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集)檢驗規章制度
在當下社會,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檢驗規章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檢驗規章制度1
編號:jy-16
版本/修訂:1/0
1.保持計量器具無油污、無銹蝕、無磕拉碰傷、損壞,無丟失。發現計量器具損壞扣責任人20-50元;丟失器具者扣責任人計量器具價加檢定費。扣班組2-5分。
2.計量器具標識應清晰完整,損壞或模糊及時到計量站更換,否則扣20元,扣班組2分。
3.保證使用合格計量器具,否則,扣50元,扣班組2-5分。
4.計量器具應按規定周檢和校準,接到周檢送檢通知,應在間休日由班長組織送檢,使用過期器具的扣責任人20元;計量器具失準造成檢驗數據錯誤而發生錯檢的扣責任人50-100元。造成批量重大影響的另行處理,扣班組2-5分。
5.公用量器具應按規定交接班并進行維護保管送檢,發現維護、保管使用不當者,扣責任人20元;如丟失則按交接班記錄追究責任。責任不清的對所有相關班組進行處罰,扣班組2-5分。
6.所有責任均由班長負責落實,無法落實的處罰責任班組的班長或對三個班組同時處罰。
編制: 審核: 批準:
20xx年01月01日
實驗室管理考核辦法
編號:jy-17
版本/修訂:1/0
一、試樣接收
1. 試樣接收前應對試樣進行狀態確認,試樣接收后,應對委托單與試樣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后,進行登記、標記。
試樣未進行檢查確認便直接接受,未登記、未標記或標記不清者,每發現一次扣責任人20元,造成試樣混淆無法辨認的,扣相關責任人各50元。
二、試樣加工
1.試樣必須按相關標準或圖紙尺寸加工,毛刺去除干凈,尺寸精度、光潔度均應符合標準及工藝要求,拉伸試樣必須充分壓平,否則,每發現一次扣責任人20元;因不認真、不細致,人為造成測量和加工精度下降或試樣無效者,視情況給予50-100元處罰。
2.焊縫、熱區沖擊試樣、焊接區硬度試樣必須在酸蝕后刻槽、打點,以保證測量的準確性,否則,每發現一次扣責任人50-100元。
3.化學分析試樣必須保證截取(鉆取)位置正確,具有代表性;精度合適,無油無銹、無雜物,以保證分析的精確度。
未按要求去做的,造成結果不準確或無效的,每發現一次,扣責任人50元。
4.光譜試樣加工:分析試樣尺寸及表面光潔度必須滿足分析要求;試樣表面在光譜磨樣機磨削后不得沾有油圬及灰塵雜物,無銹蝕,不得以手隨便觸摸被分析表面,以影響分析結果的準確度。磨削后試樣被激發表面必須保證水平,以滿足激發條件要求從而保證分析結果的準確性。
未按要求去做的,造成結果不準確或無效的',每發現一次,扣當事人50元。
5.常規分析試樣加工:鉆削后的被測試樣必須經過磁鐵吸附去塵后方可作為分析試樣,否則由于灰塵等雜物的存在會影響分析結果,造成分析結果不準確。
未按要求去做的,造成結果不準確或無效的,每發現一次,扣當事人50元。
6.因試樣加工、處理不正確等原因,造成試驗數據嚴重錯誤的,每發現一次扣責任人100-200元,造成嚴重后果的加重處理。
三、試驗
1.試驗用引伸計、玻璃器皿、砝碼、天平以及設備必須經周檢(或校準)合格后才能正常使用,設備有對零要求時應對零,并檢查是否正常,否則,每發現一次,扣責任人20元,造成試驗數據錯誤或結果誤差超過標準要求的,每發現一次扣責任人100元,造成嚴重后果的加重處理。
2.拉伸、沖擊試樣載荷應為滿量程的20%~80%之間,拉伸試樣夾持應垂直,夾持部分不小于夾具的3/4;沖擊試樣缺口與刀刃中心偏差在規定范圍內;低溫沖擊試樣溫度控制時間及偏差符合標準要求,拉伸試驗速率、硬度試驗壓下速度均應符合相關規定,否則,每發現一次扣責任人30~50元。
3.化學濕法分析應進行空白和對照試驗,光譜分析應有標樣比對,否則,每發現一次扣責任人50元。
4.常規分析試驗:根據試驗要求核實所用溶液的有效性及溶液濃度的準確性,對試驗過程中所用玻璃器皿一律經蒸餾水沖洗干凈后方可使用,分光光度計需提前30分鐘通電預熱。否則每發現一次扣當事人及責任人各50元。
5.光譜分析試驗:檢查是否在校準周期內,需進行校準者,及時校準, 校準后檢查校準系數,合格后進行試驗。光譜儀斷電后必須重新啟動,預熱8小時后方可使用,否則每發現一次扣責任人各50元。
6.拉伸、彎曲、沖擊、落錘、金相、化學常規分析試驗、光譜分析均應按規定標準程序和方法進行分析試驗,違反規定和標準程序進行分析和試驗的,每發現一次扣責任人50~100元。
造成嚴重后果的對責任人加倍處罰。
7.試驗應及時完成,發現不合格要及時通知相關人員,通知信息要準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否則按造成的后果嚴重程度對責任人處罰50元。
影響重大的加倍處罰。
四、記錄報告
1.按相關標準規定的有效位數及數據修約規則進行數據處理,否則,每發現一次扣責任人20元。
2.對剪切面積、晶粒度、夾雜物、帶狀組織的評定應按相關標準圖譜進行測量和評定,不得意估。否則,每發現一次扣責任人20元。
3.化學分析、金相、力學試驗結果錯判、誤判的每發現一次扣責任人50-100元,產生嚴重后果的加倍處罰。
4.報告數據應完整,字跡清晰,簽字、審批手續齊全,相關說明應準確、明了,及時填寫并發出。未按要求的每發現一次扣責任人各20-50元。
5.各種分析試驗臺帳、記錄、報告應準確、完整、無刮改(涂改)現象,否則每發現一次,扣責任人50元。
6.錄入hygg信息系統的數據及試驗結果應及時、準確,因錄入不及時或數據不準確影響發貨者,每發現一次扣責任人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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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01月01日
檢驗規章制度2
編號:jy-11
版本/修訂:1/0
資料管理,擔負著我公司螺旋縫鋼管檢驗工序過程資料的復核、錄入、整理、裝訂、存檔等各項重要任務。
為了保證各工序檢驗資料、傳票、試驗報告等的可查性、唯一性、準確性,制定以下規定:
一、所有螺旋縫鋼管的檢驗工序資料,按機組進行分類管理,機組代號為 1420機組,應設專人進行資料復核、錄入、整理、裝訂、存檔等工作。
二、每一機組的工序檢驗記錄應按工程、生產指令號及執行標準、生產檢驗日期等進行整理。工程結束后,將每根鋼管的工序傳票按順序進行整理,記錄逐一標注頁號后加封皮裝訂成冊,并在封皮上注明規格、材質、標準、起止管號、頁碼起止號、日期等重要信息及該冊的頁號;入袋歸檔時,袋面應標注本袋各資料的名稱及總冊數。
三、同一工程或標準的所有資料應同時歸檔。
若該工程規模較大,生產時間較長,資料太多,復核人員無法正常保存時,可以按月暫時入檔。工程結束后,統一整理完畢,一并辦理歸檔手續。
四、資料室負責保證歸檔資料的完整性,所交資料應認真查閱并進行登記,按資料類別進行編號,加注工程名稱、生產指令號等信息。
五、原材料、入廠檢驗報告、鋼管質量證明書等資料,也應按一定的規則進行編號、記錄。
六、x光膠片應按類別裝入膠片袋中,并用膠片紙將袋中每張膠片包好;在膠片袋上注明機組、拍片類別、規格、材質、日期、拍片管號、每袋膠片的張數。
膠片存放在膠片柜中,并在柜中貼上標簽,注明工程名稱、生產指令號及所用標準。
七、管端工業電視抓圖數據,經復核完畢后,應按管線工程名稱建立相應的文件夾保存并備份;管線結束后,應及時進行刻錄光盤,以保證數據的完整性;若管線工程量較大,數據較多,應按月刻錄光盤,進行備份;所刻錄的光盤一式二份進行保存,光盤上應貼上標簽,標注管線名稱、鋼管規格、材質、生產起止日期、光盤編號等重要信息;每條管線生產結束,將所刻錄的光盤進行整理完畢后,交資料室保存;資料室應將管端工業電視抓圖數據光盤妥善保存、保管,防止損壞,并進行相應的登記。
八、理化大帳封面注明機組及試驗類別、試驗起止日期等。
九、每類資料歸檔后放入相應資料柜中存放,并在柜面左上方張貼柜名。
十、資料室內保持整齊、清潔、通風、防止漏水、失火、蟲鼠害。存放膠片的資料室,應配有空調、溫度計、濕度計,使室內保持恒溫狀態。
十一、查閱資料應在室內指定地點,不允許隨意更改、涂污、損壞和復印;借閱資料需領導同意并簽字后方可;查借閱資料歸還時,交管理人員驗收合格后方可入檔。
十二、對妨礙或影響資料管理的人或事,資料管理人員有權管理,不服從者后果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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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01月01日
關于工業電視抓圖數據保管規定
編號:jy-12
版本/修訂:1/0
管端工業電視抓圖,是x光記錄管端焊縫情況的一種重要形式,應同其它工序資料一樣保存完整、完全、持久,以保證每根鋼管管端數據的可追溯性。現對工業電視抓圖數據的保管規定如下:
1、管端工業電視抓圖數據,經復核完畢后,應按管線工程名稱建立相應的文件夾保存并備份;管線結束后,應及時進行刻錄光盤,以保證數據的完整性。
2、若管線工程量較大,數據較多,應按月刻錄光盤,進行備份。
3、所刻錄的.光盤一式二份進行保存,光盤上應貼上標簽,標注管線名稱、鋼管規格、材質、生產起止日期、光盤編號等重要信息。
4、每條管線生產結束,將所刻錄的光盤進行整理完畢后,交資料室保存。
5、資料室應將管端工業電視抓圖數據光盤妥善保存、保管,防止損壞,并進行相應的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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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01月01日
資料借閱制度
編號:jy-13
版本/修訂:1/0
1、檢驗原始資料是產品質量的原始憑證,一般情況下只允許查閱,不允許借閱。
2、必須借閱的資料,須由中心主任批準,并規定歸還日期。
3、無論是查閱或借閱,均應辦理查借閱登記手續。
4、查閱或借閱資料一律不準復印(監理需要除外)、涂改或粘貼,翻閱過程應謹慎、小心,防止損壞、丟失。
5、查閱或借閱資料歸還時,應交管理人員查驗,損壞者按原貌修復,丟失者應限時查尋。驗收合格后方可重新歸檔。
6、因損壞、丟失或其它原因致使資料不能入檔者,應及時報中心主任處理。
7、損壞、丟失的原始資料經補作后應注明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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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01月01日
檢驗規章制度3
編號:jy-05
版本/修訂:1/0
為使產品檢驗中心職工教育培訓工作深入扎實地開展下去,使培訓工作形成制度化、科學化,確保培訓工作有效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從事質量檢驗的人員必須經過嚴格的培訓方能上崗。對特殊崗位,如無損檢測、理化試驗等人員必須持有國家認可機構頒發的等級證書方可上崗。
二、檢驗人員的'培訓可分取證培訓、崗位技能培訓、專業技術基礎和標準工藝強化培訓,培訓計劃由教培員負責編制,并根據年度培訓計劃和檢驗要求及時向公司計劃人事科提出培訓申請。
三、培訓方式根據公司安排進行,可采用外培、脫產、半脫產或業余等方式進行。
四、無論采用何種方式培訓辦班,必須按時聽課,對無故不參加學習的人員按《勞動紀律檢查與懲處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五、對學習成績優秀或學習刻苦、表現突出者給予表揚或適當獎勵;對不合格或學習不認真者根據情況進行扣發獎金或工資的處罰;對于取證培訓,凡無特殊原因未取得資格證者,培訓費及其它費用一律自理。
編制: 審核: 批準:
20xx年01月01日
計量器具管理規定
編號:jy-06
版本/修訂:1/0
一、計量器具應按月、周檢通知單由計量員組織送檢,保證周檢率100%;逾期不送者,公司扣罰金額由相關責任人承擔。
二、計量器具在使用過程中損壞,應立即停用并送計量站檢修,若發現不準,應及時送計量站校準,不準私自拆卸。
三、因保管不善造成計量器具丟失,除按公司計量管理規定處罰外,責任人按器具原價的80%賠償,非正常使用而人為損壞造成器具報廢的按上述規定處理。
四、對于公用計量器具,實行專人領用、保管和交接,丟失或損壞按第三條處理。責任區分不清的,處理所有相關責任人。
五、所有設備和計量器具應正確使用和保管,做到正確使用,定期保養,及時校檢。
六、調出本單位和退休的人員,需將計量器具上交質檢中心計量員,交清后方可離崗;崗位調換,計量器具留在原崗位,由班組長及時通知計量管理員,辦理轉帳手續。
七、在用計量器具妥善保管確認標記,若字跡模糊應及時到計量站核查更換,標記丟失按黑量具處罰。
八、在用計量器具必須是經過計量部門檢定合格在有效期內使用的器具,各崗位器具不允許調換使用;若發現與本崗位編號不符的器具或沒有任何檢定標記的器具均屬黑量具,量具沒收,對使用者罰款100元,由此而引起的質量問題,其后果由使用者負責。
編制: 審核: 批準:
20xx年01月01日
檢驗規章制度4
編號:jy-15
版本/修訂:1/0
1、中心設備包括檢驗使用的各種射線、超聲波儀器設備、理化試驗設備、加工使用的各類機床等各種輔助機械等裝置。
2、嚴格執行設備操作規程,未按操作規程進行調試、操作、校驗、校準,發現一次扣責任人100元。
3、由于責任心不強,人為造成設備故障停產4小時以內的扣責任人100-300元,扣班組2-5分,造成設備故障停產4小時以上的扣責任人200-500元(需報公司備案的,按公司下發的設備事故處理規定進行處罰)。,扣班組2-10分。
4、未按要求進行設備清掃、擦拭,正常保養,考核時每發現一次扣責任人20-50元,,扣班組2-5分。
5、設備出現問題不及時反饋、未及時維修而繼續運轉使用的,發現一次扣責任人50-100元,發生設備事故隱患不報的罰款100-200元。
6、設備出現故障,嚴格實行生產班組長追蹤協調的原則,及時通知儀修人員維修,正常工作時間,接到維修通知,維修人員應在15分鐘內到現場;非正常工作時間,接到維修通知,值班人員應在30分鐘內到現場;因故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現場的,必須及時向維修班長說明原因另行安排,最終須在開始接到通知45分鐘內趕到現場;生產班長要認真記錄維修人員被通知時間和到現場時間,沒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現場,視情節輕重扣罰責任人50-100元。
7、維修人員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維修現場,當班生產班長須向中心主管領導說明情況,追蹤協調不及時,造成維修時間延時,扣罰當班責任班長50元。
8、設備故障值班維修人員60分鐘內不能恢復正常,須向維修班長匯報并到場處理;單機設備故障維修停產2小時以上的,班長應向中心主管領導匯報。并在保證設備恢復正常后書面填寫“設備故障處理分析報告”備案,不按程序要求認真執行的視情節輕重扣罰責任人50-100元,扣班組2-10分。
9、無設備運轉記錄;設備運轉記錄不完整;未按規定填寫設備運轉記錄;校驗記錄;交接班記錄的;儀修人員未及時填寫設備維修檔案的,發現一次扣罰責任崗長20元,班長負管理責任扣罰20元。
10、未按規定進行交接班,崗位設備存在故障不能交接班說明情況;崗位所需儀器、工裝(試塊等)不齊全,發現一次扣責任崗長100元。扣罰責任班長50元,扣班組2-5分。
11、凡造成設備輕微損壞(不影響使用)或部分零件丟失未發現的,扣責任人50-100元,扣班組2-5分。
12、當班崗位出現設備故障,崗長應組織崗位人員積極配合維修人員進行設備故障檢修和調試,因配合不到位而延誤設備修理的',扣當班班長50元,扣班組2-5分
13、設備員負責檢驗設備所需備品、備件的計劃,不得出現備件不足影響正常生產的現象,如造成單機停產6小時以上,扣責任人100-300元。設備員負責單機停產2小時以上設備故障的原因分析、維修過程、預防措施等形成書面報告,閉合完成質檢中心設備故障反饋單,5天內上報設備主管。缺一次扣責任人20-50元。
14、儀修人員要按規定進行設備巡檢、定期維護保養,否則扣責任人50-100元。如設備排查、維護不到位,造成單機停產2小時以上,扣責任人50-200元(突發的設備事故出外)。
15、對檢驗設備存在的隱患、有好的改進建議或是小革新以書面形式報中心,經采納的,獎勵當事人50-150元。
16、中心每周定期組織對設備的使用、巡檢、交接班和維護保養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依據《設備管理考核細則》對責任人進行考核兌現。
編制: 審核: 批準:
20xx年01月01日
檢驗規章制度5
產品檢驗中心質量目標
編號:jy-01
版本/修訂:1/0
1.a類缺陷漏檢、錯檢率為0;
2.b類缺陷漏檢、錯檢率不超過≤0.25%;
3.c類缺陷漏檢、錯檢率不超過≤1.0%;
4.工藝執行率達到100%;
5.計量器具周檢率達到100%;
6.在用測量設備完好率100%。
附件:
一、公司質量方針
質量為先 技術創新 持續改進 追求卓越
二、公司質量目標
1、產品出廠合格率達到100%;
2、焊接鋼管:規格≥ф1016mm、壁**14mm、材質≥x70產品一次通過率達到85%,其它各規格產品一次通過率達到90%;防腐鋼管:產品一次通過率達到92%(全年);
3、用戶滿意度達到92%。
三、公司質量管理者代表:
編制: 審核: 批準:
20xx年01月01日
產品檢驗中心質量目標完成情況考核辦法
編號:jy-02
版本/修訂:1/0
一、a類缺陷漏檢、錯檢率為0;
b類缺陷漏檢、錯檢率不超過≤0.25%;
c類缺陷漏檢、錯檢率不超過≤1.0%;
a類缺陷:裂紋、燒穿、未焊透(未熔合)、斷弧、力學性能不合、標準不允許的母材補焊、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或未經評審的原材料進行生產等等。
b類:超標的管端周長、管端橢圓度、切斜、管端錯邊、管端咬邊、氣孔、夾渣、鋼管壁厚,焊縫磨削傷及母材。
c類:超標的鈍邊、焊縫余高、坡口角度、劃傷、摔坑、管體錯邊和咬邊,不超標的管端密集小壓坑、不超標的.卷板表面缺陷(如重皮、結疤等)的;標識不清或錯誤的;檢尺錯誤的、其他經修復后滿足標準要求的表面缺陷及未按要求修磨的外觀缺欠;噴版位置距管端距離不符合工藝要求、包裝不合格等其它影響鋼管美觀的外觀缺欠等。
質量指標完成情況的考核依據:
1.科技質量中心鋼管質量抽查;
2.中心工藝質量抽查考核;
3.公司用戶施工單位反饋;
4.計算公式:
a類缺陷漏、錯檢率=不合格根數/生產總根數х100%
b類缺陷漏、錯檢率=不合格根數/生產總根數х100%
c類缺陷漏、錯檢率=不合格根數/生產總根數х100%
二、工藝執行率達到100%:
質量指標完成情況的考核依據:
1.科技質量中心工藝質量抽查;
2.中心工藝質量抽查考核;
3.公司內外用戶質量申訴處理;
4.計算公式:工藝執行率=執行工藝數/抽查的總工藝數х100%
三、計量器具周檢率達到100%
1.以科技質量中心下發的“計量器具周抽檢通知單”完成情況為考核依據;
注:以上計算公式適用于月度、年度的考核。
編制: 審核: 批準:
20xx年01月01日
檢驗規章制度6
編號:jy-19
版本/修訂:1/0
為保證實驗室安全儲存和取用化學藥品,較好地服務于生產檢驗,確保萬無一失,不出任何事故,特制定本規定。
1、儲存化學藥品的房間,嚴禁陽光照射,定期通風。房間應安全衛生,庫內嚴禁吸煙和明火,消防器材應有固定地點并設專人管理。
2、化學藥品應分類存放,定置管理,放置有序,標志明確。做到標簽清晰明確完整。取用時不能損壞盛藥瓶器標識,用后及時蓋緊瓶蓋。
3、化學藥品要建帳登記,出庫要消帳,入庫和取用要記帳,并寫明日期。不得取用無標簽、變質、過期化學藥品。
4、入庫時要檢查化學藥品的數量,包裝的完好性如封口是否完好,標簽、標志是否相符、完整。嚴禁其他人員單獨進入化學藥品庫。
5、對化學藥品要嚴格管理,嚴格遵守入庫和領用規定,防止流失,發生事故危險。
6、定期檢查庫內安全衛生狀況,對安全隱患處及時整改,對過期、失效、標簽不清物品及時處理并銷帳。
編制: 審核: 批準:
20xx年01月01日
化驗室標準物質管理規定
編號:jy-20
版本/修訂:1/0
為了加強化驗室標準物質的管理,保證在有效期內使用,確保分析結果正確性,特制定本辦法。
本規定適用于化驗室用粉末標鋼、光譜用塊狀標鋼、分析用標準溶液(包括試劑等)的`管理。
1.標準物質應建立臺帳,保證帳物統一。
2.標鋼在投用前應進行確認,加貼標識。
3.各種標鋼應存放在適宜的地方,特別是粉末標鋼,標志保持清晰可辨,每次使用稱量結束,應旋緊瓶塞放回原位。
4.應經常檢查存放標鋼的干燥器內的干燥劑,如果失效應立即處理,以保持標準物質銹蝕失效。
5.購買或自配標液應加貼標識,標識內容應有配制日期、有效期、配制人、名稱、濃度。
6.新購或重新配制的標準溶液應及時加貼或更換標識。
7.標識不清或標識已注明過期人標準物質及已經明顯銹蝕或混雜的標準物質,不得使用。
編制: 審核: 批準*
20xx年01月01日
檢驗規章制度7
1、必須把檢驗質量放在工作首位,普及提高質量管理和質量控制理論知識,使之成為每個檢驗人員的自學行動。同時,按照上級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全面加強技術質量管理。
2、建立和健全科室技術質量管理組織,配有兼職人員負責工作。管理內容包括:目標、計劃、指標、方法、措施、檢查、總結、效果評價及反饋信息,定期報告。
3、實驗室要制定質量控制制度,開展室內質量控制,發現失控要及時糾正,未糾正前停發檢驗報告,糾正后再重檢、報告。
4、加強儀器、試劑的管理,建立大型儀器檔案。新引進或維修后儀器經校正合格后,方可用于檢測標本。
5、及時掌握業務動態,統一調度人員、設備,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證檢驗工作正常運轉。
6、建立崗位責任制,明確各類人員職責,嚴格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各項操作規程,嚴防差錯事故發生。
7、做好科研新技術的開發和業務技術的保密工作。
8、積極參加室間質量評價活動,努力提高質評水平。
9、制訂技術發展計劃與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檢查。
10、建立健全報告制度,遇到重大技術問題或其他方面的疑難問題,要落實醫院逐級負責制,層層上報。
檢驗規章制度8
無菌室的要求無菌室建設要求使用與管理辦法
1.工作室應矮小、平整,面積只需4米2左右,高2.2―2.3米,內部裝修應平整、光滑,無凹凸不平或棱角等,四壁及屋頂應用不透水之材質,便于擦洗及殺菌
2.室內采光面積大,從室外應能看到室內情況。
3.為保證無菌室的潔凈,無菌室周圍需設緩沖走廊,走廊旁再設緩沖間,其面積可小于無菌室。
4.無菌室、緩沖走廊及緩沖間均設有日光燈及供消毒空氣用紫外燈,殺菌紫外燈離工作臺以1米為宜,其電源開關均應設在室外。
5.無菌室與緩沖間進出口應設拉門,門與窗平齊,門縫要封緊,兩門應錯開,以免空氣對流造成污染。
6.無菌室的使用與管理
(1)無菌室應保持清潔整齊,室內僅存放必須的檢驗用具如酒精燈、酒精棉、火柴、鑷子、接種針、接種環、玻璃鉛筆等。&不要放與檢測無關的物品
(2)室內檢驗用具及凳桌等保持固定位置,不隨便移動。
(3)每2―3周用2%石炭酸水溶液擦拭工作臺、門、窗、桌、椅及地面,然后用3%石炭酸水溶液噴霧消毒空氣,最后紫外燈殺菌半小時
(4)定期檢查室內空氣無菌狀況,細菌數應控制在10個以下,發現不符合要求時,應立即徹底消毒滅菌。/無菌室無菌程度的測定方法:取普通肉湯瓊脂平板、改良馬丁培養基平板各3個(平板直徑均9厘米),置無菌室各工作位置上,開蓋曝露半小時,然后倒置進行培養,測細菌總數應置37℃溫箱培養48小時;測霉菌數則應置27℃溫箱培養5天。細菌`霉菌總數均不得超過10個為。
(5)無菌室殺菌前,應將所有物品置于操作之部位(待檢物例外),然后打開紫外燈殺菌30分鐘,時間一到,關閉紫外燈待用
(6)進入無菌室前,必須于緩沖間更換消毒過的工作服、工作帽及工作鞋。
(7)操作應嚴格按照無菌操作規定進行,操作中少說話,不喧嘩,以保持環境的無菌狀態。
器材及場所的滅菌消毒無菌室建設要求使用與管理辦法
微生物檢驗用器材及場所必須進行滅菌或消毒處理,不同的'對象采用不同的處理方法1.高壓蒸汽滅菌:工作服、口罩、稀釋液等,置高壓殺菌鍋內,一般采用121℃滅菌半小時,當然不同的培養基有不同的要求,應分別處理2.火焰滅菌:接種針、接種環等可直接火焰滅菌
3.高溫干燥滅菌:各種玻璃器皿、注射器、吸管等,置于燥箱中160℃滅菌2小時
4.一般消毒:無菌室內的凳、工作臺、試管架、天平、待檢物容器或包裝均無法進行滅菌,必須用其他方法進行消毒處理,采用2%石炭酸或來蘇兒水溶液擦拭消毒,工作人員的手也用此法進行消毒
5.空氣的消毒:開啟紫外燈照射30―60分鐘即可。操作要領
準備工作無菌室建設要求使用與管理辦法
1.先進行無菌室空間的消毒,開啟紫外燈30―60分鐘
2.檢驗用的有關器材,搬入無菌室前必須分別進會滅菌消毒
3.操作人員必須將手清洗消毒,穿戴好無菌工作衣、帽和鞋,才能進入無菌室
4.進入無菌室后再一次消毒手部,然后才進行檢驗操作
操作過程注意事項無菌室建設要求使用與管理辦法
1.動作要輕,不能太快,以免攪動空氣增加污染;玻璃器皿也應輕取輕放,以免破損污染環境2.操作應在近火焰區進行。
3.接種環、接種針等金屬器材使用前后均需灼燒,灼燒時先通過內焰,使殘物烘干后再灼燒滅菌
4.使用吸管時,切勿用嘴直接吸、吹吸管,而必須用洗耳球操作。
5.觀察平板時不好開蓋,如欲沾取菌落檢查時,必需靠近火焰區操作,平皿蓋也不能大開,而是上下蓋適當開縫。
6.進行可疑致病菌涂片染色時,應使用夾子夾持玻片,切勿用手直接拿玻片,以免造成污染,用過的玻片也應置于消毒液中浸泡消毒,然后再洗滌。
7.工作結束,收拾好工作臺上的樣品及器材,最后用消毒液擦拭工作臺。
無菌室管理規定
1.無菌室地面、臺面、其它表面每日晨擦拭1次。超凈臺每日晨75%酒精擦拭超凈臺消毒,每次使用前準備好物品,將超凈臺紫外滅菌30分鐘后方可使用。
2.從室外帶入無菌室內的所有物品表面要用75%酒精或紫外照射預先消毒。無菌操作前75%酒精消毒手掌、手背。整個操作嚴格執行無菌操作。
3.每人次使用后,臺內物品全部取出并用消毒液噴灑消毒用后的物品歸位,垃圾帶出無菌室。連續使用時間超過1小時,請預約登記。
4.無菌室內電腦生物反應器專用,閑人免用。使用后將防塵罩罩上,防止紫外直接照射。
5.無菌室內定期消毒滅菌:噴灑3-5%石炭酸溶液并用2-3%來蘇水擦洗桌面、凳子,無菌室內噴霧消毒后,紫外滅菌30分。每周一次。
6.無菌室內無菌狀況定期檢測:滅菌后的接種室內桌上和桌下各放一套培養基平皿,暴露15分鐘,蓋上,37℃培養24小時,每個平皿的菌落≤4,則認為效果良好,否則需延長照射時間或加強其它措施。每周一次。
7.滅菌后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注明滅菌日期,高壓滅菌物品可存放7-14天,過期不能再用,需重新包裝滅菌。
8.所有準備進入無菌室工作的人員必需首先了解細胞培養的基本要求和操作規范,并進行必要的培訓。
9.進入無菌室前需提交相關實驗計劃:包括使用細胞種類、數量;所需試劑種類,試劑是否有毒;培養液種類;實驗時間等。不歡迎沒有計劃和計劃不可行的人員進行漫無目的的測試。
10.每一個研究人員的培養細胞;細胞培養箱內的位置;培養液;消化液;消毒物品;消毒物品擺放位置等都固定化,并作好標記。禁止交叉亂用,亂放,造成可能的污染擴大,所有研究人員未經本人許可不得使用他人的物品和位置。
11.通用性的液體(如培養液、消化液、生理鹽水、鈣溶液)由管理人員統一配制,專人管理,便于進行質量控制和研究人員的計費。研究人員根據需要申領,并作好標記,做到專人專物專用,嚴禁未經他人許可亂用他人物品。培養液只有在用完后可再申領新瓶,防止浪費。
12.研究生實驗用物品領取登記后自己保存管理。實驗前泡酸、包裝和消毒,實驗后及時洗刷、干燥、歸位。
13無菌室應設有無菌操作間和緩沖間,無菌操作間潔凈度應達到10000級,室內溫度保持在20-24℃,濕度保持在45-60%。超凈臺潔凈度應達到100級
檢驗規章制度9
編號:jy-09
版本/修訂:1/0
為了進一步提高管端抓圖質量,保證抓圖影像有效區域的靈敏度及真實性,要求做到以下幾點:
1.做到逐根逐端抓圖,不得漏抓圖。發現不真實圖像(如復制)按嚴重違反工藝處理,扣當事人每幅100元,當月同一人兩次者加一倍扣罰;對負有管理責任的班長扣考核分5分,發現本班組兩人以上,班長加一倍扣考核分。
2.圖像增強器內的污點,射線窗口的焊渣,管端的飛濺物要及時清理,鉛字不得壓焊縫,有效區域內對比度、靈敏度達到要求,不得留存有防礙評定的疑似影像。
3.抓圖影像要露出管端端部,影像中母材超標壓坑、劃傷必須切除后再抓圖,不得留存有疑議的圖像。
4.兩管端第一幅圖,焊縫60毫米(去除放大比)內單個氣孔最大為2.0mm,氣孔個數小于等于2個,氣孔之和小于等于3.0mm.
5.復核時所發現超標缺陷的圖像按漏檢處罰,抓圖影像存在不符合2、3、4條規定的,每幅扣10元。連續5張圖像有不符合項扣100元。
6.管端抓圖安排專人負責拷貝各機組抓圖影像,100%復核并做復核記錄。復核人員不得隱瞞存在的問題,有不合格項立即報告中心主任,以便對疑議或問題鋼管及時處理,否則扣復核人50元/次。
7.拷貝、復核抓圖影像必須及時,每天一拷,當天出復核結果。
望x光崗位人員、復核人員按以上規定嚴格執行,確保管端抓圖工作不出質量問題。
編制: 審核: 批準:
20xx年01月01日
入庫鋼管成品檢驗人員復查制度
編號:jy-10
版本/修訂:1/0
1、目的
鑒于母材原始缺陷、流程所致缺陷在成品初次檢驗時,由于鋼管內壁水跡未干難以發現,為保證鋼管質量,杜絕鋼管缺陷漏檢,要求各班成品檢驗人員加強對已入庫鋼管的復查。
2、復查要求
2.1復查范圍:當班已入庫的鋼管,交接班時要交清剩余未復查的鋼管起止管號(碼單序號),做到100%復查,無遺漏鋼管,當班余留給下班的鋼管最多不超15根。
2.2復查內容:按照各管線成品工藝要求,對入庫鋼管(當管徑≥φ813時內表面全部,管徑≤φ813距管端2.0m的內表面),(距管端250mm外表面)、焊縫及坡口、鈍邊進行全面目測復查。復查鋼管應做到均有效,不得積壓,一般不多余6-10根復查一次。
2.3復查問題鋼管的.記錄、處理
2.3.1當發現入庫鋼管存在缺欠時,記錄應注明缺欠的性質、位置(東端、西端、距離)、修合;修合后放行。
2.3.2當復查發現當班入庫鋼管存在超標缺陷須返切時,記錄應注明缺陷的性質、位置(東端、西端、返切長度),標識、控制好缺陷鋼管并告知當班班長自行處理。
2.3.3當復查發現上個班入庫鋼管存在超標缺陷須返切時,記錄應注明缺陷的性質、位置(東端、西端、返切長度),標識、控制好缺陷鋼管,告知當班班長,由班長匯報中心主管領導處理,不得私自處理。
2.3.4復查鋼管由班長安排成品檢驗人員每周或每月輪流復查,記錄由復查人本人填寫并簽字,出現問題能落實到相關復查人。
3、考核辦法
3.1對已入庫鋼管100%復查無遺漏,少復查、記錄一根扣10元,以此類推。
3.2嚴禁不復查做記錄;或未復查時先把記錄填好,包括班長負連帶管理責任,發現違反一次扣50元。
3.3復查發現鋼管有缺欠、缺陷應記錄,超標缺陷的鋼管返切后,碼單、傳票已劃改而復查記錄未記錄的一根扣20元。
3.4鋼管復查組發現當班已復查過的鋼管存在超標缺陷返流程的一根扣50元。存在嚴重超標缺陷的一根扣100元。
3.5復查出上個班入庫鋼管存在超標缺陷須返切、降級的不向中心匯報一根扣50元。
3.6復查出上個班入庫鋼管存在超標缺陷須返切、降級的每根獎勵50元。發現嚴重超標缺陷的獎勵100元。
編制: 審核: 批準:
20xx年01月01日
檢驗規章制度10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的監督管理,規范特種設備檢驗檢測工作,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從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及相關法規、規章規定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活動的檢驗檢測機構的監督管理。
第三條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是指從事特種設備定期檢驗、監督檢驗、型式試驗、無損檢測等檢驗檢測活動的技術機構,包括綜合檢驗機構、型式試驗機構、無損檢測機構、氣瓶檢驗機構(以下統稱檢驗檢測機構)。
第四條 履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職能的政府部門設立的專門從事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活動、具有事業法人地位且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公益性檢驗檢測機構,可以從事特種設備監督檢驗、定期檢驗和型式試驗等工作。
在特定領域或者范圍內從事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活動的檢驗檢測機構,可以從事特種設備型式試驗、無損檢測和定期檢驗工作。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設立的檢驗機構,負責本單位一定范圍內的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工作。
第五條 檢驗檢測機構應當經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核準,取得《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核準證》(以下簡稱《核準證》)后,方可在核準的項目范圍內從事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活動。
第六條 國家質檢總局和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根據特種設備數量及分布情況,按照合理布局、優化結構配置的原則,對檢驗檢測機構的設置進行統籌規劃。
第七條 按照規模化、專業化、社會化發展要求,鼓勵檢驗檢測機構聯合重組,促進資源優化配置,采用先進技術,推行科學的管理方法,向社會提供優質、可靠、便捷的服務。
檢驗檢測機構按照其規模、性質、能力、管理水平等核定為A級、B級、C級,具體級別核定條件等按《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鑒定評審規則》執行。
第八條 國家質檢總局對全國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檢驗檢測機構的監督管理,國家質檢總局和地方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負責本規定的具體實施。
第二章 檢驗檢測機構核準
第九條 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必須是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實體(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設立的檢驗機構除外),能夠獨立公正地開展檢驗檢測工作;
(二)單位負責人應當是專業工程技術人員,技術負責人應當具有檢驗師(或者工程師)及以上持證資格,熟悉業務,具有適應崗位需要的政策水平和組織能力;
(三)具有與其承擔的檢驗檢測項目相適應的技術力量,持證檢驗檢測人員、專業工程技術人員數量應當滿足相應規定要求;
(四)具有與其承擔的檢驗檢測項目相適應的檢驗檢測儀器、設備和設施;
(五)具有與其承擔的檢驗檢測項目相適應的檢驗檢測、試驗、辦公場地和環境條件;
(六)建立質量管理體系,并能有效實施;
(七)具有檢驗檢測工作所需的法規、安全技術規范和有關技術標準。
檢驗檢測機構申請從事特種設備定期檢驗時,其申請項目對應的在用設備數量(已落實任務的)應當符合有關核準項目規定的最低要求。
具體條件和要求按照《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核準規則》、《特種設備無損檢測機構核準規則》、《特種設備型式試驗機構核準規則》等規定執行。
第十條 檢驗檢測機構核準程序為:申請、受理、鑒定評審、審批、發證。
第十一條 申請資格核準的檢驗檢測機構(以下簡稱申請機構),應當填寫國家質檢總局統一規定的核準申請書,并附有關資料,經所在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簽署意見后,向國家質檢總局提出申請。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在接到申請書后的`5個工作日內簽署意見,國家質檢總局應當在接到申請后的15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決定,并告知申請機構。
其中氣瓶檢驗機構申請資格核準,由所在地的市(地)級、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按照上述程序分別做出資料確認和受理決定。
第十二條 資格核準申請被受理后,申請機構應當約請經國家質檢總局確定并公布的鑒定評審機構實施鑒定評審。鑒定評審工作程序、內容、要求按照《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鑒定評審規則》執行。
第十三條 國家質檢總局應當對鑒定評審報告進行審批(其中氣瓶檢驗機構鑒定評審報告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審批),合格的由國家質檢總局統一頒發《核準證》。審批和發證工作應當在接到鑒定評審報告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
第十四條 《核準證》有效期為4年。持有《核準證》的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在有效期滿前6個月內向國家質檢總局提出復核準申請(其中氣瓶檢驗機構向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出復核準申請)。復核準具體程序按本規定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持有《核準證》的檢驗檢測機構,在有效期內,變更核準檢驗檢測項目,其變更核準程序按本規定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定執行。
持有《核準證》的檢驗檢測機構,在有效期內,機構名稱、負責人、地址、所有制及隸屬關系變更時,應當在變更后15日內向原受理機構備案并辦理變更換證,同時告知檢驗檢測機構所在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
第十六條 取得《核準證》的檢驗檢測機構,由國家質檢總局統一向社會公告。
第三章 檢驗檢測活動
第十七條 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及時安排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報檢的檢驗檢測工作,落實檢驗檢測任務計劃,高效率、高質量地完成檢驗檢測工作。
第十八條 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安全技術規范,依法實施檢驗檢測,為特種設備的安全、經濟運行提供技術服務。保證檢驗檢測結論真實、可靠。
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客觀、公正、及時地出具檢驗檢測結果、鑒定結論,并對檢驗檢測結果、鑒定結論負責。檢驗檢測結果、鑒定結論應經檢驗檢測機構授權的技術負責人簽署。
檢驗檢測機構應當指派持有檢驗檢測人員證的人員從事相應的檢驗檢測工作。檢驗檢測機構對涉及的受檢單位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第十九條 經核準的檢驗檢測機構,在從事檢驗檢測工作中,不得將所承擔檢驗檢測工作轉包給其它檢驗檢測機構。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檢驗機構,不能如期完成本單位經核準的特定范圍的檢驗檢測工作時,應當及時告知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
第二十條 檢驗檢測機構在分包無損檢測等專項檢驗檢測項目時,應當選擇經核準的專項檢驗檢測機構(材料檢測、金屬監督等未設立專項檢測核準要求的除外),并對檢驗檢測的最終結果負責。
第二十一條 檢驗檢測機構跨地區從事檢驗檢測工作時,應當在檢驗檢測前書面告知負責設備注冊登記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
檢驗檢測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將檢驗檢測結果報負責設備注冊登記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
第二十二條 檢驗檢測機構在檢驗檢測工作中,發現被檢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告知設備使用單位,并立即向負責設備注冊登記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報告,同時按照有關規定填報檢驗案例。
第二十三條 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加強信息化建設,建立科學可靠的檢驗檢測數據檔案,按照國家質檢總局有關特種設備動態監督管理的要求,實現檢驗檢測與安全監察之間的網絡數據傳輸和共享。
第二十四條 檢驗檢測機構在核準的檢驗檢測項目內開展的檢驗檢測工作,應當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
第二十五條 檢驗檢測機構不得從事特種設備的生產、銷售,不得進行推薦或者監制、監銷特種設備等影響公正性的活動。
第二十六條 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加強內部管理,確保檢驗檢測質量管理體系有效運行,嚴格按照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檢驗檢測項目、周期、方法、程序和質量控制要求進行檢驗檢測。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建立并實施檢驗檢測質量管理體系、檢驗檢測工作質量和工作人員行為等檢查制約制度。
第二十七條 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建立健全現場檢驗檢測安全制度,落實安全責任,加強檢驗檢測人員安全教育,督促檢驗檢測人員遵章守紀,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實施檢驗檢測,保證檢驗檢測人員自身安全與健康。
第二十八條 檢驗檢測機構必須接受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監督檢查,并按照規定報送有關材料。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九條 市(地)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組織對本行政區域內檢驗檢測機構的檢驗檢測工作質量進行日常監督檢查,每年至少進行1次常規性監督檢查。并將監督檢查結果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組織或者委托有關機構對本行政區域的檢驗檢測機構的檢驗檢測工作質量進行監督抽查,每年抽查數量不少于檢驗檢測機構總數的25%,4年中至少應當對每個檢驗檢測機構抽查1次。同時將監督抽查結果報國家質檢總局。
國家質檢總局組織或者委托有關機構對檢驗檢測機構的檢驗檢測工作質量進行抽查考核。
常規性監督檢查、監督抽查、抽查考核的要求按《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監督考核規則》執行。
國家質檢總局將定期對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抽查、抽查考核結果進行通報。
第三十條 常規性監督檢查不合格的,由實施檢查的市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責令改正。
常規性監督抽查連續2次不合格,或者監督抽查、抽查考核不合格,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或國家質檢總局暫停其核準項目的檢驗檢測工作;情節嚴重的,由國家質檢總局吊銷《核準證》。
第三十一條 檢驗檢測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級及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責令改正;逾期未改,情節嚴重的,由市級及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暫停其核準項目的檢驗檢測工作:
(一)機構名稱、主要負責人、地址、所有制及隸屬關系發生變更,未在15日內向原受理機構備案并辦理變更換證,并告知其所在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
(二)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使用單位報檢,或者未完成已落實任務范圍內特種設備檢驗檢測工作的;
(三)將所承擔檢驗檢測工作轉包給其它檢驗檢測機構的;
(四)檢驗檢測機構分包無損檢測等專項檢驗檢測項目時選擇未經核準的專項檢驗檢測機構的;
(五)跨地區檢驗檢測前,未書面告知負責設備注冊登記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或者未按有關規定向其報告檢驗檢測結果的;
(六)發現被檢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未及時告知設備使用單位,并立即向負責設備注冊登記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報告的;
(七)違章操作,造成檢驗檢測人員人身或健康傷害的;
(八)未按規定填報檢驗案例、有關材料的;
(九)未按國家和地方有關部門制定的標準收費的。
第三十二條 檢驗檢測機構有其他違法行為的,按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查處。
第三十三條 暫停核準項目的檢驗檢測工作期限為30日。
停檢期間,檢驗檢測機構不得從事核準項目的檢驗檢測工作;其承擔的檢驗檢測任務由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安排其他經核準的檢驗檢測機構完成。
停檢期滿,由做出停檢決定的部門視其整改情況決定。整改合格的,恢復檢驗檢測;整改不合格的,報國家質檢總局吊銷《核準證》。
第三十四條 被吊銷《核準證》的檢驗檢測機構,2年內其重新申請不予受理。
第三十五條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對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檢測結果、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向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出申訴。
檢驗檢測機構對鑒定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可向國家質檢總局提出申訴。
檢驗檢測機構對監督檢查、監督抽查、抽查考核結果或者相關處理決定有異議的,可向組織監督檢查、監督抽查、抽查考核或者做出相關處理決定的上一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出申訴。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國家質檢總局所屬的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對地方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所屬的檢驗檢測機構和其他檢驗檢測機構進行技術指導與支持。
第三十七條 檢驗檢測機構的行業協會應當在促進科技進步、提高管理水平、增強人員素質、推動改革創新和加強行業自律等方面發揮作用。
第三十八條 檢驗檢測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承擔核準、鑒定評審等相關費用。
第三十九條 本規定由國家質檢總局負責解釋。
第四十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勞動人事部《鍋爐壓力容器檢驗所章程(試行)》(勞人鍋[1985]3號)、原勞動部《勞動部門鍋爐壓力容器檢驗機構資格認可規則》(勞鍋字[1988]4號)、國家質檢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特種設備檢驗機構資格認可工作的通知》(質檢辦[20xx]137號)同時廢止。原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檢測檢驗站管理辦法》(勞安字[1990]12號)有關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的規定不再執行。
檢驗規章制度11
檢驗科工作制度、人員崗位職責目錄
1、檢驗科工作制度
2、檢驗科質量管理制度
3、檢驗科查對制度
4、檢驗標本管理制度
5、檢驗報告單管理制度
6、檢驗科試劑管理制度
7、檢驗科安全管理制度
8、臨床檢驗危急值報告制度
9、儀器管理制度
10、檢驗科檔案管理制度
11、檢驗科登記制度
12、檢驗科衛生制度
13、檢驗科信息反饋制度
14、差錯事故登記報告制度
15、檢驗科醫院感染管理制度
16、檢驗室科廢物處置管理規定
17、檢驗科人員職業安全防護措施
18、檢驗師職責
19、檢驗士職責
一、檢驗標本管理制度
1、標本一律憑單采集,做好五查五對(科別、床號、姓名、性別、檢驗項目),臨床科室送的標本要核對檢驗單、檢查項目和標本采集是否合乎要求。
2、各項檢驗標本分類進入各項檢測程序,并嚴格做好編號和核對,緩檢標本應核對后妥為保存。
3、檢驗后的標本應按規定根據不同要求和條件限時保留備查,特殊標本特殊保存。
4、凡有傳染性的標本,應按傳染性標本管理規定須經滅菌處理后才能棄去。
二、急診檢驗制度
1、檢驗科急診化驗室保證執行一天24小時值班制,接到急診檢驗申請單或電話告知或急診病人前來化驗,值班人員必須5分鐘內給病人采血或接收標本,半小時之內出檢驗報告。
2、住院病人急診檢驗,臨床醫生根據病情需要,填寫合格急診檢驗申請單,并填寫急診申請時間,由護士采集或收集標本及時送急診化驗室檢驗,并填寫采集時間,護送隊及時送檢,檢驗科收到標本后記錄接收時間,及時檢驗、及時電話報告臨床,并記錄報告時間及接收報告者姓名。
3、檢驗報告單于當日午后或次日早上,隨同其他檢驗報告單一并送臨床科室。
4、急診檢驗范圍:(1).急診病人和急診觀察病人。(2).門診中的急危重病人。(3)住院病人病情突然變化者。
5、急診檢驗項目:三大常規、腦脊液及各種穿刺液常規檢驗、血型鑒定、潛血試驗、凝血酶原時間、部分凝血活酶時間、凝血酶時間、纖維蛋白原、D-二聚體、鉀、鈉、氯、鈣、鎂、磷、肌酐、尿素氮、尿酸、血糖、血氣分析、血、尿淀粉酶、肌酸激酶、肌酸激酶同功酶、乳酸脫氫酶、肌鈣蛋白、膽堿酯酶、CRP、糖化血紅蛋白、肝功能等.其他項目可根據需要有條件開展都得開展。
6、做好本室室內質控、室間質評、儀器維護使用及記錄,填寫督查交接班情況。
三、檢驗報告單管理制度
1、檢驗報告單必須按檢驗要求逐項填寫清楚,使用統一的法定計量單位,數據準確,書寫規范,填寫后核對,不涂改,不破損,不污染。
2、陽性與陰性結果的書寫,必須清楚,以免錯誤。如報告單為表格時,陽性用“+”表示,陰性可用“”表示,未查者可用“/”表示。
3、報告單必須有檢驗者簽字(全名)和簽發日期,急診報告應注明標本采集(收到)及發出報告時間。
4、當日完成的檢驗報告單按科室分好,每天下班前半小時分送各科室。
四、臨床檢驗危急值報告制度
1、“危急值”是指當這種檢驗結果出現時,表明患者可能正處于有生命危險的邊緣狀態,臨床醫生需要及時得到檢驗信息,迅速給予患者有效的干預措施或治療,就可挽救患者生命,否則就有可能出現嚴重后果,失去最佳搶救機會。
2、醫院建立危急檢驗項目表與制定危急界限值,并要對危急界限值項目表進行定期總結分析,修改,刪除或增加某些試驗,以適合于本院患者群體的`需要。
3、建立檢驗室人員處理、復核、確認和報告危急值程序,并在《檢驗危急值結果登記本》上詳細記錄(記錄檢驗日期、患者姓名、病案號、科室床號、檢驗項目、檢驗結果、復查結果(必要時)、臨床聯系人、聯系電話、聯系時間(min)、報告人、備注等項目)。
4、醫院定期檢查和總結“危急值報告”的工作,每年至少要有一次總結,重點是追蹤了解患者病情的變化,或是否由于有了危急值的報告而有所改善,提出“危急值報告”的持續改進的具體措施。
五、檢驗科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
一、傳染病疫情登記 門診及住院部化驗室均應設立化驗室專用的登記本,對菌痢、肺結核、瘧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甲、丙、戊肝抗體,乙肝兩對半)、感染性腹瀉等法定報告傳染病檢測結果陽性者實施登記,并在化驗結果報告單上家蓋“請注意疫情”章。化驗室專用疫情登記本登記項目應包括姓名、性別、臨床擬診、送檢醫師、檢驗方法、檢驗結果、檢驗醫師簽名和檢驗日期等。
二、疫情信息安全、保密制 各級醫療機構應妥善保管涉及疫情信息的相關資料。責任報告人以及傳染病防治相關人員無權向社會和無關人員透露信息,不得泄露傳染病患者個人隱私。
三、異常結果反饋制 檢查出與傳染病診斷有關的異常檢驗結果應及時反饋病做好反饋記錄。
六、檢驗科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強安全管理教育,提高安全管理意識。
2、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防火”“防盜”“防毒”的防范工作,并建立安全管理責任制,做到制度落實,責任落實,措施落實。
3、使用強酸、強堿時,應特別注意防止腐蝕儀器和衣物。
4、產生毒性或腐蝕性氣體的試驗應在通風處進行,帶有腐蝕性試劑,廢棄之前先用清水稀釋后,再倒入下水道。
5、貴重儀器、物品等設專人保管、定期維修,存放柜箱要加鎖。
6、加強對易燃易爆、腐蝕性藥品及危險、劇毒化學試劑等的管理 ,定點存放,定期檢查,對劇毒藥品有專柜保存,并做好應急處理及防護工作。
7、檢驗室備有常用消防設施及專用滅火器材,接受消防安全及使用滅火器材的教育,對各種電器、電路按規定安裝使用。
8、檢驗科人員應經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報告并立即采取安全措施。
七、儀器管理制度
1、各種檢測儀器按醫療器械進行登記,專人保管,定期檢修保養和按規定辦理報銷、報廢手續。
2、精密儀器,設專柜存放,實行定人使用、保養、保管責任制。無關人員一律不得使用。
3、各種精密儀器、器械,須經校正合格后使用,計量儀器應按市技術監督局規定每年實行強制檢定。
4、新購儀器、器械、須經檢測驗收合格后使用,不熟悉儀器性能者不能獨立操作,無維修知識和技能者不得隨意拆卸檢修。
5、各種儀器在使用中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嚴格保養程序,經常保持儀器處于靈敏狀態。儀器室內嚴禁存放揮發性、腐蝕性的化學物質,注意防潮和防爆曬。
八、檢驗科試劑管理制度
1、檢驗科要根據實際需要,從節約的原則出發,有計劃地采購試劑。
2、檢驗科要做好試劑的請購、使用、保存、檢查工作,防止變質、過期和浪費,即將用完的試劑要有記錄,及時申請補購。
3、試劑進貨應做到來源正規,貨物優質、有效、有批準文號、生產日期及供貨單位加蓋紅印的《經營許可證》、《生產許可證》、《注冊證》復印件和法人委托書及業務員的身份證明。試劑進貨時要有驗收人簽字。
5、所用試劑要有瓶簽,按不同要求分類保管,需要冷凍、冷藏保管的試劑應保存在低溫或普通冰箱內,并經常檢驗冰箱溫度。強酸、強堿試劑要單獨保存。
九、檢驗科質量管理制度
1、檢驗科人員必須熟悉本專業質量控制理論和具體方法。
2、制訂各項檢驗的操作手冊,生化、臨檢等檢驗,一切操作要做到規范化、程序化。
3、對各種儀器,必須定期進行功能及質量檢測并標定后使用。使用合格的檢驗試劑,定期檢查有無過期試劑。
4、應積極開展室內質控,制訂相應的措施,做到日有記錄、月有小結、年有總結。有原始記錄及質控圖。對檢測中出現的失控項目要停止報告,查出原因,針對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并有記錄,然后報告。
十、檢驗科室內質控工作制度
1、各專業實驗室應創造條件開展室內質控。生化、血液細胞計數、尿化學,應每天做室內質控,特殊項目在更換試劑批號或校準后進行質控。
2、室內質控數據的處理:
所有開展質控的項目,不論每日做還是需要時做,均應把數據輸入質控管理軟件或質控圖表,求出其平均值、標準差、變異系數及在出控分析。
3、室內質控數據的管理:
1) 統計:每月末,應對當月所有的質控數據進行匯總和統計處理,并做本月室內質控評價。
2) 上報:每月5日前將前一月的質控圖打印、分析、評價后由實驗室主任簽字后上報科室存檔。
4、失控處理及失控報告單:
遇到失控,應按失控原因進行分析,并按步驟采取相應措施予以糾正。失控后必須填寫失控記錄以及糾偏措施。
5、監督:科主任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室內質控開展執行情況,對未嚴格執行者按科室有關規定進行批評及經濟處罰。并記錄在業務考評內容中,作為各室評審時的材料。
十八、檢驗師職責
1、在科主任領導下進行工作。
2、親自參加檢驗,并指導檢驗士進行工作,核對檢驗結果,負責特殊檢驗的技術操作和特殊試劑的配制、鑒定、檢查,定期校正檢驗試劑、儀器,嚴防差錯事故。
3、負責毒劇藥品,貴重器材的管理和檢驗試劑、材料的計劃和請領、報銷等工作。
4、開展科學研究和技術革新,改進檢驗方法,不斷開展新項目,提高檢驗質量。
5、負責開展對本專業質量控制工作。
十九、檢驗士職責
1、在檢驗師的指導下,擔負各種檢驗工作。
2、收集和采集檢驗標本,發送檢驗報告單,在檢驗師的指導下進行特殊檢驗。
3、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隨時核對檢驗結果,嚴防差錯事故。
4、負責檢驗藥品、器材的請領、保管、檢驗試劑的配制、培養基的制備,做好登記、統計工作。
5、擔任一定的檢驗器材的洗刷,做好消毒隔離工作。
檢驗規章制度12
1.在院長的領導下,負責本科的檢驗、教學、科研、行政管理的血庫的管理工作。
2.制定本科工作計劃,組織實施,經常督促檢查,按期總結匯報。
3.督促本科各級人員認真執行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做好登記、統計和消毒隔離工作。正確使用菌種、毒珠、毒劇藥品和器材,審簽藥品器材的請領、報銷、經常檢查安全措施,嚴防差錯事故發生。
4.參加檢驗工作,并檢查科內人員的'檢驗質量,開展質量控制工作。
5.負責本科人員的業務訓練、技術考核,提出升、調、獎、懲意見。搞好進修、實習人員的培訓及臨床教學。
6.確定本科人員輪換和值班。
7.制定本科的科研計劃,檢查進度。總結經驗,學習使用國內外新技術,不斷改進各種檢驗方法。
8.經常與臨床科室聯系,征求意見,改進工作。
檢驗規章制度13
編號:jy-03
版本/修訂:1/0
為了保證產品檢驗中心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做到上傳下達,統一思想,統一行動;總結前段工作,安排下段工作,及時處理和預防各類事故,產品檢驗中心實行工作例會制度。
一、 會議頻次:每周1次。(有特殊情況可取消)
二、 參加人員:中心領導,行政、技術管理人員、班組長、崗長。
三、 主持人:中心主任或副主任。
四、 會議內容:(1)傳達公司及上級的各類會議精神。
(2)總結安排工作。
(3)事故分析與處理。
(4)宣貫文件、標準、規范、規定。
(5)研究、審定中心各類規章制度。
(6)研究布置hse、計生、工會等工作。
(7)通報對班組及個人的月度考核情況。
編制: 審核: 批準:
20xx年01月01日
關于檢驗記錄設計、更改及印刷的規定
編號:jy-04
版本/修訂:1/0
為了保證全部檢驗記錄能夠準確全面地反映試驗情況并始終處于受控狀態,特作如下規定:
一、檢驗記錄由專業技術人員根據產品相關技術要求和檢驗實際情況進行設計,報主管領導審定后,報公司科技質量中心編號并備案后印刷。
二、檢驗記錄更改時,原則上應由原設計人員進行。經修改的檢驗記錄報主管領導審定后印刷。
三、檢驗記錄需要重印時,應由資料管理員提出,報主管領導審定后印刷。
四、無主管領導簽字、無記錄格式號、未在資料室備案的'檢驗記錄不得交付印刷。
五、新設計或修改后的檢驗記錄印刷后應交科技質量中心存檔一份。
編制: 審核: 批準:
20xx年01月01日
檢驗規章制度14
編號:jy-14
版本/修訂:1/0
根據產品檢驗中心工作實際,為提高檢驗人員對執行工藝、標準的嚴肅性和準確性,確保檢驗任務的全面完成,杜絕錯漏檢現象和發生重大質量事故。特制定質量、工藝紀律考核辦法。
1.檢驗人員必須熟練掌握本崗位所檢驗鋼管執行的標準及工藝規程、作業指導書,熟練使用并按規定校驗檢測設備。正確維護檢驗儀器、設備及計量器具,準確進行鋼管的缺陷檢驗、判級。
2.違反工藝操作或作業指導書,每發現一次扣責任人20元,扣班組2分。崗位工序造成錯、漏檢的(包括其它原因錯、漏判)或因錯、漏檢需返車間處理的每根罰款100-200元,直接過管不檢的罰款500-1000元,扣班組3-10分,情節嚴重的給予加重處罰。
3、x光檢查焊縫存在缺陷,必須用油粉筆標識清楚并標注起-止線,注明缺陷性質,并及時認真記錄;發現焊縫附近的母材缺陷如壓坑、劃傷、結疤、重皮等應進行標識,并在傳票上進行注明。不按要求認真執行的對責任人扣罰50-150元。扣班組2-5分
4、各工序人員上崗作業應認真操作,禁止抽煙、接聽手機、吃零食等,否則對責任人扣罰50-200元。扣班組2-5分
5、 超聲波崗位探頭磨偏,應及時更換,以免影響定位,造成誤判、漏判;探傷應按平行、鋸齒、橫向方式全部掃查,鋸齒形掃查間隙過大,應重合10%,以免漏檢;對頭前后應一個螺距探傷,縫存在缺陷,必須用油粉筆標識清楚并標注起-止線,發現不執行的對責任人扣罰50-100元。扣班組2-5分
6、成品檢驗人員應按作業指導書要求每根內壁100%鉆管,一次性檢驗到位,并在傳票注明缺陷類型、處數等,在鋼管上用油粉筆把缺陷表識清楚。發現不執行的對責任人扣罰50-150元。扣班組2-5分。
7、設備正常情況下,由于檢驗人員責任心不強,導致本工序多于3根鋼管不檢查,造成工序流程堵塞,視情況對崗長扣罰20元,有關責任人扣罰50-200元,扣班組2-5分,情況嚴重的扣罰責任班組長當月50%津貼。x光管端拍片不合,不及時追蹤而入成品庫每根扣責任崗長20元,責任人20元。
8、由于檢驗人員責任心不強,傳票審核不認真,導致收庫鋼管錯檢、漏檢(含收庫鋼管內有雜物清理不干凈),經內部復查發現的。每發現一根扣責任崗長30元;當班責任人50-200元,扣班組2-5分,同班次當月累計超過三根的對負有管理責任的班長扣100元。成品收庫鋼管內焊渣、鐵屑清理不凈5根以上,扣班組1-3分;內部復查發現的重大錯漏檢每處罰款200-500元;相關防腐廠、上級主管部門反饋的重大錯、漏檢事故要求內部處理的每處罰款500-1000元。
9、經用戶反饋或上級主管部門復查發現的錯、漏檢事故,經調查核實,視影情節輕重,依據上級部門對中心的處理及處罰金額,責任人按上級處罰金額的80%的扣罰,責任班崗長、責任班組長分別按上級處罰金額的5%、10%扣罰,中心承擔5%,如公司直接處罰到個人的,按公司的處理決定執行。公司未處罰的、按內部復查發現錯、漏檢管理規定處罰。
10、在檢驗過程中,發現批量性質量缺陷而未及時進行信息反饋,每發現一次扣責任崗長50元;責任人50-200元,班組扣2-5分,不能及時反饋并控制造成嚴重后果的扣責任崗長50-100元;責任人200-500元;(一般3根以上視為批量)并扣罰責任班組長當月津貼。
11、收庫的`鋼管級別噴錯未復查出來的,每發現一次扣有關責任人50-200元,收庫的鋼管米長拉錯,只需更改長度標識的每根扣責任人50-100元;米長超長需返車間處理切除的每根扣責任人100-200元,如當月累計超3根(含3根)米長錯誤,每根扣罰責任人200元;并扣罰責任崗長當月津貼。扣班組2-10分,公司處罰的按第5條進行處罰。
12、 按時填寫交接班記錄。內容不實或未及時填寫的扣責任人20元,多人崗位由崗長負責落實,無法落實的扣罰崗長50元,班長承擔管理責任扣罰50元。
13、為保證我產品檢驗中心工序資料及其相關資料的正確性、規范性、完整性、可追溯性,確保鋼管信息數據的準確性,提高檢驗人員的素質,特制定鋼管檢驗資料考核細則。
13.1、所有工序檢驗記錄在生產檢驗完成后,應由班長收齊及時交資料管理組,遲交、漏交或不交檢驗記錄的,發現一次,對當班責任人罰款20元。
13.2、所有工序記錄在車間由記錄員完成交資料管理組后,由資料管理班人員負責管理,任何人要求改記錄或重抄記錄,必須經資料組班長同意。不經同意擅自更改記錄者,對責任人罰款20元。
13.3、資料管理組各機組記錄復核人員,每天收到工序記錄后,核查記錄的數量,發現有缺少的記錄,應及時向班長匯報追蹤;記錄缺項、復核人員未發現的,扣復核人員20元。
13.4、各機組資料復核人員對所上交的工序資料及傳票有妥善保管職責,任何記錄丟失或損壞,追究復核人員責任,罰款50元。
13.5、各工序記錄若出現差錯需重抄時,必須由出錯本人重抄,不允許代抄,違者罰款30元。
13.6、各工序記錄數據漏寫需補加時,記錄錄入人員應在相應位置用鉛筆作上標記,出錯人要在包括復寫的所有記錄上補加;記錄出現差錯需重抄的記錄,記錄錄入人員可在相應位置用圓珠筆或黑筆作標記,出錯人同時替換包括復寫的所有記錄。凡不按此條執行的,罰款30元。
13.7、工序記錄出現差錯需重抄的,出錯人可拿原件在資料室重抄;出錯人不能離崗,需帶回車間重抄的,不能將原件帶走,可進行復印,將復印件帶走重抄。
13.8、記錄重抄后,交資料復核人員進行復核,保證記錄的準確無誤。經復核人員復核的記錄,若出現差錯而未核查出來的,每發現一次,罰復核人員20元。
13.9、所重抄的記錄的原件必須保存完整,不得損壞或私藏,違者罰款50元。原件不用時,及時交資料組班長妥善保存備案。
14、記錄差錯考核辦法具體如下:
14.1、每根鋼管的工序檢驗記錄必須與相對應的工序傳票完全一致,否則,視為記錄差錯。記錄差錯按記錄簽名落實責任人,按以下規則考核:
(1)記錄寫而傳票未簽,致使鋼管在此工序上重過的,責任人每年超過三次以上,罰款100元/次。
(2)傳票簽而記錄未寫,并確認已檢的,責任人每年超過三次以上,罰款100元/次。
(3)記錄不寫、傳票不簽的鋼管交庫,視相關工序為漏檢,責任人罰款500元。
(3)記錄內容(班次、日期、檢驗人、缺陷及處數、不合格原因)等與工序傳票不一致或漏寫的,每年超過三次以上,扣責任人100元/次。
(4)記錄或傳票檢驗結果寫錯,每年超過三次以上,扣責任人100元/次。
(5)記錄名稱不按規定填寫的,發現一次,罰款20元;超過三次的,責任人罰款100元/次,并追求相關崗長、班長管理責任。
(6)記錄中表頭的所有數據不按工藝填寫的罰款20元;每年超過三次的,責任人罰款100元/次,并追求相關崗長、班長管理責任。
(7)工序記錄未按工藝規定填寫“標準”,或“標準”漏寫的,每年超過三次以上,罰款100元/次。
(8)各工序記錄的重要數據,如:管號、爐號、米長、重量,發生錯誤,不得超過三次每年,每年超過三次以上,罰款200元/次;一般數據,如序號、拍片片號、測量數值多寫、漏寫、寫錯,不得超過三次每年,每年超過三次以上,罰款100/次。
(9)有特殊要求時,需將有特殊要求的鋼管的工序記錄單寫,需要標識的,應在記錄的右上方標識清楚(如:首批、首批及100%水壓、控制試驗、二次收庫等)。否則,罰款20元。每年超過三次的,責任人罰款100元/次。
(10)有單放要求的,需在記錄上注明“單放”及單放原因,否則,對責任人罰款20元。
(11)降級管必須注明降級原因,原因應記錄清楚、詳細,責任人填寫不清楚,不詳細每年超過三次以上,扣責任人100元/次。
(12)當班所有工序記錄不允許有劃改現象;如遇試驗不合、返回取樣或重檢的鋼管,需在上班成品及收庫記錄上劃掉時,應劃管號、爐號、米長、重量、級別,并寫明劃管原因,劃管人簽名并標注劃管日期。否則,罰款50元/次。
(13)所有工序記錄不允許隨意涂刮、更改,如發現,須重抄并罰款100元/次。
(14)信息系統所錄入的記錄數據應準確無誤,否則,每發現一次,對記錄錄入人員罰款100元/次;重要數據(如:管號、爐號、米長、級別)錄錯時,根據造成后果的程度,罰款200元/次。
(15)、記錄復核人員應妥善保存所有工序資料,并按規定及時整理、裝訂、存檔。傳票袋上應標明管號范圍、生產日期及未收庫的鋼管管號;記錄袋上應標明工程名稱、生產日期、管號范圍及袋中所裝記錄的名稱、數量。責任人每錯一項罰款50元/次。
(16)、產品質量證明書的打印,應與發貨碼單完全對應,并保證質證書的所有數據的正確性及所加蓋于質證書上印章的完整性,不允許有任何差錯,責任人每錯一項罰款100元/次。
(17)、每月對工序記錄未出現差錯,并記錄質量高的記錄員給予相應的獎勵,獎勵金額由考核小組確定。
以上條款注解說明:以上細則為各崗位記錄可能出現的錯誤歸納。按以上細則每人每年各項錯誤累計不得超過三次,超過三次者根據錯誤情況按以上細則條款處罰。
15、如出現本細則中未列項,由考核小組論證、研究決定。
編制: 審核: 批準:
20xx年01月01日
檢驗規章制度15
編號:jy-18
版本/修訂:1/0
為保證各項試驗數據、報告的`有效性、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試驗報告必須經過二級持證人員審批。
二、非試驗人員無權進行試驗操作和出具試驗數據。
三、持有理化、無損檢測ⅰ級(包括ⅰ級)以上資格證人員方可進行理化、無損檢測操作;持有ⅱ級(包括ⅱ級)以上資格證人員方可簽發理化、無損檢測報告。
四、檢驗待培人員(包括學徒工),無權開具合格證。
五、未蓋檢驗專用章的檢驗合格證無效。
六、未履行檢驗人員簽名和審核手續的檢驗報告無效。
七、質量證明文件由質檢中心負責人簽發。
八、檢驗與試驗過程及出具檢驗與試驗結果不受任何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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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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