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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集)專項治理自查報告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我們使用報告的情況越來越多,不同種類的報告具有不同的用途。寫起報告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專項治理自查報告,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 特別提示
根據“加強上市公司治理專項活動”自查事項,經公司認真自查,公司治理方面存在以下有待改進的問題:
(一)公司內部管理制度需進一步完善。
(二)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管加強對相關政策、法律法規的持續學習。同時中、基層管理人員及員工的培訓工作需要進一步加強。
(三)公司經營管理隊伍和技術隊伍建設進一步提升與加強。
二、公司治理概況
公司自上市以來,能夠按照《公司法》、《證券法》、《公司章程》等規定規范運作,在法人治理結構、信息披露、投資者關系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得到了監管部門和廣大投資者的認同。
(一)公司治理結構完善
公司目前已經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建立健全了包括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公司管理層在內的法人治理結構,其中,董事會還下設了戰略決策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審計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公司擁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結構,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公司各項議事規則建立情況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我公司制訂了《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監事會議事規則》、《獨立董事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實施細則》、《投資者關系管理制度》、《關聯交易管理制度》等各項規則和辦法,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三)法人治理結構運作情況
1、關于股東與股東大會:公司股東大會的召開程序和執行情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時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對股東大會進行現場見證。在提案審議過程中,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能夠積極聽取參會股東的意見和建議,認真負責的回答股東的提問,保證了中小股東的話語權。
2、關于董事與董事會:公司董事會成員5人,其中獨立董事2人,專業背景搭配合理。專業委員會構成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獨立董事由具有金融、財務等專業背景的人士構成,能夠按照公司章程有關規定,履行相應的職責,發表獨立性意見。
3、關于監事與監事會:公司監事會成員3人,其中由職工代表出任的監事2 名,監事會的人數和人員構成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監事任免機制合理,選聘過程嚴格,任職資格符合相關規定。公司監事能夠按照《監事會議事規則》的要求,做到認真、誠信、勤勉、盡責,對公司重大事項、財務狀況以及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履職情況的合法合規性進行監督,維護公司及股東的合法權益。
4、關于公司經理層:公司經理層能夠忠實的履行職務,取得了良好的經營業績。公司經理層實行重點工作、責任指標、基層服務打分考核應計提工資總額的考核辦法;最近一年,公司已按照考核辦法對高級管理人員進行了考核和評價,并在職務等級和薪資水平的確定以及年度績效獎勵的發放中予以體現。公司經理層沒有越權行使職權的行為,董事會與監事會能對公司經理層實施有效的監督和制約,不存在“內部控制人”傾向。
5、關于內部控制情況:公司建立了比較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主要有法人治理結構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經營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和績效考核管理制度等。這些制度在工作中能得到較好的貫徹執行。經理層通過董事會決策對公司生產經營計劃、資金調度、人員配備、財務核算等進行集中統一管理。異地子公司的生產、銷售、財務等數據能夠及時匯總到公司總部,公司總部能夠全面和及時的了解異地子公司的生產經營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