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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的規章制度

時間:2023-01-23 08:58:49 規章制度 我要投稿

消防安全的規章制度

  在現在社會,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消防安全的規章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消防安全的規章制度

消防安全的規章制度1

  一、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責任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標準,審定、頒發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和健全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并組織實施,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

  (2)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實現生產和安全工作的“五同時”,對重要的經濟技術決策,負責確定保證職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3)審定本單位改善安全條件的規劃和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及時解決重大隱患.保證安全投入的有效實施.

  (4)在安排和審批生產建設計劃時,將安全技術和勞動保護措施納入計劃,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審定新的建設項目時,遵守安全衛生設施的“三同時”規定.

  (5)組織對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事故,并對事故調查、報告、處理和統計的正確性、及時性負責.

  (6)組織有關部門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堅持新工人入廠后的廠(公司)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評比活動,對安全生產先進群眾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7)接到安全監督行政部門發出的監督指令后,要在限期內妥善解決問題.有權拒絕和停止執行上級違反安全生產法規、政策的指令,并及時提出不能執行的理由和意見.

  (8)搞好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工作,抓好職工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9)主持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安全生產工作狀況,認真聽取意見和推薦,理解職工群眾的監督.

  二、生產廠長安全生產責任責任制

  (1)生產廠長是全公司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者,務必對安全生產負主要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及時傳達上級下達的安全指令.

  (3)健全領導及全體職工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持各項安全活動,按時參加安全生產會議.

  (4)主持召開全廠安全生產例會,總結安全生產工作,制訂安全生產計劃.

  (5)建立安全網,明確責任制,完善落實各項規章制度,以身作則,遵章指揮,發現事故隱患及時組織處理,確保安全生產.

  (6)經常深入現場,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零件加工及設備修理質量.

  (7)狠抓“三違”,堅持原則,處理事故堅持“三不放過”原則.

  (8)優化勞動組合,定崗定責,抓好勞動工資分配,努力提高勞動生產率.

  (9)如遇安全生產發生矛盾生產務必服從安全.

  (10)組織督促業務學習,推廣先進經驗,推行技術提高,不斷提高職工的技術及業務素質.

  (11)發生事故務必親臨現場,直接指揮,認真處理,及時匯報,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做好善后工作.

  (12)經常檢查巡視本廠所用設備,發現問題及時組織處理.

  三、企業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協助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方面的技術領導工作,在本企業的施工、安全生產中負技術領導責任;

  2、領導制定年度和季節性施工計劃時,要確定指導性的安全技術方案;

  3、組織編制和審批施工組織設計、特殊復雜工程項目或專業性工程項目施工方案時,應嚴格審查是否具備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決定性意見;

  4、領導安全技術攻關活動,確定勞動保護研究項目,并組織鑒定驗收;

  5、對本企業使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從技術上負責,組織審查其使用和實施過程中的安全性,組織編制或審定相應的操作規程,重大項目應組織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6、參加特大,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四、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

  1、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同時還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隱患繼續擴大.

  2、參與組織施工現場應急預案的演練,熟悉應急救援的組織、程序、措施及協調工作.

  3、參加編制年度安全措施計劃和安全操作規程、制度,施工現場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工作.

  4、指導生產班組安全員開展安全工作.

  5、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6、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做好工傷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人員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實施.

  7、督促有關部門人員按規定分發和合理使用個人防護用品,保健食品和清涼飲料.

  8、會同有關部門人員做好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和女工保護工作.

  9、監督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費用的合理使用.

  五、財務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

  1、根據本企業實際狀況及企業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需要,按計劃及時提取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勞保保護經費及其他安全生產所需經費,保證專款專用;

  2、按照國家對勞動保護用品的有關標準和規定,負責審查購置勞動保護用品的合法性,保證其貼合標準;

  3、協助安全主管部門辦理安全獎、罰的手續.

  六、職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1)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用心參加安全競賽和安全活動,理解安全教育.

  (2)認真學習和掌握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及有關方面的安全知識,努力提高安全技術,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聽從安全人員的指導,做到不違章作業.

  (3)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和安全設施工具,愛護安全標志,服從分配,堅守崗位,不準隨便開動他人使用操作的機械、電氣設備,不準無證進行特殊作業,嚴格遵守崗位責任制和安全操作規程.

  (4)隨時檢查工作崗位的環境和使用的工具、材料、電氣、機械設備,做好禮貌施工和各種機具的維護保養工作,發現隱患及時處理或上報.

  (5)發生工傷事故及時搶救和向上級匯報.

  (6)發揚團結友愛精神,在遵守安全規章制度等方面做到相互幫忙,互相監督.對新工人要用心傳授安全生產知識,維護一切安全設施做到正確使用,不準拆改.

  七、倉庫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

  (1)凡進庫貨物務必進行驗收,核實后做好造冊登記.

  (2)認真負責搞好倉庫內部材料、設備及小工具的發放工作,并應做好登記、簽字手續.

  (3)工程需要的材料庫存不足時,應提早備足,不至于影響正常施工.

  (4)倉庫內應持續整潔、貨物堆放整齊、貨架堆放的物品應掛牌明示,以便迅速無誤地發放.

  (5)嚴禁非倉庫管理人員入內,嚴禁煙火.

  (6)不得私自離崗.有事外出,應委托他人臨時看守.

  (7)做好外場砂石料的收、管工作,簽好每一張單據,嚴格把關砂石料的計量及質量.

  (8)定期檢查倉庫消防器材的完好狀況,在規定的禁火區域內嚴格執行動火審批手續.

消防安全的規章制度2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五)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六)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七)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八)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

  二、各部門、辦公室防火制度

  (一)辦公室防火制度

  1、在辦公室內嚴禁吸煙。

  2、辦公室用過的廢紙要放在紙簍內并及時清除。無用的資料文件要及時清理和統一安全銷毀。,

  3、不準在辦公室內使用任何電加熱器具(包括電暖器),特殊情況須經安全部同意后辦理使用登記手續。

  4、機要室、檔案室、財務室、計算機房等機房設專人管理,閑人免進。

  5、下班前要對室內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切斷電源確認無問題和隱患后,關窗、鎖門方可離開。

  (二)庫房防火制度

  1、庫房應設專人負責安全防火工作。

  2、庫房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且嚴禁攜帶火種進入庫房。

  3、物品人庫時應認真檢查是否有遺留火種,特別是對草包、紙包、布包物品須嚴格檢查,如有可疑,應隔離存放,進行觀察。

  4、庫房內的照明燈具及其線路應參照電力設計規范敷設,由正式電工安裝、維修,引進庫房的電線,必須裝置在金屬或硬質難燃塑料套管內,禁止亂拉臨時線。

  5、庫房內不準使用碘鎢燈、電熨斗、電爐子、電烙鐵等電加熱器具,不應使用60瓦以上的白熾燈,不準超負荷作業,不準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6、每年至少兩次對庫房內燈具、電線等設備進行檢查,發現電線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等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不良因素,必須及時更新線路。

  7、物品應按“五距”要求碼放A、頂距:貨垛距頂50厘米。

  B、燈距:貨物距燈50厘米。

  C、墻距:貨垛距墻50厘米至80厘米。

  D、柱距:垛與柱子10至20厘米。

  E、垛距:垛與垛之間100厘米,主要通道其間距不應小于1.5米。

  8、要保持庫內通道和入口的暢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挪動,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圍內不能堆放物品。

  9、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層。

  10、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消防器材放置的地點,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能夠撲滅初期火災。

  11、每天下班前要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做到人走燈滅,鎖門。

  12、非易燃易爆庫房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險品。

  (三)餐廳防火制度(包括酒吧、會所、超市)

  1、在各種宴會、酒會和正常餐飲服務中,要注意賓客吸煙防火。未熄滅的煙頭、煙灰、火柴棒掉在煙缸外,在撒收臺布時必須拿到后臺,將贓物抖凈,以免因卷入各種火種而引起火情。在清掃垃圾時,要將煙缸里的煙灰用水浸濕后,再倒進垃圾筒內。

  2、餐廳的出入門及通道不得堆放物品,要保持暢通。所有門鑰匙要有專人管理,以備一旦有事時使用。

  3、餐廳要對各種電器設備經常注意檢查,如發現短路、打火、跑電、漏電、超負荷等應及時通知電工進行檢修處理。

  4、工作人員要學會使用所備滅火器材,保持器材清潔,出現火情時按指令疏散客人并積極參加撲救。

  5、要認真執行酒店有關防火規章制度。

  (四)廚房防火制度

  1、廚房在使用各種爐灶時,必須遵守操作規程,并要有專人負責,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工程部。

  2、廚房內各種電器設備的安裝使用必須負合防火要求,嚴禁超負荷運行,且絕緣要求良好,接點要牢固,要有合格的保險裝置。廚房增設電器,要有工程部派人安裝并報安全部備案。

  3、廚房在煉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時,不得離人,油鍋、烤箱溫度不要過高,油鍋放油不宜過滿,嚴防溢鍋著火,引起火災。

  4、廚房的各種燃氣爐灶,烤箱關火時必須按操作規程操作(先點火后開氣),不準往灶火眼內倒置各種雜物,以防堵塞火眼發生事故。

  5、經常清理通風、排煙道,做到人走關閉電源、氣源,熄滅明火。煙道油物要半年清除一次。

  6、在點燃煤氣時,要使用點火棒并設專人看管,以防熄滅。在煤氣工作期間,嚴禁離開崗位。若發生煤氣失火,應先關氣后滅火。

  7、廚房工作人員應熟悉滅火器材的使用和存放位置,不得隨意挪動和損壞。

  8、一旦發生火情要沉著、冷靜、及時報警和撲救。

  (五)變、配電室及機房防火制度

  1、室內嚴禁明火作業,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與室內設備無關的一切物品,嚴禁在室內會客,無關人員嚴禁入內。

  2、值班人員要保持通訊暢通,發現危險情況,應及時果斷處置。

  3、當班人員要做到勤聽、勤看、勤聞、勤檢查設備,逢節假日敏感期要全面檢查,確保供電安全。

  4、嚴禁用汽油、煤油等危險品擦洗設備。

  5、保持室內清潔,走道暢通,禁止在門口通道處堆放物品。

  6、工作人員要熟悉掌握室內氣體滅火系統的使用方法和作用,做到人在時開關放在手動位置,離開時放在自動位置。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工程部維修。

  7、發生火情時,無條件執行臨時指揮部的命令,及時切斷相關區域的電源。

  8、熟悉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掌握其使用方法。

  9、自覺遵守安全操作程序,不準違章作業。

  10、所有員工上崗前應經過安全部的消防知識培訓。

  三、宣傳與培訓

  1、公司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所有部門的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和培訓工作。

  2、充分利用墻報、圖片等媒體,報道近期內的防火安全工作情況,推廣普及各種消防知識,力求形式生動,內容豐富。

  3、要以各種形式進行滅火救援項目的技術比賽,從而達到具有強烈的消防意識提高消防技術素質的目的。

  4、各崗位新員工,上崗前要按工種進行消防培訓,不合格者不能上崗。上崗后還要參加消防中心組織的不定期考核,其成績作為評估員工工作情況的一項標準。

  5、各部門都要積極組織員工參加各種消防學習和演練活動。消防中心舉辦的一切宣傳活動,各部門都應當提供便利條件。

  四、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消防安全的規章制度3

  1)消防檢查包括對消防器材、設備、裝修、通道、易燃易爆物品及房屋用途改變的檢查,也包括用電、用氣安全和動火作業的檢查。

  2)各項目的消防責任人同時為消防檢查人。同時,消防責任人的.工作必須隨時接受相關部門與公司領導的檢查。

  3)項目負責人安排保安班或機電班對滅火器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并按規定時間更換或補充,不允許過期存放。

  4)根據《消防系統檢查項目》的規定進行檢查,檢查時必須作好詳細記錄,對于不符合要求的,應盡快整改。

  5)對物業區域(物業區域)內的公共地方的用電、設備、線路應每月檢查一次,并作好詳細記錄。對存在隱患的地方,要及時維修或通知有關部門處理。

  6)對任何私拉亂接管線的行為,一經發現,給予制止,并發出違章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者,按有關規定強制執行和處罰。

  7)嚴格執行裝修審批制度,凡是動火作業,須得到消防機關和物業公司批準方可施工,物業公司應做好登記和全過程的監督工作。

  8)積極配合有關供氣、供電、消防機關做好消防檢查工作。

  9)值班人員應每天對公共通道進行檢查,及時清理堵塞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保持通道順暢。酒樓、卡拉OK、餐廳、商場、地下室等重點防火部位應增加巡查次數。對把房屋改變原用途的,責令業主恢復原批準用途。

  10)秩序維護員應按規定制止人員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物業區域。

消防安全的規章制度4

  一、公司消防設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器材。

  二、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建立檔案管理。

  三、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定期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記錄存檔。

  四、對全公司職工進行教育,要求員工愛護消防設施器材,對刻意破壞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將要求賠償,并提出懲處。

  五、公司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要求,設置符合國家規定

  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等消防那軋器材、設施、并保持消防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消防安全的.規章制度5

  一、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定進行實施,新設、增設、更換電氣設備必須經過主管部門、保全機修部門、環安部檢驗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電氣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三、儲存燃氣的庫房,應嚴格按照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靜電措施。

  四、保衛科對提供和使用燃氣的部門,實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對抽查的結果應記錄存檔。

  五、對使用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有關人員,公司應定期進行教育培訓,以提高有關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

  六、每年對避雷裝置進行全面檢測。對防靜電設施進行定期檢測。

消防安全的規章制度6

  為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保護國家財產和職工的生命與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一、消防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實行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和崗位安全責任,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本單位的工作日程;

  二、經常組織職工學習防火、滅火知識和有關消防工作文件,加強消防法規和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教育;普及消防知識,培訓消防骨干,總結、交流消防工作經驗;

  三、辦公室內嚴禁吸煙;嚴格執行人走燈滅;工作人員應做好本室的安全工作。下班時必須關好門窗,切斷電燈、電水壺等電器設備的電源;

  四、嚴格執行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發現不安全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提出改進意見;

  五、發現火險隱患和不安全因素,應立即解決,并及時向領導匯報,提出整改意見;

  六、發現著火時應及時撲救,立即報警,并保護好現場,如實向調查人員反映著火前后情況;

  七、發生火災時,積極組織職工撲救,協助公安機關、保衛部門查清火災的原因。

消防安全的規章制度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結合工程的施工特點,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經濟承包責任人即為消防承包責任人。

  二、項目部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公安部關于建筑工地防火的基本措施。按規定配置足夠的消防器材,并建立健全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用電安全、動火審批、巡邏值班、安全檢查等各項管理制度。

  三、項目部必須全面落實安全防火責任制,要求對施工幢號、各班組、各級管理人員層層簽訂安全防火責任書。項目經理是項目安全防火的第一責任人,建立和完善以第一責任人為核心,分級負責、層層把關的安全防火責任制。成立義務消防隊(消防隊員按施工人數的'10%配備),現場設消防值班人員,對進場職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

  四、項目部在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易爆材料區、生活區,按規定保持防火間距。在防火間距內嚴禁搭建其他建筑或堆放可燃材料。如果條件所限,防火間距達不到標準時,應采取相應的防火措施,適當減小防火距離。

  五、項目部在施工現場應設有車輛環形消防通道,通道寬度不小于3.5米。如果設置環形消防車道確有困難的,應設置回車道。嚴禁占用場內通道。

  六、項目部在施工現場必須設有專用消防用管網,并配置消防泵,其電線應專線敷設,配備消防栓,較大工程要分區設消防栓,24m以上的高層建筑要設置消防豎管,豎管每層應設置消防框口,并配置水帶和水槍。

  七、項目部在臨建設施、倉庫、易燃料場和用火處必須設有足夠的滅火工具和設備,對消防器材要有專人管理并定期檢查。

  八、項目部安裝使用電氣設備和使用明火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九、項目部在施工現場出現火險或火災時,要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撲救,當即不能救的要及時報警,請消防部門協助滅火。滅火以后要保護現場,并設專人巡視,以防死灰復燃。

  十、項目部違反消防管理規定的公司將按照制度予以處罰。

  十一、對建筑工地消防管理不善而引起重大事故的,視情節嚴重給予經濟處罰外,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十二、本責任書未涉及之處請參照公司《消防管理細則》執行。

消防安全的規章制度8

  一、施工現場消防管理細則:

  施工現場的平面布置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倉庫、廢品集中點和生活區域。

  2、廚房、變配電間與臨時設施之間的防火間距不得小于15米。

  3、存放汽油等易燃物品的庫房,應單獨建筑,并與建筑工程用火作業區、易燃材料堆放保持不小于30米的距離。

  4、臨時設施和施工區域內,應按規定設有消防通道,寬度不得小于3.5米,并保持通暢。夜間應設照明,并加強值班巡邏。

  5、高低壓架空電線下,禁止搭建臨時設施或堆放易燃、易爆材料。

  6、廚房、柴油灶以及經常明火作業的建筑,必須單獨設置在臨時設施區域的長年下風向,并保持15米的間距。

  7、變配電間、氧氣、乙炔庫以及存放易燃物品的房屋,應單獨設置在地勢較高,不易積水的地帶,并使用非燃材料建設,有良好的通風。

  8、施工現場消防器材和設施應與臨時設施的搭設工程施工進度同步布置。

  1)100平方米臨時設施一般放置2只10公升滅火機;

  2)大型臨時設施總面積超過1200平方米時,應備有專供消防用太平桶,積水池、黃砂池等,這些部位四周不得堆放物件阻塞通道。

  3)臨時木工間(棚)、油漆間、木材庫一股為每25平方米放置一個種類合適的滅火機;油庫、危險品庫應配備足夠數量相關種類的滅火機。

  4)建筑物樓層通道處應掛防火宣傳標志,設置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

  5)消防器材應有專人負責維修保養,并掛有換藥充氣時間牌子。

  6)木工間(棚)、油漆間、木構庫(木制品庫)、食堂、油庫、危險品庫應明確防火責任人,設置防火制度和防火標志,掛在明顯適當位置。

  9、施工現場實行動火審批制。焊、割作業等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10、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乙炔瓶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小于10米(高處作業時是與垂直地面處的投影水平距離),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小于30米。

  11、氧氣瓶和乙炔瓶不得靠近熱源和電氣設備。嚴禁在烈日下曝曬。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小于3米。

  12、氧氣瓶、乙炔瓶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而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13、工地組建義務消防隊,每季活動一次,夜間應組織值班巡邏檢查。

  14、項目部經理是工地的防火責任人,應全面負責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集體宿舍:

  1、集體宿舍周圍和各樓層,必須設置消防器材和工具,消防器材和工具不得隨便挪作他用。

  2、滅火機等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保證完好使用,藥劑(氣體)應及時調換(充裝)。

  3、消防器材設置處不得堆放其它物資,以保證暢通易取。

  4、集體宿舍內,不得自行亂拉電燈和各種電器用具,嚴禁使用燈泡、小太陽和明火取暖。

  5、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火油爐、煤爐自行燒煮各種食物。

  6、睡在床上嚴禁吸煙。火柴梗、煙蒂不得亂丟,打火機等煙具應放在不易燃燒的位置。

  7、集體宿舍內,不得貯放汽油、香蕉水等,也不得存放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

  8、不得在集體宿舍內,焚燒廢紙、雜物等,也不得存放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

  9、油漆工、柏油工的工具和工作服,經汽油等可燃液體清洗后不得存放室內和在室內涼干,應放在室外。嚴禁在未干燥的情況下,穿衣上崗接觸火源。

  10、集體宿舍的修繕,應由領導安排,在制定修復計劃的同時,應制定防火措施。

  11、不得在宿舍內加工各種木器和油漆個人用具。

  12、每周一次的衛生大掃除,應和防火安全結合起來,在打掃衛生的同時,應制定防火措施。

  13、宿舍的室長和輪流值日人員,應在熄燈睡覺前、上班離開宿舍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最后一個離開宿舍的人員,也做好防火檢查工作。

消防安全的規章制度9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核心.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按照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和"管生產的同時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將各級負責人員、各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各崗位生產工人在安全生產方面應做的事情及應負的責任加以明確規定的一種制度.具體來說,就是將安全生產責任分解到相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班組長以及每個崗位的作業人員身上.

  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的相關規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主要資料如下: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主要包括企業主要負責人的安全責任,負責人或其他副職的安全責任,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的安全責任,生產、技術、材料等各職能管理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的安全責任,技術負責人(工程師)的安全責任、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責任,施工員的安全責任,班組長的安全責任和崗位人員的安全責任等.

  (2)項目應對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檢查和考核辦法,并按規定期限進行考核,對考核結果及兌現情景應有記錄.

  (3)項目獨立承包的工程在簽訂承包合同中必須有安全生產工作的具體指標和要求.工程由多單位施工時,總分包單位在簽訂分包合同的同時要簽訂安全生產合同(協議),簽訂合同前要檢查分包單位的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安全資格證等.分包隊伍的'資質應與工程要求相符,在安全合同中應明確總分包單位各自的安全責任,原則上,實行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包單位負責,服從總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分包單位在其分包范圍內建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4)項目的主要工種應有相應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砌筑、抹灰、混凝土、木工、電工、鋼筋、機械、起重司機、信號指揮、腳手架、水暖、油漆、塔吊、電梯、電氣焊等工種,特殊作業應另行補充.應將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列為日常安全活動和安全教育的主要資料,并應懸掛在操作崗位前.

  (5)工程項目部專職安全人員的配備應按住建部的規定,以下工程1~5的工程不少于以上的工程不少于人.

  總之,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其資料大體分為兩個方面:縱向方面是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即從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工程師)、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員、班組長和崗位人員等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橫向方面是各個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即各職能部門(如安全環保、設備、技術、生產、財務等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僅有這樣,才能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群防群治.

消防安全的規章制度10

  1.認真學習貫徹落實《消防法》及公安部61號令,加大宣傳、培訓力度,對員工進行消防常識的教育,讓全店員工熟知消防常識,做到人人都企業消防工作負責。

  2.明確任務,落實責任,逐級簽訂安全防火責任書,按照 誰主管,誰負責 的工作原則,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實到實處。

  3.加大檢查.整改力度,除每周組織專項檢查外,每天都要有保衛部三級巡查制檢查安全防火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及時處理。

  4.每年組織企業滅火疏散演練不低于二次。

  5.做好重大節日期間防火工作,并制定具體保衛方案。

  6.加強火源,電源的管理,落實好天然氣.液化氣的檢查制度,電氣線路設備的檢查制度,及時清楚火險隱患。

  7.建立企業消防檔案,組建義務消防隊,做到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加強吸煙管理制度,商場為無煙商場禁止吸煙。

  8.堅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專項治理和檢查工作,對發生火災或火線隱患整改不及時部門,將加倍處罰責任人。

  9.保障消防設施設備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規要求,并落實維護責任人。

消防安全的規章制度11

  一、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立足自防自救,防患于未然,把消防工作切實到實處。

  二、消防系統的維修保養必須委托有組織的專業隊伍進行。

  三、發生火警立即疏散被困人員,并立即打“119”求救,派人到路口接消防隊到達現場,同時組織自救,使用有效的消防器,把火災撲滅于萌芽狀態,管理制度《物業消防管理制度》。

  四、高層建筑周圍的消防車道不得堵塞和占用,樓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應當保持暢通,不得擅自封閉和堆放雜物,存放自行車。

  五、不得把帶有火種的雜物倒入垃圾桶,嚴禁在垃圾桶旁燒垃圾、廢紙。

  六、遵守電器安全使用規定,不得超負荷用電,嚴禁安裝不合格的保險絲,確需加大用電負荷,必須向上級部門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增容。

  七、嚴禁用金屬構件或其它金屬物體搭接作回路線,更不準將導線搭接在氣焊設備、煤氣管道、油罐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管道或設備上。

  八、高層建筑的室內裝修材料,不得隨意降低耐火等級,用于天花吊頂、間墻、保溫以及消聲的材料,必須是非燃或難燃材料,天花吊項內部電線必須外套難燃管。

  九、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挪作他用,嚴禁損壞、丟失,如發現破爛或鼠害應立即報告。

  十、每星期檢查一次消防箱、水帶、水槍、卷盤、破碎按鈕、警鈴,必須齊全完好。消防箱玻璃如有破爛,立即更換。

  十一、消防通道燈必須完好,燈泡燒壞及時更換。

  十二、消防箱前面及消防通道嚴禁堆放雜物。

  十三、1211滅火器必須齊全完好,份量不夠或過期,必須加足、更換。

  十四、地下室及天面水池水量必須保持充足。

  十五、電梯機房、發電機房要落實通風冷卻措施,油箱必須密封完好。

  十六、每季度進行一次消防系統試驗:⑴首層消防中心控制柜和地下室消防泵都處于自動控制狀態;⑵試驗消防栓系統;⑶試驗寫字樓自動噴淋系統;⑷試驗寫字樓煙感報警系統。

  十七、燒焊作業動火前必須實行“八不”、“四要”、“一清”。

  “八不”是指:

  ⑴防火滅火措施不落實不動火;

  ⑵周圍的易燃雜物未清除不動火;

  ⑶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動火;

  ⑷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液體的容器管道,未經洗刷干凈,排除殘存的物質不動火;

  ⑸凡盛裝過氣體受熱膨脹有爆炸危險的`容器或管道不動火;

  ⑹凡存儲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車間、倉庫和場所,未經排除易燃易爆危險的不準動火;

  ⑺在高空進行焊接或切割作業時,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措施的不動火;

  ⑻未經配有相應滅火器材的不動火。

  “四要”是指:

  ⑴動火時要有現場安全負責人;

  ⑵現場安全負責人和動火人員,必須經常注意動火情況,發現有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

  ⑶發生火災爆炸事故時要及時樸救;

  ⑷動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定。

  “一清”指動火人員和現場安全責任人在動火后,應徹底清理現場火種后才能離開現常

  十八、防火的基本辦法:

  ⑴控制可燃物;

  ⑵隔絕助燃物;

  ⑶消滅著火源。

  十九、安裝、使用電氣設備時必須符合防火規定,臨時增加電氣設備,必須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證安全。

  二十、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實施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二十一、發生火災時,起火單位要迅速組織力量,撲救火災,搶救生命和物資,并派人接應消防車。任何單位或個人都有義務支援滅火。

  二十二、組織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二十三、管理人員應當堅守崗位,加強值班和檢查,確保安全。

消防安全的規章制度12

  一、 值機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按規定準時接崗、巡視,認真執行崗位職責,除樓層巡視和處警以外,值班機員不得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二、 值機員不得不得無故缺勤和私自換班,因特殊情況急需換班時,值機員必須提前三天向消防領班申請并填寫“換班申請表”,上報部門領導同意后方可調班。換班過程中若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當班者要負主要責任;

  三、 積極配合保安員做好日常工作,發生緊急情況時,若值機員無法處理或超出職權范圍時應及時按程序上報公司領導,值機員不得擅自做主;

  四、 建立完善的工作記錄制度,值機員應將本人姓名、日期、班次、消防監控系統運行情況、值班情況及需跟進事項詳細記錄在案,并認真做好交接;

  五、 無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中控室,如有公司領導批準的,中控人員應嚴格執行來客登記制度;

  六、 值班員應主動承擔中控室的衛生保潔工作,將工具用品擺放整齊,每日對地板、地面、室內設備設施、器材、桌椅和門窗玻璃進行清潔,室內設備不可有積塵土和污漬;

  七、 在崗工作期間不得撥打私人電話、玩游戲、看書報雜志、吸煙、喝酒、睡覺。嚴禁在中控室吃東西;

  八、 注意儀容儀表,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按規定著裝和攜帶執勤用品。

  九、 認真填寫當值期間相關設施設備運行記錄,發生的情況和處理結果。當班未處理完畢的應交代接班人員繼續跟進,并做好物品交接工作。

消防安全的規章制度13

  第一條為了加強城市社區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公民人身、公共財產和公民財產的安全,創造良好的社區消防安全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河北省實施%26<消防法%26>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城市街道辦事處、公安派出所、居民住宅區物業管理單位和社區居委會在當地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和公安消防機構的監督指導下,按照本規定負責社區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條社區消防安全工作應當立足現有社區組織機構,發揮管理和服務功能,發動和依靠群眾,實行群防群治。

  第四條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實行主要領導負責制。街道辦事處、居民住宅區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的主要領導對管理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負總責,并確定專人具體負責社區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條街道辦事處應當建立由辦事處負責人任主任、綜合治理辦公室、公安派出所、社區居委會、駐社區有關單位人員組成的消防安全委員會,負責本轄區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指導、督促和協調。

  第六條社區居委會建立由居委會主任、居民小組長、社區巡邏隊、社會治安志愿者、樓院長組成的社區消防工作小組。

  第七條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內公安消防機構和公安派出所列管重點單位之外的其他單位和社區居委會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條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負責本轄區內居民住宅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九條街道辦事處在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中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將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作為轄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內容,制定消防工作計劃,定期召開社區消防工作會議,組織、督促、協調社區消防工作的開展;

  (二)督促指導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定期開展社區消防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受理群眾舉報,開展消防咨詢服務;

  (三)負責轄區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檢查;

  (四)組織開展社區消防宣傳教育,提高社區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負責社區消防宣傳陣地的建設和公用消防器材的維護和管理;

  (六)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與轄區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簽訂年度《消防安全責任書》,并組織年度考評,落實獎懲措施;

  (七)建立健全社區各項消防管理制度,完善社區消防檔案;

  (八)參與組織轄區火災撲救,維持火場秩序,保護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核查火災損失。

  第十條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按照街道辦事處的統一部署和安排,做好轄區的消防安全工作,維護轄區消防安全;

  (二)對居民住宅樓院的消防安全進行檢查、巡邏,疏散消防通道,整治清理居民樓道可燃物,發現和糾正消防違章行為;

  (三)負責轄區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確保完整好用;

  (四)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檔案;

  (五)制定居民防火公約,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發放消防宣傳資料,為轄區老、弱、病、殘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務;

  (六)轄區發生火災,及時組織疏散周圍群眾,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組織人員撲救初期火災。火災撲滅后,應協助消防部門保護火災現場,調查火災原因,核查火災損失。

  (七)為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和公共消防設施、器材維修更換提供經費保障。

  第十一條公安派出所在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中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負責轄區列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監督工作;

  (二)加強對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消防業務指導;

  (三)配合公安消防機構對社區消防管理人員進行消防專業培訓;

  (四)幫助社區消防組織建立健全各項消防規章制度,完善消防業務檔案;

  (五)指導社區開展消防宣傳活動,及時總結和推廣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經驗;

  (六)把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列為社區民警職責,作為評比考核內容。

  第十二條街道辦事處每季度應當對管理單位至少進行一次防火檢查,防火檢查的主要內容:

  (一)火災隱患的整改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單位、部位或場所施工、使用或開業前,有關消防審核、驗收或者檢查手續是否完備;

  (三)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實情況;

  (四)單位員工的消防宣傳教育和消防培訓情況;

  (五)滅火器材的配備和維護保養情況;

  (六)燃氣、火源、電源的管理情況。

  防火檢查要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要在檢查記錄上簽名,檢查時發現問題要及時督促單位整改,較大火災隱患或解決不了的火災隱患要及時上報轄區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機構查處。

  第十三條物業管理單位對轄區的消防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對居民住宅的樓院、通道的消防檢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對居民家庭隨時進行防火提示。

  實行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應當建立消防巡邏制度。巡查的內容包括:

  (一)用火、用電、用氣有無違章情況;

  (二)小區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完好;

  (三)小區消防車道或住宅樓通道是否暢通;

  (四)消除火災險情,發生火災時及時報警,利用現有滅火器材,實施有效處置。

  巡查要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要記錄巡查的內容、部位、頻次及檢查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措施,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督促糾正,較大火災隱患要及時報告責任區民警查處。

  第十四條街道辦事處建立社區消防宣傳陣地,通過在社區內設立消防公益廣告牌、消防宣傳欄、消防宣傳櫥窗,在居民樓道設置消防警示牌等形式,營造社區消防安全氛圍。

  第十五條街道辦事處、物業管理單位和社區居委會應當定期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活動,對有關單位的從業人員進行消防宣傳教育,按照部署組織好本轄區每年一度的"119"消防宣傳日活動。

  第十六條社區應當根據季節特點,有針對性的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動;要針對轄區的老弱病殘人員,加強防火和逃生自救常識的宣傳;學生放假期間,加強對轄區中小學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發放消防宣傳資料,增強群眾消防安全意識。

  第十七條城市消防站應當定期向社區開放,流動消防宣傳車應當深入社區,開展流動消防宣傳工作。

  第十八條街道辦事處、物業管理單位和社區居委會應當定期組織群眾到消防站參觀,開展火場逃生演練,提高群眾的消防素質。

  第十九條街道辦事處應當督促轄區單位主要負責人及重要崗位從業人員參加消防培訓。

  第二十條街道辦事處應當設立消防工作室,消防工作室內應當懸掛張貼街道辦事處的社區消防建設示意圖、社區消防組織網絡建設圖及社區消防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條街道辦事處消防工作室應當建立下列消防業務檔案:

  (一)社區基本情況檔案;

  (二)轄區重點單位名冊和基本情況檔案;

  (三)火災隱患檔案;

  (四)火災統計檔案;

  (五)防火檢查檔案;

  (六)消防宣傳教育檔案;

  (七)消防會議記錄;

  (八)消防培訓檔案;

  (九)街道辦事處與轄區單位、社區委員會簽訂的《消防安全責任書》檔案;

  (十)其他有關檔案。

  第二十二條社區居委會應當建立下列消防業務檔案:

  (一)社區居委會基本情況檔案;

  (二)轄區特護人員及家庭基本情況檔案;

  (三)防火檢查檔案;

  (四)消防巡查檔案;

  (五)消防器材配備及維護檔案;

  (六)居委會與各居民簽訂的《居民防火公約》檔案;

  (七)消防宣傳活動檔案;

  (八)消防會議記錄;

  (九)其他有關檔案。

  第二十三條社區消防安全工作應當作為社區年度綜合檢查、考核、評比的內容。

  第二十四條對在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由轄區人民政府或公安消防機構按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因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失職造成重、特大火災事故的,依法給予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本規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消防安全的規章制度14

  1、配備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必須隨時保持完好有效,不準隨意的挪動和損壞,定期安排人員進行檢查,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應及時進行維護。

  2、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危險物品。

  3、嚴禁私拉亂接、安裝其他用電器具(各種大功率電器),如確實需要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報工程部,經同意后方可安裝。

  4、廳面、包間需要點蠟燭時,必須把蠟燭固定在非燃燒材料制作的基座內并不得靠近可燃物,或將蠟燭做成半球狀,平面向上盛有三分之二自來水的透明小盤內,使其浮在水面上。

  5、服務員在收臺時,不應將煙頭、火柴梗卷入臺布內,以防引發火災。

  6、廳面、包房應在多處放置煙灰缸、痰盂,以方便賓客扔放煙頭和火柴梗。

  7、服務員要提醒賓客不要把燃著的煙頭、火柴、打火機與餐巾紙放在一起,更不要躺在餐廳的.沙發上吸煙。

  8、客人進餐、談話,特別是站立或走動敬酒時,無意間放在煙灰缸或桌子上燃著的煙等應引起服務員的足夠警惕,以防煙頭被碰落在地毯、桌布或坐椅上引起火災。

  9、營業結束后,應對廳面和包房進行認真的檢查,徹底消除火種,電器設備的電源關掉。

消防安全的規章制度15

  藥品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保障藥品庫的安全,防止發生任何險情,對藥品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必須遵守如下制度。

  一、杜絕一切火源。

  二、杜絕一切用電設備在庫房內使用。

  三、庫房管理員不得擅自帶領其他人員進入藥品庫。

  四、技術人員到庫房內領取儀器、藥品時,管理員要嚴格監督其行為,防止任何意外情況發生。

  五、庫房管理員要經常檢查庫房的環境,以便及時發現安全隱患,一旦發現,盡快排除。

  六、庫房管理員應熟知消防設施的擺放位置,并能夠熟練使用消防設施。

  七、藥品庫內的一切藥品和儀器都應擺放整齊,過道暢通無阻,庫房的.每一個位置和角落人都能夠直接靠近。

  八、對庫房內易燃易爆等危險藥品區管理員要張貼醒目的警示標識。

  八、斷絕庫房的水源,以防漏水、發水等情況發生造成危害。

  九、進入室內前要打開通風扇進行通風,降低室內空氣中揮發性物質的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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