7.一平:地塊經自然平整,由甲方清除地面建筑物及農作物,與道路路面持平。地塊內水面部分,由乙方自行填平,但甲方應保證沒有任何單位或個人對此持有異議。
以上各種市政管線應在乙方建設項目啟動前保證具備通達條件;除非本條前述款項有特別時間約定,均由甲方負責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裝到地塊紅線接口。
(二)紅線接口以內的設施及費用由乙方按有關部門規定承擔,紅線接口以外的設施由甲方負責提供并承擔費用。
(三)甲方允許乙方自建廠區專用碼頭,并協助乙方與有關主管部門協調碼頭報建工作。
九、費用優惠
甲方保證給予乙方用水用電、通訊、排污費等方面的價格優惠,并不低于其給予園區內任何企業的優惠條件。
十、土地利用要求
1.乙方批租土地用途為工業用地及與之相配套的生產、生活服務設施。
2.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自乙方投資企業領取該批租地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土地使用年限期滿后,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有權提出續期申請,并在獲準續期后重新簽訂續期出讓合同。
3.規劃及建筑管理:應與園區總體規劃相協調,初步擬定建筑容積率不超過_________,建筑密度不超過_________%,綠化率不低于_________%,建筑容積率、建筑密度、綠化率等以規劃建筑管理部門最后確定為準。
十一、土地批租費用的支付
批租費用分三次支付。第一次付款為本協議簽訂后七日內,由乙方支付給甲方土地批租總價款的40%,即_________元人民幣;第二次付款為乙方取得用地批復、與政府房屋土地管理部門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十日內,由乙方支付給甲方土地批租總價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幣;第三次付款為_________年底之前,乙方付清全部余款。
十二、建設項目的啟動
乙方必須在乙方投資企業取得用地批復、與政府房屋土地管理部門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三個月內啟動建設項目。
十三、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投資企業無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的,甲方應向乙方返還已收取的批租費用,并按已收取的批租費用的千分之六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由于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提供公用設施配套條件的,應按逾期天數每日向乙方支付批租費用總額的千分之六的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未及時支付批租費用的,應按逾期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拖欠批租費用的萬分之六的違約金。
4.乙方建設項目逾期開工的,每逾期一個季度,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批租費用總額的百分之一的違約金;如果在一年內沒有開發利用地塊的,視為乙方主動放棄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有權通過政府無償收回。
十四、其他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用書面形式約定后作為本協議之附件。
3.本協議履行中發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協議附件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十五、生效
本協議由甲方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后生效。
本協議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于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簽約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約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_________工業園區土地利用規劃(略)
2.擬批租地塊位置及四至范圍圖(略)
3.擬批租地塊現有土地權屬證明(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天津市土地管理條例》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于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二章 出讓土地的狀況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 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于天津市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宗地總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宗地位置及四至范圍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年,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萬元)。
第七條 本合同簽訂時,受讓人應當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萬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部分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八條 受讓人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60日內,一次性繳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萬元)。
第三章 土地利用
第九條 本合同簽訂后60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及界址點坐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所需費用由受讓人承擔。
第十條 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一條 受讓人使用該宗地的現狀條件為:
(一)主體建筑物性質_________;
(二)附屬建筑物性質_________;
(三)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十二條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三條 受讓人應當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造成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十四條 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現狀條件利用土地,確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現狀條件的,應當依法辦理有關批準手續,并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五條 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利用規劃、城市規劃調整權,原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筑物、附著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應當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執行。
第十六條 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它附著物的價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
第十七條 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
第十八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出租期限超過6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十九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土地使用權轉讓后,其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它附著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 期限屆滿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1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準。
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三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二條規定未獲批準的,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
第二十四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由國家無償取得,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二十五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之規定沒有批準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國家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殘余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第六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六條 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二十七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48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15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0.3‰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八章 通知和說明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條 當事人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的,應在變更后15日內,將新的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通知另一方。因當事人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第三十一條 在締結本合同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答受讓人對于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第九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三十三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______項規定的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業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份,其余由出讓人報備。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__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市簽訂。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章):_________ 受讓人(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土地的協議書 篇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政府的有關規定,就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_________鄉(鎮)_________村征地補償安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征用土地面積及安置人數
甲方征用乙方集體所有、使用的土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四至(見繪圖),常住戶口_________人(其中應安置人),由甲方依據確認。
二、手續的辦理
乙方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_________日內辦理_________手續,并將原所有、使用的所列項目完整地交給甲方,甲方應派員驗收。驗收中如發現與所列項目不符時,對意外情況,乙方應向甲方如實說明情況;對因乙方過錯而造成的損失,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三、征地費用及其標準
征地費用包括_________費用,以《土地管理法》第40條第2款規定為基本標準(標準的數額應具體化)。
四、補償、安置費的結算
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結算,按照財政部、國土資源部《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收繳使用管理辦法》和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政府的有關規定,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到甲方所在地辦理。
五、違約責任
違反本協議規定的,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人民幣,并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六、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附件1被征用土地有關證件_________件,其中土地所有權證,編號為_________;土地所有權證,編號為_________。
附件2地理位置圖(略)
土地的協議書 篇8
出借方(以下簡稱甲方):
借用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土地閑置,自愿將土地出借給乙方使用,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出借土地的位置和用途:出借土地位于**市**鎮***,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___畝。土地借給乙方用于**********的用地。
二、出借期限為**年,即自20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給予甲方人民幣_______元作為補償,該款的支付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協議簽定同時甲方將土地交付給乙方使用,()在出借期限內乙 方有權自行使用該土地,包括但不限于搭蓋建物等地上附屬物,但不得用于從事非法活動。
四、土地平整及建筑物報批等有關事項由乙方自行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出借期限內,若甲方及乙方確因重大事項需要提前解除本協議,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可提前解除。
六、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約定內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終止解除合同。若有違約,應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全部經濟損失。
七、本協議自乙方簽定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字):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土地的協議書 篇9
甲方:
乙方:
甲方與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大學城號地塊租用事宜,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以下協議:
一、乙方租憑地點和用途
1、乙方租用甲方位于大學城號地塊畝,用于栽植高木喬、灌木和花苗的培養、假植等。
2、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場不屬于本協議租賃范圍。
二、租用時間
從 年月日至 年月日,租期為3年,租用期滿后,到期后如甲方暫不使用,甲方可考慮優先與乙方續簽租用協議。
三、租用標準
甲方在第一年內免收租金,第二年起按實際面積以每畝元標準收租金。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擁有所租用土地的所有權,乙方在租用期內有租用土地使用權。
2、在租地期間,甲方不干涉乙方在合法范圍內的正當經營,但甲方有權就地內部分種植苗木的布置提要求。乙方應充分運用所租用的土地,最大限度做好綠化栽植工作。
3、甲方應將該地塊的紅線圖提供給乙方。
4、乙方不得擅自轉租,如經發現擅自轉租,甲方有權解除協議并收回土地。
5、乙方因生產管理需要,經與甲方及政府相關管理部門同意,可在租地紅線范圍內修建臨時生產、生活房,其相關的建設手續由乙方自行協調處理,臨時建設用房不得從事與綠化無關的經營活動。
6、現場生活用水、用電、綠化用水、用電由乙方自行搭建,并自行協調相相關部門搭接市政水電,在租賃期間產生的水電費用由乙方自理。
7、在租用期半年內,乙方應完成所租土地所有綠化工作,要求乙方提供規劃路紅線內30m范圍內將原地貌推平并出具具體的綠化布置方案,報甲方審批。
8、土地回收
(1)租期到期回收:租約期滿時甲方提前3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須在租期滿前運走所有屬于乙方的設備、苗木等,合同到期后乙方如有物品在場地內的,視作乙方放棄的材料,連同臨建歸甲方全權處理。
(2)當政府規劃等相關政策的變更,甲方需提前個月通知乙方,雙方應提前中止本協議。
五、甲、乙雙方土地交接時間
雙方土地交接時間: 年月日,一旦土地交接后,乙方將立即進行該地的綠化工作。
六、其它約定
1、本協議書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該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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