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監局雙隨機一公開自查報告第一篇:
根據省安監局工作安排,2016年5月省安監局將組織“雙隨機 兩公開”專項執法檢查(“雙隨機、一公開”,是指各級安監部門在執法檢查時依托全省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兩化”系統平臺,隨機抽取檢查對象和檢查事項,隨機抽取檢查人員和技術專家,及時公開檢查對象,公開執法檢查結果的工作制度),根據《省安監局“雙隨機”執法檢查工作制度(試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被檢查企業
序號
企業名稱
企業地址
1
武漢維漢銅業有限責任公司
武漢市漢南區
2
大冶市大紅山礦業有限公司
黃石市大冶市
3
湖北馳順化工有限公司
黃石市陽新縣
4
湖北雞籠山黃金礦業有限公司
黃石市陽新縣
5
十堰罕王德山礦業曹家店尾礦庫
十堰市丹江口
6
南化君仙礦業有限公司
十堰市鄖陽區
7
宜昌西部化工有限公司磷礦石膏渣場
宜昌市遠安縣
8
宜昌富升化工有限公司
宜昌市枝江市
9
南漳龍蟒磷制品公司
襄陽市南漳縣
10
湖北江華機械有限公司
襄陽市襄城區
11
襄陽澤東化工集團有限公司
襄陽市襄城區余家湖化工園區
12
湖北雙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孝感市應城市
13
荊州市華泰制衣有限公司
荊州城南開發區
14
能特科技有限公司
荊州市開發區
15
荊州市江漢精細化工有限公司
荊州市沙市經濟技術開發區
16
中國石化江漢油田分公司鹽化工總廠
潛江市
17
黃岡市龍慶化工有限公司
黃岡市龍感湖管理區
18
黃岡市恒興源化工有限責任公司
黃岡市團風縣
19
湖北祥云(集團)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黃岡市武穴市
20
黃岡市浠水縣藍天聯合氣體公司
黃岡市浠水縣
二、檢查時間
7月21日—23日,各檢查組實施檢查。
三、檢查內容
依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總局令第24號)第八條,檢查內容具體如下:
1.依法通過有關安全生產行政審批的情況;
2.有關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考核情況;
3.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作業規程的情況;
4.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安排用于配備勞動防護用品、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經費,以及其他安全生產投入的情況;
5.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情況;
6.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單位配備或者聘用注冊安全工程師的情況;
7.從業人員、被派遣勞動者和實習學生受到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其教育培訓檔案的情況;
8.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及按規定辦理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的情況;
9.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的情況;
10.對安全設備的維護、保養、定期檢測的情況;
11.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和制定應急預案的情況;
12.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的情況;
13.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戴和使用的情況;
14.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與對方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的情況;
15.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實行統一協調、管理,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督促整改安全問題的情況;
16.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如實記錄事故隱患治理,以及向從業人員通報的情況;
17.制定、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以及有關應急預案備案的情況;
18.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單位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兼職救援隊伍、簽訂應急救援協議,以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物資的配備、維護、保養的情況;
19.按照規定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的情況;
20.依法應當監督檢查的其他情況。
除上述檢查內容外,同時檢查企業汛期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和演練情況、“兩化”系統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對事故發生單位要檢查事故調查處理、事故企業內部責任人受處理情況、職工受教育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對“三個15天”不落實企業要按企業隱患排查清單或排查標準,檢查企業隱患排查工作落實情況。
四、檢查要求
1.被檢查生產經營單位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好自查自改,并配合檢查。
2.被檢查生產經營單位所在地市(州)、縣(區)安監局要做好相應配合工作。
3.檢查結果將在省安監局官網和“兩化”體系信息管理系統中公布,相關媒體將進行報道。
五、工作紀律
1.檢查組要嚴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權限。
2.檢查組不得妨礙生產經營單位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檢查組不得索取、收受被檢查對象及相關利益人的財物或其他利益。
4.檢查組不得徇私枉法和營私舞弊。
安監局雙隨機一公開自查報告第二篇:
為深入推進安全監管部門在日常監管執法中推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隨機抽查工作,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國辦發〔20**〕58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全國安全生產監管監察系統推進安全生產監督檢查隨機抽查工作實施方案》(安監總政法〔20**〕108號)、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行“兩隨機、一公開”工作機制實施方案的通知》、省政府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和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和《關于大力推廣隨機抽查有關事項的通知》(黑政轉辦發〔20**〕6號)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決策部署,落實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要求,堅持依法監管、公正高效、公開透明、協同推進,創新監管方式,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規范執法行為,普遍運用隨機抽查作為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實施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和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治理、暗訪暗查等監管執法活動的主要方式,進一步解決執法方面存在的問題,切實消除安全隱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進全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完善“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機制
(一)明確隨機抽查的主體
隨機抽查主體是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及授權、委托開展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的組織或者機構。省安全監管局負責監督、指導、組織、協調全省安全監管部門開展隨機抽查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在全省范圍內隨機抽取待查對象,直接組織或者督促、指導相關地區安全監管部門實施隨機抽查。市(地)、縣(市、區)安全監管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實施轄區內隨機抽查工作。授權、委托開展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的組織或者機構負責組織實施轄區內隨機抽查工作。實施隨機抽查的具體責任單位為各級安全監管部門監管執法處(科)室、執法局(支隊、大隊)及授權、委托開展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的組織或者機構。
(二)建立隨機抽查對象名錄庫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按照《黑龍江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分類分級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和屬地監管的要求,建立本部門監管職責范圍內隨機抽查對象名錄庫,名錄庫要涵蓋本地全部被監管企業,并結合監管執法實際,建立不同行業領域、不同類別和等級、滿足不同執法需求的隨機抽查名錄庫,從隨機抽查對象名錄庫中隨機選取抽查對象。對監管職責范圍內列入安全生產“黑名單”的單位和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單位,應當納入隨機抽查名錄庫。上級安全監管部門與下級安全監管部門隨機抽查的生產經營單位一般不重合、不交叉。隨機抽查對象名錄庫每年至少更新一次。
時間進度:各級安全監管部門于2016年4月底前建立隨機抽查對象名錄庫。
(三)編制隨機抽查事項清單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以全省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清單為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相關地方標準的強制性條文,嚴格依據本級政府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開展抽查,切實做到一張表格管檢查。具體實施隨機抽查時,除有特殊要求外,均應當按照隨機事項抽查清單制作執法檢查方案和檢查表。
時間進度:全省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清單于2016年4月底前公布,并及時更新。
(四)建立完善“雙隨機”抽查方式
隨機抽查分為“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定向抽查是指按照被檢查對象的行業領域、隸屬關系、生產經營規模、風險等級等特定條件,隨機確定待查對象名單,對其進行執法檢查。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設定條件,隨機確定待查對象名單,對其進行執法檢查。要結合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和實際工作需要,依照實施隨機抽查具體責任單位的職能和人員數量,建立隨機抽查行政執法人員名錄庫,行政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要涵蓋所有執法人員,并按照負責監管的行業領域分組并及時調整完善。具體實施隨機抽查時,要隨機確定待查對象和執法人員,按照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檢查程序和流程,實行“雙隨機”抽查。按本部門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和國家有關規定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治理等工作,需要對特定行業領域進行全面檢查的,要視情況隨機確定相關執法人員。需要專家隨同檢查的,從相關專家庫中隨機抽取,被抽查對象生產經營情況特殊復雜的,可直接聘請知名專家。隨機抽取通過搖號、電子抽簽等方式進行,推廣運用電子化手段,對“雙隨機”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實現責任可追溯。
時間進度:各級安全監管部門于2016年4月底前建立隨機抽查行政執法人員名錄庫。
(五)科學、合理確定隨機抽查比例和頻次
隨機抽查比例和頻次要切合實際,確保必要的隨機抽查覆蓋面和工作力度。年度監督檢查計劃中采用“雙隨機”抽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0%并逐步提高,暗查暗訪一般采用“雙隨機”抽查的方式。對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單位每年要實現一次檢查覆蓋;對列入安全生產“黑名單”的單位每半年要實現一次檢查覆蓋;對發現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單位,要重點監管,制定專門的工作方案,完善執法檢查程序,增加執法檢查頻次,督促整改治理,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后,經安全監管部門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經營活動。
時間進度:2016年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
(六)開展聯合抽查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按照有關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與有關部門開展安全生產聯合隨機抽查,共同制定并實施聯合抽查計劃,依照各自職責處理檢查發現的問題,互通執法結果,形成執法合力。上級安全監管部門可以組織下級安全監管部門開展聯合抽查,也可以直接對下級安全監管部門監管職責范圍內的生產經營單位實施隨機抽查。對抽查發現的違法行為和安全隱患,應當按照分級、屬地的原則依法處理。
時間進度:2016年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
(七)全面公開監管信息
要將隨機抽查工作全流程公開,對抽查依據、抽查主體、抽查事項、抽查方式、抽查程序和抽查結果(涉及商業秘密的內容除外),通過本級政府統一的市場監管信息平臺、政府或者部門網站等向社會公開,并實時更新,接受社會監督。
時間進度:抽查結果在查處完畢后20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他信息在2016年6月底前公開。
(八)實現抽查成果綜合運用
要強化隨機抽查的嚴肅性和威懾力,引導推動有關生產經營單位自覺尊法守法。抽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照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嚴厲查處,依法加大處罰力度。抽查結果要與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和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相銜接,納入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記入安全生產信用記錄,對失信生產經營單位依法依規實施懲戒。對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和存在嚴重非法違法行為的生產經營單位,在主流媒體和政府網站公開曝光。對非法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生產經營單位,通報有關部門作為嚴格限制其新增項目審批(核準、備案)、用地審批、證券融資、銀行貸款等的重要參考依據,強化震懾和警示作用。隨機抽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工作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要及時向有關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通報反饋。
時間進度:2016年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將隨機抽查作為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創新和規范執法檢查行為的重要舉措,根據本實施方案要求,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做到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建立健全相應工作機制,保障抽查經費,充實執法檢查力量,確保隨機抽查工作落到實處。要加強統籌協調,明確本部門實施隨機抽查的牽頭單位,相應調整充實一線監管執法力量。要加強對隨機抽查工作的組織部署、督促指導和業績考評,確保隨機抽查工作順利推進。
(二)注重宣傳培訓
隨機抽查是行政執法監管方式的探索和創新,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執法人員業務培訓,總結交流執法經驗,加快轉變執法理念,努力提升執法能力,完善隨機抽查執法模式和方法。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多種渠道,廣泛開展宣傳報道,為隨機抽查工作順利開展營造良好氛圍。
(三)強化工作措施
省安全監管局將依托省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監察系統,建立全省統一的抽查檢查信息化平臺,強化隨機抽查信息化建設。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充分運用信息化方式開展抽查檢查,推動實現隨機抽查全過程記錄。
(四)強化責任落實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根據本實施方案要求,制定具體工作制度或者方案,于2016年6月底前報省安全監管局。要切實履行安全監管職責,大力推廣隨機抽查,細化任務要求,明確工作進度,落實責任分工,強化過程管控,確保工作落到實處,抓出成效。對工作失職瀆職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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