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職調查報告【薦】
隨著個人素質的提升,報告使用的次數愈發增長,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語言要準確、簡潔。那么一般報告是怎么寫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盡職調查報告,歡迎大家分享。
盡職調查報告1
一、 公司基本情況
1. 公司基本法律文件
請提供公司成立時及以后每次發生變更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法人代碼證書、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設立及每次變更時發起人/股東簽署的協議及其他有關設立和變更的政府批準文件。
請說明公司是否存在可能被吊銷、注銷營業執照的情況。
2. 公司的歷史沿革
請說明:公司設立至今是否有合并、分立、增加和/或減少注冊資本、收購兼并等資產重組行為?該等行為是否已經有關政府部門、公司的董事會和股東會批準,是否進行公告?如有,請提供相關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有關協議及政府部門的批準文件和審計報告、評估報告、驗資報告等。
3. 公司的治理結構
請就公司治理結構圖進行說明。
請提供歷次董事及董事長、董事會秘書姓名,并提供現任董事、董事長、董事會秘書簡歷及在公司及其他單位的任職證明文件、任期等。
請提供歷次監事及監事會負責人姓名,并提供現任監事簡歷及在公司和其他單位任職證明文件、任期等。
4. 公司的股東結構及股東結構的變化
請提供公司現有股東姓名或者名稱、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比例及出資取得方式(原始取得/受讓取得),并提供現有股東的身份證復印件和/或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請提供自公司設立至今的股東變動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原始股東名單、變更時的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等。
5. 公司的關聯企業(境內外)
請提供關聯企業的名單及關聯關系和業務范圍,并提供主要關聯企業成立的合同、章程、政府批準文件及營業執照。(關聯企業包括:公司的母公司、公司的子公司及公司母公司的其他子公司、以及其他具有20%以上股權關系的企業,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其中任重要職務的企業等)
6. 公司章程及章程的變化
請提供公司歷次變更的公司章程及章程變更時的股東會決議。
二、 公司經營狀況
7. 關于公司的主要業務(經營范圍)
請提供相關的主要業務的書面說明,并說明是否發生過變更及變更涉及的政府批準文件。
請提供公司目前擁有的有關業務方面的各種政府批文及資質證書。
請說明公司是否存在應辦而未辦業務經營資質資格文件的情形。
三、 公司財務狀況
8. 主要資產形成方面的文件
主要資產的合同、權屬證明或租賃協議。
主要資產有關的知識產權方面的文件,包括任何專利、商標、著作權或專有技術的權屬證明、買賣合同、許可使用合同或其他相關文件。
主要資產是否附有任何抵押、質押、留質或其他第三方權利,如有,請提供相關文件。
9. 公司財務結構分析
公司非經常性損益占利潤總額的比例。
公司存貨的主要構成,包括庫存商品的名稱、生產日期、庫存原因及市場最低價格。
有無為其他機構或個人提供擔保而存在的或有負債。
10. 公司財務資料(20--年12月31日)
總賬科目余額表。
貨幣資金余額明細表;各賬戶銀行存款對賬單及余額調節表。
應收、應付余額明細表,應收及庫存存貨賬齡分析表。
長期投資余額明細表,本期新增或變更的長期股權投資的相關協議、被投資單位的營業執照、章程、驗資報告等法律文件,被投資單位20--年度會計報表及審計報告。
固定、無形資產余額及折舊明細表,20--年度增加、減少的固定、無形資產明細表(標明日期、類別、固定資產原值、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累計折舊、殘值率、折舊期限、增減固定資產會計憑證號);固定、無形資產單項價值在---萬元以上的,若原始價值是以評估值作為入帳依據的,對評估機構及評估方法作出說明;主要資產是否有任何未解決或潛在的訴訟、仲裁或其他糾紛,如有,請加以說明。
長、短期借款余額明細表,借款借據及相關文件。
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利潤明細表(按月份、品種、數量及金額列示20--年及上年同期數據), 收入確認的原則說明,大額收入入帳的依據,成本的核算方法; 損益類項目變動幅度較大的原因;投資收益明細表(按被投資單位、損益調整金額列示20--年及上年同期數據);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明細表(按項目和月份列示20--年及上年同期數據)。
經營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按月份列示20--年及上年同期數據。
股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利潤分配余額明細表及相關文件。
公司近三年(審計)財務報告。
公司近三年及最近一期的利潤表、利潤分配表、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
11. 公司所涉及的.稅收文件
公司使用的稅率(各個稅種)及任何稅收優惠的批文。
公司使用的稅收方面的法規或政策性文件。
公司欠稅或其他稅務糾紛的說明與有關文件(如有)。
稅務機關是否對公司進行過稽查?如有,請說明稽查的情況。
12. 公司與股東和股東控制的企業發生的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情況
公司與關聯企業之間是否存在關聯交易,如有,請提供主要關聯交易合同,并提供有關批準文件。
對上述關聯交易,請詳細說明關聯交易的內容、數量、單價、總金額、占同類業務的比例、定價政策及其決策依據。
公司與關聯企業存在同業競爭的領域與范圍(如有)。
13. 公司的聲明
期后事項說明、或有事項說明、債務重組的說明、承諾事項的說明等。
14. 會計師事務所
請提供公司近三年聘用的會計師事務所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復印件。
四、 公司人力資源情況
15. 管理層及管理層的變化
請提供公司歷任總經理、副總經理、總會計師、總經濟師、總工程師等高級管理人員名單、職務,并提供現任高級管理人員的簡歷、工資情況介紹,并提供相關聘用合同、聘用期限、在其他單位任職情況。
16. 核心技術人員情況
請提供核心技術人員簡歷,內容包括基本信息:姓名、職務、性別、年齡、學歷、專業、職稱、職業培訓、專長;專業信息:技術掌握程度、薪酬(股權、工資、其他)、與本企業的關系(專職、顧問、協作、兼職、其他)、與本企業的契約關系(合同、固定、臨時)、技術類相關獎項(專利、發明)、本技術領域工作經歷(擁有何種核心技術、參與研發的項目名稱及結論)。
17. 勞動合同情況
請提供公司與員工簽署的勞動合同書樣本。公司是否與員工簽定保密協議、不競爭協議、培訓協議?如有,請提供樣本。
公司是否與所有員工簽定勞動合同,請提供勞動合同簽定明細表,內容應包括員工勞動合同起止時間、用工方式(固定、臨時)。
18. 崗位設置情況
請提供公司崗位設置結構,公司崗位分類(如銷售、技術、管理、職能等)、崗位名稱、崗位薪酬等級、任職條件等。
19. 薪酬情況
請提供公司最近一個月的職工工資花名冊。
公司是否存在拖欠員工工資和/或獎金的情況?如有,請說明。
20. 福利情況
請提供最近一期繳納的有關社會保險費的憑證(包括但不限于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住房公積金),以及勞動保障行政主管部門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公司已經繳清有關社會保險費的證明文件。
21. 人員流動情況
請提供20--至20--年內離職員工信息,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年齡、部門、崗位、職務、入司離司時間、離職原因(辭職、辭退、退休)等。
公司是否存在停薪留職及退休人員,如有,請提供相關信息,并請說明其保險繳納情況。
22. 員工培訓
請提供公司本年度員工培訓記錄。
23. 勞動糾紛情況
公司有無勞動仲裁或勞動糾紛案件?如有,請簡要說明情況。
24. 公司人事制度
請提供員工手冊,包括但不限于員工獎懲、考勤、休假、薪酬、福利、培訓、績效考核、晉升、離職等有關員工管理的規章制度。
五、 公司法律糾紛情況
25. 公司的重大債權債務
請提供公司應收款和應付款的清單(包括但不限于對方當事人姓名、債權債務數額、有無擔保、賬期、是否追索等),并提供金額較大的應收款和應付款的合同、入賬憑證等。
公司是否存在與關聯企業之間的應收款、應付款?如有,請詳細列明并提供有關協議。
公司是否存在與個人之間的應收款、應付款?如有,請詳細列明并提供有關協議。
公司能否清償到期債務?
26. 公司的擔保
請詳細提供公司就其自身債務及他人(包括關聯企業)債務向有關債權人提供擔保(保證、抵押、質押、留置)或反擔保的文件(包括主債務合同、擔保合同、反擔保合同和擔保登記文件等)。
請提供公司接受他人(包括關聯企業)提供的擔保的相關所有文件資料。
27. 公司重大經營合同
請提供公司將要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包括銀行借款合同、采購及銷售合同、知識產權開發或轉讓合同、重大資產的租賃等)。
28. 公司訴訟、仲裁及潛在的爭議糾紛
請提供近兩年來與公司有關的訴訟、仲裁或者行政處罰案件的有關文件,包括起訴書、案件受理通知書、答辯狀、判決書、行政處罰通知書及決定書等。
請提供公司因環境保護、知識產權、產品質量、安全衛生、人身權、土地等方面的原因招致(或可能招致)訴訟的有關文件或有關請求文件。
公司可能面臨的有關訴訟、仲裁或者行政處罰案件的有關文件。
如公司無以上情形,請出具書面說明,并分別說明公司無以上情形。
29. 公司經營活動的合法性
請提供公司經營中涉及的工商、稅務、勞動、質量監督等方面的合法合規情況。
30. 公司主要經營性資產
請提供公司所有或使用的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機器設備、機動車、專利、商標、著作權等產權證明文件和相關協議。
如公司以非所有權方式取得有關財產的使用權的,請提供相關協議(如租賃合同、許可使用合同等)和相關的權屬證明。
如上述財產存在產權糾紛,請公司提供有關產權糾紛的文件;如無糾紛請公司出具書面說明。
31. 公司對外投資
請提供公司對外投資的有關協議、批準文件,投資項目或投資公司的基本情況。
六、 公司其他情況
32. 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對環保的影響
請說明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是否涉及環保問題,是否存在可能給環境造成污染的情況?如有,請提供公司在環境保護方面所采取的措施的有關文件或書面說明。
33. 公司的產品質量標準
請提供公司正在執行的產品質量標準、質量控制和檢驗措施、公司產品的質量認證文件,并提供公司的產品售后服務承諾及質量服務體系。
34. 請提供公司認為其他應提供的相關文件資料。
盡職調查報告2
一、團隊情況盡職調查
在VC投資中團隊是最重要的,VC需要了解了團隊成員的方方面面,包括團隊成員的經歷、學歷、背景以及各位創始人的股份比例。
1、公司組織結構圖;
2、董事會、管理團隊、技術團隊簡介;
3、管理/技術人員變動情況;
4、企業勞動力統計。
二、業務情況盡職調查
業務的盡職調查是個廣泛的主題,主要包括業務能否規模化、能否持久、企業內部治理,管理流程、業務量化的指標。
1、管理體制和內部控制體系;
2、對管理層及關鍵人員的激勵機制;
3、是否與掌握關鍵技術及其它重要信息的人員簽訂競業禁止協議;
4、是否與相關員工簽訂公司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的保密合同;
5、員工報酬結構。
三、市場情況盡職調查
創業者商業計劃書中的那些關于市場的分析和預測,僅僅是參考。VC會獨立地對市場進行盡職調查,VC的市場分析工作是由專業人士來做的,是中立的,通常也是保守的。
1、產品生命周期(成長期、穩定期或是衰退期)及其發展趨勢;
2、目標產品市場規模與增長潛力分析(自然更換、系統升級、擴大應用等);
3、核心競爭力構成(技術、品牌、市場份額、銷售網絡、信息技術平臺等);
4、企業的銷售利潤率和行業平均銷售利潤率;
5、主要客戶構成及其在銷售額中的比例。
四、技術情況盡職調查
1、核心技術名稱、所有權人、來源方式、其他說明;
2、公司參與制訂產品或技術的行業標準和質量檢測標準情況;
3、公司已往的研究與開發成果,行業內技術權威對企業的技術情況的評價;
4、公司在技術開發方面的資金投入明細;
5、計劃再投入的開發資金量及用途。
五、財務情況盡職調查
財務的盡職調查,可能要算是盡職調查中最重要的.工作。它分為兩大塊:過去的財務數據和未來的財務預測。
1、企業財務報表(注冊資金驗資報告、往年經審計年報,最近一期月報);
2、分產品/地區銷售、成本、利潤情況;
3、企業享受的稅收優惠說明和資質;
4、對造成財務報表發生重大變化影響因素的說明。
六、法務情況盡職調查
提供公司總部、子公司、控股公司、關聯公司的營業執照、公司章程、董事會決議、員工合約、知識產權保護條款、商標備案、訴訟記錄等等。
1、國內外與本企業相關的政治、法律環境;
2、影響企業的新法律法規和政策;
3、本企業簽訂的重大協議和有關合同;
4、本企業發生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的情況;
5、企業和競爭對手的知識產權情況。
盡職調查報告3
一、公司基本情況
(一)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法人代碼證、國稅地稅登記證復印件;
(二) 歷史沿革情況(含子公司,控股公司,重要聯營公司)
自企業成立至今全套工商登記文件復印件。
(三) 主要股東情況
1、 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其他主要股東的公司名稱;
2、 現有股東間的關聯關系;
(四) 員工情況
1、 員工人數及其變化、專業結構、受教育程度、年齡分布的說明;
2、 員工情況說明:包括訂立勞動合同的人員、以及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是由公司雇傭的幫工的人數,勞動合同期限和核心員工;
3、 管理層及核心員工聘用合同:包括經理、財務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等管理層及核心員工的聘用合同,以及其報酬和薪金的有關安排;
4、 保密、競業禁止及其他重要協議:包括但不限于與管理層人員和核心員工簽訂的保密、禁止競業、職務創作歸屬等內容的協議;
5、 公司過去三年為員工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情況;
6、 公司目前繳納的醫療保險、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住房公基金等福利的情況說明,包括有無欠繳情況等;
7、 說明是否存在員工或管理層持股的安排及其他激勵計劃(包括但不限于利潤分享計劃和股票期權計劃、特殊的獎勵或福利政策),如果有,提供相關文件;
8、 最近三年中有關員工勞動爭議或糾紛的仲裁、訴訟并說明公司目前是否存在正在進行中的勞動爭議或糾紛,如有,說明爭議或糾紛的具體情況,并提供相關的仲裁、訴訟文書、和解協議(如有);
(五) 公司股權架構圖;
(六) 內部組織結構圖;
(七) 各類證件、許可證及證書(包括但不限于相關質量認證資格證書、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特別行業類許可證、軟件企業證書、高新技術企業證書、軟件產品證書、貸款證(貸款卡)、海關登記證、外匯登記證、質量體系認證證書、公司獲得的其他行政許可、資質及許可證等)。
二、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
(一)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簡歷(包括姓名、性別、年齡、國籍及境外永久居留權、學歷、職稱、主要業務經歷、曾經擔任的重要職務及任期、現任職務及任期等);
(二)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相互之間是否存在親屬關系的說明;
(三) 公司與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簽訂的協議,如借款、擔保協議等,以及為穩定上述人員已采取或擬采取的措施;
(四)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持股情況。
三、業務與技術
(一) 行業基本情況訪談
(二) 業務情況訪談
1、 公司核準經營范圍、公司主營業務構成、主要產品介紹;
2、 細分產品列表(包括產品名稱、所屬大類、所屬細分類別、主要應用領域等)
3、 公司正在履行或待履行的.重大合同列表;
4、 公司經營模式,包括研發模式、采購模式、生產模式、銷售模式、盈利模式等;
(三) 公司核心技術介紹、主要產品技術含量及先進性介紹、主要產品的可替代性分析;
(四) 公司在行業中的競爭地位、自身競爭優勢及劣勢,以及采取的競爭策略和應對措施等;
(五) 研究開發情況
1、 研究開發機構的設置;
2、 研發人員數量及占員工的百分比;
3、 產品設計、研發與控制制度;
4、 產品研發與控制流程;
5、 申請高新審計報告
6、 最近3年研發資金投入金額及占當期營業收入的比重;
7、 公司在研項目資料(如協議書、受資助證明等);
8、 公司獲獎情況證明文件;
9、 公司主要技術資料(項目批復、專項合同書、受資助文件、技術鑒定書等);
四、業務發展目標及其風險因素訪談
(一) 公司業務發展計劃及措施
1、 公司發展戰略;
2、 歷年發展計劃及年度報告;
3、 未來三年的發展計劃;
4、 產品開發計劃;
5、 市場開發與營銷網絡建設計劃;
6、 人力資源規劃;
7、 項目投融資計劃(若有);
(二) 公司的主要風險及應對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性風險、技術風險、資金風險、市場風險、人力資源風險等)。
五、公司治理
(一) 主要內部控制制度說明;
(二) 公司與主要股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之間是否存在同業競爭情況;
(三) 公司最近兩年是否存在違法違規及受處罰情況;
(四) 公司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擔保的說明及相關資料;
六、財務與會計
(一) 最近兩年一期的財務資料
1、 公司及下屬子最近兩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及原始財務報表(電子版);
2、 公司及下屬子最近一期原始財務報表(電子版);
3、 長期投資單位驗資報告、營業執照復印件、投資協議書、章程;各投資單位會計報表及最近一期審計報告;
4、 公司存在合并報表的,分別提供近兩年母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內控股子公司的財務報表及編制合并報表的抵銷分錄;
5、 合并報表范圍內所有公司近兩年及一期科目余額表電子版(從一級至最末級明細的發生額及余額);
(二) 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報表中主要項目情況
1、 應收款項(包括應收票據、應收利息、應收賬款、其他應收、預付賬款、應收補貼款)
1) 應收款項明細表和賬齡分析表電子版;
2) 壞賬準備計提比例及各賬齡壞賬準備金額;
2、 存貨
1) 存貨類別明細表及賬齡分析電子版;
3、 固定資產
1) 固定資產、累計折舊、成新率計算明細表;
2) 固定資產租賃協議復印件;
4、 在建工程明細表,應注明開工時間、完工程度、預算金額、已投入金額;相關批準文件、開工許可證、預算、結算、決算書;
5、 無形資產
1) 無形資產明細表(包括初始金額、攤銷年限、取得方式及日期、攤余價值及剩余攤銷年限);
2) 土地使用證、土地出讓合同和轉讓合同、土地的劃撥文件或租賃合同;
3) 其他無形資產取得的相關合同、協議等資料;
6、 銷售收入
1) 營業收入明細賬;
2) 主要的銷售合同;
3) 補貼收入的批復或相關證明文件及憑證;
7、 各類減值準備明細表及計提依據;
(三) 主要債務情況
1、 銀行借款明細表、借款合同、抵押協議及抵押清單;
2、 大額往來借款合同;
3、 其他大額負債情況說明;
(四) 關聯交易情況
1、 關聯交易管理制度、會議資料;
2、 關聯交易協議;
3、 關聯方交易內容、數量、單價、總金額、占同類業務的比例、未結算余額及比例;
4、 關聯交易價格公允性的支持性證據;
5、 最近兩年來自關聯方的收入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關聯方采購額占公司采購總額的比例;
6、 關聯方往來發生額及余額;
7、 獨立董事(若有)、監事會對關聯方交易合規性和公允性的意見;
(五) 納稅情況
1、 合并報表范圍內所有公司的各種稅費、稅率及其它稅務安排;
2、 近兩年合并報表范圍內所有公司的稅收優惠政策和相關規定、批文;請特別說明所得稅、增值稅優惠政策的起止年限情況;
3、 近兩年合并報表范圍內所有公司的納稅申報表和稅收繳款書;
4、 所得稅匯算清繳表及納稅調整的說明;接受的稅務機關各項檢查取得的稽查報告書;
5、 所得稅匯算清繳鑒證報告或其他稅務報告;
(六) 股利分配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文件。
七、重大合約及法律訴訟事項
(一) 重要的聯營、合資、收購、兼并合同協議復印件;
(二) 征用土地、大額貸款或拆借、重大融資租賃情況;
(三) 與重大訴訟或仲裁事項相關的合同、協議,法院或仲裁機構受理的相關文件;
(四) 所有對外擔保(包括抵押、質押、保證等)合同;
(五) 是否存在其他或有負債、未決訴訟情況。
八、項目投資及收購兼并情況訪談
(一) 企業及附屬企業目前正在進行中的投資項目、技術改造、產品更新情況;
(二) 本企業已經上馬的項目最終批文和將要上馬的項目申請及已得到的批文;
(三) 企業掛牌后擬投資的項目,包括投資額、生產能力、產生的銷售收入及效益前景預測(如有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報告、批文,請提供);
(四) 被收購兼并企業(或資產)情況、協議。
盡職調查報告4
有的員工說柜員是銀行最重要的崗位,每天接待客戶的現金和資金的來去;但也有人認為信貸員是為銀行創造利潤的群體,沒有信貸員日曬雨淋的調查和催收貸款,哪里來的銀行利潤。其實,存貸款工作一并重要。
存款是銀行生存之基礎,貸款是銀行發展之本。銀行內每一個崗位都有其固有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或許存在接觸存款業務的客戶很多,但是對于貸款業務的認識的還是比較陌生,現在就信貸業務做個簡單了解。
盡管在信貸業務品種不同、對象各異上,但都有其內在的、本質的、共同的管理流程。科學合理的信貸業務管理實質上是規避風險、獲取收益,以確保信貸資金的安全性、流動性、盈利性的過程。
每一筆信貸業務都會面臨諸多風險,基本操作流程就是要通過既定的操作程序,通過每一個環節的層層控制達到防范風險、實現收益的目的。一般來說,一筆貸款的管理流程分為九個環節,分別是:貸款申請、受理與調查、風險評價、貸款審批、合同簽訂、貸款發放、貸款支付、貸后管理、回收與處置。
衡量一個從事信貸業務的專業人員工作效能,關鍵在于看他對每一筆貸款申請的'盡職調查程度。因為盡職調查作為貸款全流程風險管理的關鍵環節,具有重要的意義。首先,全面深入、細致嚴謹、高質量的盡職調查工作是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信貸業務、管理信貸風險的基本保障,其工作質量直接決定了貸款質量和風險承擔水平。其次,盡職調查是降低貸款人與借款人之間信息不對稱,減少貸款風險隱患的重要手段。最后,通過揭示可能影響貸款安全的風險信息,有助于銀行也金融機構作出正確的決策。
勤勉盡責地履行調查義務,盡可能掌握借款人及業務的各方面情況,揭示分析潛在的風險因素,是信貸員盡職調查工作的基本要求。信貸員必須遵循真實、準確、完整、有效的原則,通過各種途徑開展調查工作,全面掌握客戶及項目信息。
信貸員可以通過現場調查和非現場調查相結合的方式展開調查。現場調查包括現場會談和實地考察,非現場調查包括搜尋調差和委托調查等方式。
盡職調查最終體現在調查報告中,個人貸款盡職、調查報告側重于對借款人的資信水平、償債能力,貸款具體用途及還款來源等請款的分析,確保借款人交易、借款用途、還款意愿和還款能力真實,防范虛假按揭等現象的發生。
信貸員的盡職調查,是對貸款人和借款人雙方負責任的重要體現,借款人能清晰了解到自己的貸款能力,貸款人能有效防范風險,雙贏的模式下將有助于銀行也健康有序的發展。
盡職調查報告5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企業并購及財務投資的現象越來越普遍。對投資者而言,信息不對稱風險是投資過程中的最重要風險之一,為降低該風險聘請在會計、審計財務、稅務、金融、組織行為管理等方面具備明顯專業優勢和人才優勢的會計師事務所,對被投資企業進行財務盡職調查成為降低投資過程中信息不對稱風險的最常用手段。本文從實務操作角度出發,結合筆者實踐,對以投資為目的的財務盡職調查中對調查結果有效性影響較大的、需要重點考慮的幾個問題進行分析討論,為同行更好地開展財務盡職調查提供借鑒。
一、選派有勝任能力的人員執行業務,是做好財務盡職調查工作的前提
以投資為目的的財務盡職調查,要求調查人員側重了解目標企業資產負債、內部控制、經營管理的真實情況,充分揭示其財務風險或危機,分析其盈利能力、現金流,預測目標企業未來前景,最終形成對目標企業價值的判斷,并對可能產生的風險做出適當的制度或交易安排。由于投資者的偏好差異,以及每個目標企業的不同特點和不同經營特色,致使財務盡職調查在一定的規律下顯現更多的是獨具特色和不可復制性。因此,接受委托的注冊會計師如何在保持獨立的前提下客觀、公正地實施調查和反映調查結果是財務盡職調查工作成敗的關鍵。由此,會計師事務所在接受委托后,需要根據項目特點選派有勝任能力的注冊會計師執行盡職調查業務,否則可能會由于人員經驗和專業能力的不足,不能很好地滿足委托方要求。通常情況下,選派的注冊會計師應當對完成高質量的財務盡職調查業務具有領導責任意識;能夠在遵循獨立性要求的情況下形成結論;具備向項目組成員合理分配工作任務、以最終完成盡職調查工作并出具報告的能力;能夠按照技術標準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指導、監督和執行盡職調查業務;能夠為已執行的調查工作進行咨詢、評價和討論;能夠在充分、適當的證據的基礎上出具恰當的財務盡職調查報告。除上述要求外,執行財務盡職調查的人員還應當熟悉目標企業所在行業和財務盡職調查中的關鍵控制點,具備較高的財務分析、企業估值技術等專業技能,較強的信息搜集能力、邏輯思維和分析判斷能力,以及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高度的責任心和較強的對細節的敏銳度。
二、充分溝通是提高財務盡職調查工作效率和效果的保證
溝通就是信息傳與受的行為,發送者憑借一定的渠道,將信息傳遞給接受者,并尋求反饋以達到相互理解的過程。對投資者而言,財務盡職調查是判斷投資是否符合戰略目標及投資原則的基礎,需要通過調查結果來揭示目標企業的投資風險和內在價值;對于注冊會計師而言,財務盡職調查作為一項以有限保證為主的鑒證業務,需要客觀地向委托人報告工作結果,以助于投資者作出是否投資的決策判斷。雙方只有及時溝通,才能做到工作有的放矢,其所得出的結果才能滿足委托方的要求。溝通貫穿于調查服務全過程,也是保證盡職調查工作效率與效果的重要方法。財務盡職調查過程中,需要在下列環節做好溝通工作:
1.準備階段。注冊會計師需要與委托方進行充分溝通,深刻理解其目標和戰略,確定委托方的關注點及相關的投資標準,并以此來準確把握調查方向、確定調查內容,配置調查人員,明確工作方向。比如,財務投資者主要考慮的是目標企業的盈利快速增長的能力以及未來IPO的前景,那么財務盡職調查就需要重點判斷影響目標企業盈利能力的主要法律風險、經營風險、財務風險及風險程度等;而戰略投資者(包括某些并購)主要考慮的是目標企業長期盈利能力以及并購后對自身行業地位的提升等,那么財務盡職調查就需要重點關注目標企業的行業地位和競爭狀況,以及目標企業自身經營優勢和劣勢等,調查重點以目標企業的資產質量和凈資產存量及其增長潛力為核心,關注企業的各項風險狀況,兼顧企業接受投資后盈利水平和未來獲取現金流情況等。同時,在準備階段注冊會計師還應當與委托方聘請的其他中介機構負責人進行協商溝通,以統一工作步驟和協調工作進度。
2.計劃階段。注冊會計師應當主動與目標企業管理層溝通本次調查的目標、范圍和時間等內容,取得其最大程度的支持;說明所需提供資料的內容和填制要求,并主動了解目標企業的填制困難,考慮是否可以采取其他簡化或替代調查程序等。
3.實施階段。注冊會計師除了需要與目標企業的各級管理人員溝通了解情況、驗證自己專業判斷的準確性之外,更需要與其他盡調人員進行充分溝通,及時反饋發現的問題,尤其是與前期調查判斷存在重大差異的情況和發現的重大投資風險等,互通信息,相互印證。比如,注冊會計師需要與商業盡調人員溝通并充分理解目標企業的商業模式、運作方式及行業特點,特別是目標企業商業運作模式的合理性、特殊性及其存在的潛在可能的變化及導致這些可能變化的原因;需要與法律盡調人員溝通目標企業業務的合規性、合法性以及如何規避潛在風險。因為,投資者往往會在一定范圍內容忍目標企業存在的問題,容忍的限度由投資者的投資戰略和定位以及風險高低決定,所以不能單純地從財務角度來定性問題或劣勢,需要在整個商業模式背景下,從未來發展的角度進行判斷。
4.匯總和報告階段。注冊會計師需要再次與委托方進行深入溝通,重新審視調查工作是否在時間上、空間上涵蓋了所有委托方所關心的、與目標企業有關的所有重大方面,明確對委托方的決策有較大影響的財務信息范圍;與其它盡調人員溝通自己的專業判斷和需要印證的信息。這樣才能保證注冊會計師出具的財務盡職調查報告在全面反映目標企業財務情況及其影響因素的前提下重點突出、詳細精確地報告對委托方的決策有較大影響的財務信息,滿足委托方對報告的需要。
三、合理運用調查方法,科學開展財務盡職調查工作
投資前的財務盡職調查是通過對目標企業歷史和現狀的深入了解而對其未來進行預測。因此,財務盡職調查的方法應服務于此目的,即基于對過去的`了解而推測未來。通常使用的調查方法包括:審閱、分析、審核、訪談和溝通。
1.在財務盡職調查中,注冊會計師對目標企業的基本情況、財務資料、企業內外部環境資源等各種資料進行審閱,可以幫助注冊會計師對企業基礎資料的合規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作出專業判斷。注冊會計師應當根據委托方的目標和目標企業的實際情況,客觀全面地審閱所收集到的各種資料,并得出準確而公正的專業判斷。
2.財務盡職調查中的分析是對所獲取的各種資料的內在質量和導致財務數據變化原因和未來發展趨勢等進行分類、匯總和預測的過程。在分析企業財務信息資料時,應當獲取盡可能全面的財務報表數據、行業數據和內外部環境信息等,力求通過財務數據和內外部環境資料的綜合分析,得出客觀、全面的評價結論。
3.財務盡職調查中的審核是對細節的把握,要求注冊會計師在調查過程中,針對委托方的關注重點應盡可能地取得相關交易記錄的佐證材料,包括重要的法律性文件、交易合同和其他原始憑證等,根據專業經驗對其真實性和合法性進行適當的審查和核對,以得出較為準確可信的調查結果。
4.財務盡職調查中的訪談是調查者通過與目標企業管理人員面對面談話來搜集信息資料的通用方法。雖然受被訪談者立場的限制,訪談并不能直接得出某些結論,但是,訪談依然是了解企業一般情況、尋找調查線索和佐證調查資料的有效手段。為了達到訪談的目的,注冊會計師應當制定詳細的訪談計劃和訪談提綱、有目的地針對訪談者熟悉的方面開展訪談。
5.溝通是貫穿于調查服務全過程的一種方法,前已單獨強調,不再贅述。
在實務工作中,注冊會計師應當根據委托方的需要和目標企業的實際情況,組合使用各種調查方法,將調查資料相互比對,去粗取精、去偽存真,以得出有說服力的調查結論。
四、重視數據間邏輯關系和財務信息與非財務信息的相互印證
在進行財務盡職調查時,需要層層遞進、由淺入深地考慮如下幾個勾稽關系:
(1)三大報表之間的關系及科目之間的關系。財務報表層面的數據關系能夠反映一家企業的財務質量和對應的風險領域,這是注冊會計師比較擅長的領域,但要注意的是,理解和判斷報表需要結合其背后的商業故事和邏輯,需要從業務風險角度去考察會計科目的風險;要理解公司的成長階段和發展階段不一樣,對財務報表的影響也會不一樣;還需要理解會計處理的商業實質,尤其是對關聯方交易的商業實質需要進行認真判斷。
(2)要關注現在財務數據和歷史數據之間的關系。優秀企業的財務指標具有前后一致性和可比性,即使是處于快速增長階段,也要經得起商業邏輯推敲,不能簡單地信賴數據。
(3)基于企業所在的行業,與標桿企業進行財務數據的比較,從公司所在行業和業務的角度出發去判斷財務報表存在的風險。找出企業所在行業的主要風險點,行業和經營風險怎樣影響財務報表,財務報表哪些科目可能是高風險的科目等。
在財務盡職調查中,注冊會計師不能寄希望于從目標企業提供的資料中發現所有重大問題。作為調查組成員,首先要善于觀察周圍環境,經常向目標企業人員了解待遇、休假、福利方面的話題,從側面了解企業文化、背景、生產規模以及管理漏洞等,盡可能打消目標企業人員的警惕性。事實證明,只有底層員工才會提供企業的真實狀況。其次,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多翻閱目標企業下發的各種文件,有時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獲;多和負責法律方面盡職調查的律師、評估師溝通,掌握投資者比較關注的資料。最后,就財務盡職調查中發現的問題向不同的人問詢,避免以偏概全,并深度挖掘不應該存在的信息不一致情況。把財務盡職調查中收集到的實質性的證據與最初獲得的目標企業財務會計報表進行詳盡比較,根據對目標企業基礎情況、內部外財務影響因素和財務報表項目的審閱,分析各個報表項目與各項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公允性,準確地發現目標企業的投資價值和財務風險。
五、關注現金流量、或有事項和期后事項,正確評估目標企業獲利能力
從經典的企業價值理論來講,企業價值是由企業未來現金流量的凈現值決定的。現金流量是企業財務狀況和運營能力重要的判斷指標,可以真實地體現企業的市場前景和行業競爭能力,對投資者而言,目標企業的現金流量狀況是判斷企業價值的重要依據之一。因此,注冊會計師在財務盡職調查中應充分關注目標企業的總體現金流量情況,特別是營業收入的現金含量和凈利潤的現金含量,通過對現金流的分析來印證企業的獲利能力。
對于目標企業的資產現狀,一般在做企業價值評估時就已經分析清楚,但是未入賬的企業負債以及或有負債事項雖然發生在交易之前,但是它們的入賬時間往往會被延遲到交易之后,因而投資方會因為在交易前沒有發現重要的未入賬負債和重要的或有負債而在交易中蒙受重大損失。所以需要注冊會計師在進行財務盡職調查時,重視未入賬的負債和或有負債,并持續關注未決訴訟、重大的售后退貨、自然損失、對外擔保、期后重大合同的簽訂及履約情況、期后大額付款以及其他投資方關注的可能影響未來收益的事項。目標公司的這些責任雖然不能躲避,但投資者可以在確認這些事項時作為籌碼從應付賣方的款項中作相應扣除,或由賣方提供相應的擔保以轉移風險。
六、客觀進行投資價值和風險分析,全面報告分析結果
了解企業的財務狀況以及未來盈利能力,進而確定目標企業的發展潛能是財務盡職調查的目的。然而在實務工作中,注冊會計師基于對目標企業歷史的了解在進行盈利預測時,容易對企業的財務調查與分析只停留在賬目和報表的表面,缺乏對企業財務承擔能力的分析和考察,沒有結合企業的市場份額、人力資源和銷售渠道等情況來綜合考慮,想當然地認為并購或投資就能擴大目標企業的社會影響力與產能,從而實現規模效應,即過高估計了目標企業的發展潛能,致使委托方在投資后背上沉重的包袱。為了避免這一現象的發生,注冊會計師在進行投資價值分析時,需要從目標企業的競爭優勢入手,綜合考慮目標企業所特有的、可以取得政策性補貼的優惠條件等可以降低目標企業經營成本費用的優勢條件,已經積累形成的可以使目標企業產品系列盡快創造收入的企業聲譽,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市場環境和企業自身條件的企業戰略,以及目標企業的產品與市場、采購與供應鏈、技術與生產、人力資本和資源、信息技術等方面的影響,分析闡述目標企業的投資價值。
在分析和反映投資風險時,需要將目標企業的下列風險報告給投資者:
(1)經營風險,比如目標企業的歷史經營狀況欠佳情況,主要反映盈利能力的毛利率、利潤率和凈資產收益率等指標數值,以及低于同行業平均水平的情況及原因等;
(2)管理風險,比如目標企業的公司治理結構和組織結構的設計與運行存在的重要控制缺陷,由于管理失控造成資產損失、應對各項風險的控制措施不足、對子公司管理控制力度不夠、公司重大決策過度依賴于少數人等情況;
(3)財務風險,比如目標企業的流動資金緊張、短期償債壓力較大,投資方資金主要用于償還即將到期債務;
(4)目標企業融資能力和融資資源有限,可能存在需要不斷投入流動資金的壓力;目標企業資產結構不合理,主要資產流動性不足,可能使企業資金周轉效率進一步降低等情況。
盡職調查報告6
一、企業財務狀況
“XX公司”于1999年11月成立,從事摩、汽配生產,現有注冊資本118萬元。至20xx年10月止該公司累計虧損440萬元,潛虧60萬元,實際虧損500萬元。經營期間,累計實現銷售收入844萬元,銷售成本786萬元,管理費用239.9萬元,財務費用223.7萬元,銷售費用10萬元,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2萬元,盈余公積虛掛23萬元。20xx年10月末資產總額1437萬元,負債1819萬元,所有者權益-382萬元,資產負債率126%,目前處于資不抵債的狀況。
由于XX公司領導層對財務管理意識不強,從企業建立之初就沒有著手建立一套規范的財務運作機制,以至于在以后的發展和擴張中,使財務管理不可控制,幾年來企業連年虧損,步入了資不抵債的境地。這與其說是經營上的失敗,不如說是財務上的失敗。
主要有:成本管理失控,成本控制管理是企業增加盈利的根本途徑,是企業求得生存的主要保障,XX公司從建立之初,沒有建立一整套的成本控制制度,沒有目標成本預測,也沒有成本目標考核制度,造成經營當中成本管理失控,其一、原材料攤消不合理,主要原材料未用完不辦理退庫手續,使其材料在車間積壓或混用,使成本不符。其二、自制模具所產生的材料消耗,費用,在各車間或工序領用時,不填用途或領用部門造成財務估計攤派,使其單位成本不實。其三、有的低值易耗品,輔助材料等未按財務制度建立有關明細帳或備查輔助帳,在計算時,一次性進入制造費用中,例:20xx年1月份低值易耗品,2月份54號憑證中的電焊機,2月份58號憑證中電線等,未按逐月攤消,使當期成本過高。其四、財務人員更換頻繁,在核算過程中不按連續性造成成本脫勾。其五、外協加工費用攤派不合理,某產品需鍍鉻和烤漆后銷售,單位價格8元,不需加工單位價格3元,直接進入產成品分配,造成部分產品成本加大,單位價格不實,給銷售部門帶來誤導。其六、成品庫設置車間內不符合管理制度,易造成混亂,材料庫由庫管員自填領料單,上報資料是自編表而不是原始單據,從而出現了成品庫帳,材料庫帳與財務科帳不相符。由于這各方面原因使產品各品種的實際生產成本不準確,無法對生產產品的品種結構進行合理的調整。
事實上,“XX公司”經營期間累計銷售成本786萬元,加上潛虧的60萬元,就已超過累計的銷售收入844萬元,不計算期間費用就已出現虧損,可見成本之高。這樣的結果,在銷售價格不能提高或者經營規模不能成倍增長或者產品結構不調整的`情況下,就會出現生產銷售得越多虧得越多。事實也是如此:00、01、02、03年的銷售收入分別是:11萬元、71.5萬元、323.7萬元、438萬元,虧損分別是:15.6萬元、104.4萬元、155.2萬元、141.5萬元,累計銷售收入844萬元。累計虧損440萬元(不含潛虧數,含盈余公積-23萬元)。
二、財務狀況分析
“XX公司”從1999年11月成立,至20xx年10月止,經營期間,累計實現銷售收入844萬元,銷售成本786萬元,銷售成本占銷售收入 93%。累計發展管理費用239.9萬元,財務費用223.7萬元,合計464萬元,占累計虧損500萬元的95%,虧損500萬元,擠占流動資金周轉,費用的節約是效益增加的直接途徑。預付帳款250萬元長期不收回參與流動,又未見資金占用費收入,必須變相增加財務費用。固定資產凈值698萬元,占資產1457萬元的49%,流動資金沉淀比重偏重。負債總額1819萬元中,借款1532萬元占84.22%,其中部分資金成本高達24%。
舉債(借款)經營本是企業發展和擴張的一條捷徑,但企業采取舉債經營形式的前提是資金周轉速度較好,利潤率較高,這樣才能為還債奠定基礎。“XX公司”的實際情況是,20xx年10月末的負債總額為1819萬元,其中:農行借款就占1532萬元,是負債總額的84.22%,而在資金運用上,固定資產凈值698萬元,虧損500萬元,兩項計1198萬元,這部分退出流動的資金占負債總額的65.86%,資金周轉緩慢勢成必然。不到35%的資金流動難于承擔84%的資金成本,高比例的舉債失去了相應的利潤率作保證,那么這個高舉債很快就成為導致企業經營失敗的主要因素之一。
三、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憑證附件不齊、原始單據不規范、報審制度不嚴格,例:A、所付款項,無任何支、收單位或個人簽字憑據。20xx年1月17號憑、退股金110,000,00元,20xx年2月42號、46號憑、付運費29,288,85元,付代收款30,000,00元,20xx年3月17號憑、付材料款50,000,00元,基建款50,000,00元。B、有此物資采購只有經辦人20xx年3月7號憑購雜貨一批,無物資回廠入庫單或物資驗收人簽字,這是企業管理漏洞。20xx年元月1號憑、購重慶YY摩托車配件制造公司90型汽缸頭1526個,實際入庫500個,還差526個未辦入庫,但91,560,00元貨款已全付,財務帳上未掛任何往來。C、20xx年3月16號憑,直接預付缸頭款20,000,00元,無任何簽字和收款單位憑據。20xx年3月20號、40號憑、無任何領導簽字和收款人憑據,直接在憑證上支付現金10,000,00元、20,000,00元。
2、不嚴格按現行權責發生制核算,說明財會基礎工作有待加強,財務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3、應收款421萬元,其中:預付帳收304萬元,內有250萬資金劃出長達19個月,又無利息收入反帳。
4、銀行存款帳戶未按開戶行、帳號分明細,未定期編制銀行存款調節表,存在管理漏洞。
5、沒有建立完善的成本核算制度。每個產品品種沒有實行目標成本制度,成本責任制。沒有建立成本考核獎懲制度成品庫帳,原材料庫帳與財務科帳不一致,成本計算缺乏準確性。成本計算單元主要材料耗用量,無法對成本升降原因進行定量分析。例:20xx年10月末,生產成本出現負成本125,576.89元,已完工未結轉的模具修理成本35,851.69元未轉入產品成本。反映出成本結轉不規范。
6、虛做銷售20萬元(假發出商品),利息支出20萬元,不及時記入財務費用而掛往來帳,汽車銷售20萬元,得而復失。合計60萬元,實際是經營期間的潛虧。預付帳款(加工費)逐月支付,現累計13,500,00元,財務無任何加工費協議或合同書,長期掛帳,這樣繼續下去,給企業帶來的也是一個潛虧危險信號。
7、20xx年4月11日憑證,匯票匯出存款250萬元,付給武漢南華高速船舶工程公司,無請款單、無經辦人、無領導簽字,記“預付帳款”帳,時間長達19個月,至今未收回,也未見利息收入。發出商品,20xx年12月25號、76號、89號憑中發內蒙摩托車237輛,成本價格為792,870,78元,20xx年10月底結存594,267,67元/173輛,已沖銷售198,603,11元,資金調計嚴重不合規。
8、20xx年5月68號憑證,產品銷售收入11萬元。
9、借款利息未預提分攤,影響當期成本費用均衡計算。
10、材料領料單填制不規范,有的無申領人、無用途。甚至出現庫管員代填發料單。
11、記帳憑證的原始單據不正規,有的收入用繳款單或其他單據為據。
12、未建立半成品加工核算帳務。
13、借款單、收據、報銷單的報批制度未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傳閱,保管不健全。
四、改進建議
重慶的摩托車和汽車生產是本市的支柱產業,對XX公司這樣的摩、汽配生產企業,是一個機遇。XX公司經過加強財務管理、降低制造成本、降低資金成本,企業走出困境是有希望的。現針對“XX公司”具體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建議附后。
1、盤活存量:及時清理收回應收款項;清理固定資產,對不用的固定資產變現。
2、加強銀行存款管理;按要求分設明細帳;按月編制銀行存款調節表,由會計勾兌,出納清理未達帳。
3、編制資金計劃(季或年)表,便于靈活掌握和調度資金,提高資金利用效率。
4、調整借款結構,降低籌資成本。
5、建立“模擬市場核算,實行成本否決”的經營機制和管理制度。即:以市場為導向,成本為基礎,盈利為目的。
6、測算每個產品的目標成本,對每個品種的制造成本準確計算,對虧損嚴重的品種暫停生產。
7、在掌握每個產品的制造成本上,調整產品生產結構,對適銷對路,盈利較好的品種要注意擴大生產。
8、建立建全各項成本管理制度,從材料購、消、存,到產成品入庫、銷售等整個生產銷售環節制訂相應的控制,稽核制度,嚴格執行。
9、建立成本目標考核制度。將目標成本層層分解到各部門、個人后,要及時對實際成本進行考核,并給予一定獎勵,鼓勵人人參與成本管理。
10、以財務科為主,不定期對成本核算過程進行核對,分析差異原因,提出解決辦法。
11、建立“一枝筆”審批制度,嚴把開支關。
12、建立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做到收支有合理依據,帳帳相符、帳證相符、帳實相符。
13、嚴格執行工業企業會計制度,會計核算要連續、系統、真實。
14、設立總會計師,加強對財務的稽核,及時堵漏洞。總領財務管理工作,做到職權結合,加強和提高管理水平。
15、聘請常年企業顧問,不定期對財務核算管理工作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對年度會計報表進行審簽,提高報表使用的可信度。
盡職調查報告7
一、盡職調查的概念
盡職調查又稱謹慎性調查,是指投資人在與目標企業達成初步合作意向后,經協商一致,投資人對目標企業的歷史數據和文檔、管理人員的背景、市場風險、管理風險、技術風險和資金風險做一個全面深入的審核,通常需要花費3-6個月時間。
二、盡職調查的目的
簡單講,盡職調查的根本原因在于信息不對稱。融資方的情況只有通過詳盡的、專業的調查才能摸清楚。
1、發現項目或企業內在價值
投資者和融資方站在不同的角度分析企業的內在價值,往往會出現偏差,融資方可能高估也可能低估了企業的內在價值。因為企業內在價值不僅取決于當前的財務賬面價值,同時也取決于未來的收益。對企業內在價值進行評估和考量必須建立在盡職調查基礎上。
2、判明潛在的致命缺陷及對預期投資的可能影響
從投資者角度講,盡職調查是風險管理的第一步。因為任何項目都存在著各種各樣的風險,比如,融資方過往財務賬冊的準確性;投資之后,公司的主要員工、供應商和顧客是否會繼續留下來;相關資產是否具有融資方賦予的相應價值;是否存在任何可能導致融資方運營或財務運作出現問題的因素。
3、為投資方案設計做準備
融資方通常會對企業各項風險因素有很清楚的了解,而投資者則沒有。因而,投資者有必要通過實施盡職調查來補救雙方在信息獲知上的不平衡。一旦通過盡職調查明確了存在哪些風險和法律問題,買賣雙方便可以就相關風險和義務應由哪方承擔進行談判,同時投資者可以決定在何種條件下繼續進行投資活動。
三、盡職調查的流程
盡職調查的范圍很廣,調查對象的規模亦千差萬別,每一個盡職調查項目均是獨一無二的。對于一個重大投資項目,盡職調查通常需經歷以下程序:立項—成立工作小組—擬定調查計劃—整理/匯總資料—撰寫調查報告—內部復核—遞交匯報—歸檔管理—參與投資方案設計。
1、專業人員項目立項后加入工作小組實施盡職調查
2、擬訂計劃需建立在充分了解投資目的和目標企業組織架構基礎上
3、盡職調查報告必須通過復核程序后方能提交
四、盡職調查的方法
1、審閱文件資料
通過公司工商注冊、財務報告、業務文件、法律合同等各項資料審閱,發現異常及重大問題。
2、參考外部信息
通過網絡、行業雜志、業內人士等信息渠道,了解公司及其所處行業的情況。
3、相關人員訪談
與企業內部各層級、各職能人員,以及中介機構的充分溝通。
4、企業實地調查
查看企業廠房、土地、設備、產品和存貨等實物資產。
5、小組內部溝通
調查小組成員來自不同背景及專業,其相互溝通也是達成調查目的的方法。
五、盡職調查遵循的原則
1、證偽原則
站在“中立偏疑”的立場,循著“問題-懷疑-取證”的思路展開盡職調查,用經驗和事實來發覺目標企業的投資價值。
2、實事求是原則
要求投資經理依據私募股權投資機構的.投資理念和標準,在客觀公正的立場上對目標進行調查,如實反映目標企業的真實情況。
3、事必躬親原則
要求投資經理一定要親臨目標企業現場,進行實地考察、訪談,親身體驗和感受,而不是根據道聽途說下判斷。
4、突出重點原則
需要投資經理發現并重點調查目標企業的技術或產品特點,避免陷入眉毛胡子一把抓的境地。
5、以人為本原則
要求投資經理在對目標企業從技術、產品、市場等方面進行全面考察的同時,重點注意對管理團隊的創新能力、管理能力、誠信程度的評判。
6、橫向比較原則
需要投資經理對同行業的國內外企業發展情況,尤其是結合該行業已上市公司在證券市場上的表現進行比較分析,以期發展目標企業的投資價值。
盡職調查報告8
由中介機構在企業的配合下,對企業的歷史數據和文檔、管理人員的背景、市場風險、管理風險、技術風險和資金風險做全面深入的審核,多發生在企業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和企業收購中。
盡職調查的目的是使買方盡可能地發現有關他們要購買的股份或資產的全部情況。從買方的角度來說,盡職調查也就是風險管理。對買方和他們的融資者來說,并購本身存在著各種各樣的風險,諸如,目標公司過去財務帳冊的準確性;購并以后目標公司的主要員工、供應商和顧客是否會繼續留下來;是否存在任何可能導致目標公司運營或財務運作分崩離析的任何義務。因而,買方有必要通過實施盡職調查來補救買賣雙方在信息獲知上的不平衡。一旦通過盡職調查明確了存在哪些風險和法律問題,買賣雙方便可以就相關風險和義務應由哪方承擔進行談判,同時買方可以決定在何種條件下繼續進行收購活動。
對于一項大型的涉及多家潛在買方的并購活動來說,盡職調查通常需經歷以下程序:
1.由賣方指定一家投資銀行負責整個并購過程的`協調和談判工作。
2.由潛在買方指定一個由專家組成的盡職調查小組(通常包括律師、會計師和財務分析師)。
3.由潛在買方和其聘請的專家顧問與賣方簽署“保密協議”。
4.由賣方或由目標公司在賣方的指導下把所有相關資料收集在一起并準備資料索引。
5.由潛在買方準備一份盡職調查清單。
6.指定一間用來放置相關資料的房間(又稱為“數據室”或“盡職調查室”)。
7.建立一套程序,讓潛在買方能夠有機會提出有關目標公司的其他問題并能獲得數據室中可以披露之文件的復印件。
8.由潛在買方聘請的顧問(包括律師、會計師、財務分析師)作出報告,簡要介紹對決定目標公司價值有重要意義的事項。盡職調查報告應反映盡職調查中發現的實質性的法律事項,通常包括根據調查中獲得的信息對交易框架提出建議及對影響購買價格的諸項因素進行的分析。
9.由買方提供并購合同的草稿以供談判和修改。
盡職調查報告9
xxx有限公司:
上海市xx律師事務所接受貴司委托,指派中國執業律師、對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x公司)進行了盡職調查。
在與貴司的多輪磋商中,我們和貴司確定了本次盡職調查的工作范圍,并以委托合同書的形式確定下來(詳見附件一:盡職調查范圍)。
根據本案的工作范圍,本次盡職調查工作采用認真閱讀xxx公司提供的文件(詳見附件二:xxx提供文件目錄),進行書面審查;與xxx公司相關負責人談話、向中國工商行政管理局調取資料等方式,在提供本盡職調查報告的同時,我們得到的承諾為:
1、xxx公司提交給我們的文件上的所有簽名、印鑒和公章都是真實的;提交給我們的所有文件的原件都是被認可的和完整的;并且所有的復印件與原件是一致的;
2、我們審查的文件中所有的事實陳述都是真實的、正確的;
3、接受我們談話的相關負責人陳述的內容沒有任何虛假和遺漏的,是客觀、真實的;
4、xxx公司沒有未披露的對外抵押、保證等擔保行為;
5、同時,我們沒有得到任何暗示表明以上承諾是不合法的。
基于以上的承諾和我們采集到的資料與信息,根據現行有效的中國法律、法規以及政策,根據xxx公司提供的文件,根據我們指派律師的工作經驗,我們作出以下盡職調查報告內容:
一、xxx公司基本情況
1、基本信息(略)
2、xxx公司歷次變更情況(略)
(詳情見附件三:xxx公司變更詳細)
3、xxx公司實際控制人(略)
二、xxx公司隱名投資風險
外國人某某通過中國自然人投資于xxx公司的行為屬于隱名投資行為。盡職調查報告。外國人某某為隱名股東,中國自然人為顯名股東。
1、中國法律及司法實踐對于隱名投資的規定
根據中國法律及司法實踐,一個隱名投資行為如想得到法律的認可,必需具備以下條件:
(1)隱名股東必需實際出資。具體體現為,隱名股東有證據證明顯名股東投資于公司的財產屬于隱名股東所有;
(2)公司半數以上其他股東明知。這里的以上包括半數;
(3)隱名股東以實際股東身份行使權利且被公司認可。這里的以股東身份行使權利得并被公司認可,既可以表現為隱名股東實際上擔任了執行職務的董事,實際行使了管理職能;公司股東名冊等法律文件記載了隱名股東的實際股東身份,亦可以表現為顯名股東的決策均得到了隱名股東的同意或認可等。
(4)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例如,外國投資者采用隱名投資的方式規避市場準入的.行為則亦違反了中國法律的強制性規定。盡職調查報告。
2、中國法律對于外商投資行業的準入規定
根據指導外商投資方向規定以及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國對于外商投資的行業分為鼓勵類、允許類、限制類和禁止類。
貿易類外商投資企業因為屬于中國政府規定的逐步開放的產業,而被納入限制類進行特別管理。
3、xxx公司隱名投資的法律風險
(1)中國法律確定股東身份應當經過登記程序,這里所說的登記是指登記于中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沒有經過登記的,不能對抗不知道隱名投資行為的第三人。也就是說,目前外國人某某并非是經過中國相關zhng fǔ 部門登記過的股東,登記過的股東是中國自然人;
(2)中國自然人、具有實際支配xxx公司股權的權利,如果顯名股東不經隱名股東的同意即轉讓股權,將造成隱名股東的投資失敗;
(3)當顯名股東個人負有大額債務而不能清償時,他們的債權人可能會要求獲得xxx公司股份,從而影響隱名股東的利益;
(4) 中國目前并無對于隱名投資的現行有效法律保護。在司法實踐中,一般認為:外商隱名投資于限制類和禁止類行業的,法院會判決這種隱名投資行為無效,真正的股東為顯名投資者,隱名股東(外商)與顯名股東(中國自然人法人)的出資形成債權債務關系;xxx公司目前的主要經營范圍為限制類,因此外國人某某的隱名投資行為,一旦與顯名股東發生爭議,法院將會判決外國人某某的隱名投資行為無效,外國人某某將失去對xxx公司的控制權;
(5)根據我們處理類似案例的經驗,外商利用中國人進行隱名投資,初始時一般合作良好,但是當公司做大做強并產生較大利潤時,顯名股東(中國自然人或法人)常常會向隱名股東(外商)提出種種要求,從而產生爭議。
三、關于xxx公司的經營范圍
本次盡職調查的目標是為實現對xxx公司的并購、增資,增資之后,xxx公司將變更為外商投資企業。由于中國對外商投資企業投資和行業實行準入制,因此xxx公司一些經營范圍難以保留。
根據中國法律的規定以及我們的經驗,變更后的xxx公司的經營范圍將表述為:從事等食品的進出口業務,國內批發及相關配套業務。
四、xxx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1、概述
xxx公司會計核算方面原則上執行中國現行的小企業會計制度,但未根據該項制度的有關規定,制定適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的公司會計核算制度;會計核算制度是中國法律強制性要求建議的制度,而財務管理規定是一種內控制度或稱管理制度。
由于xxx公司沒有具體適合公司實際情況的公司會計核算制度,相關會計政策無法確定(目前實際由財務人員根據經驗或習慣確定),既不利于公司管理層對會計核算進行有效管理,又容易導致xxx公司會計業務處理的隨意性。
我們建議xxx公司根據中國現行的小企業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制定出適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的公司會計核算制度。
2、xxx公司的會計政策
(1)執行中國小企業會計制度
根據中國法律規定,根據xxx公司的規模,可以使用企業會計制度或者小企業會計制度,xxx公司目前實際執行的是小企業會計制度。
(2)會計期間:公歷1月1日至xx月31日;
(3)記賬本位幣及外幣核算方法:
記賬本位幣為人民幣;
外幣業務按業務發生時的中國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匯率中間價,折合成人民幣記賬;期末(包括月末、季末和年末)外幣賬戶余額未按期末中國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匯率中間價折合成人民幣金額進行調整,相關匯兌損益待外幣實際支付結算時進行一次性調整。
我們認為,外幣賬戶未按期末匯率折算為記賬本位幣(人民幣),匯率變動形成的匯兌損益沒有及時進行會計處理,既不符合小企業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還將導致會計利潤核算的不真實。
我們建議xxx公司依照小企業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期末(包括月末、季末、年末)及時對各外幣賬戶進行匯兌損益調整,以保證會計信息的合法性、真實性。
(4)記賬基礎和計價原則:以權責發生制為記賬基礎,以歷史成本(實際取得價格)為計價原則。
(5)存貨核算原則及計價方法:
①取得和發出的計價方法:日常核算取得時按實際成本計價;發出時按加權平均法計價;
②低值易耗品攤銷方法:采用一次性攤銷法;
③存貨的盤點制度:采用永續盤點制,即按照賬面數據與實際盤點數據結合確認的方法。
(6)固定資產的計價方法、折舊方法以及預計使用年限
固定資產是指為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較高的資產。固定資產取得時按實際取得成本計價,按照平均年限法計算折舊。
(7)收入確認原則:
①銷售商品:公司已經將商品所有權上轉移給買方;
②公司不再對該商品實施繼續管理權和實際控制權,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
③相關的收入和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時,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
風險提示:xxx公司實際銷售收入的確認方法與上述原則有差異,具體詳見本報告的稅務風險調查部分。
五、xxx公司財務狀況調查(截止20xx年10月底)
1、會計報表
(略)
(2)損益表(所屬期間:20xx年1-10月;貨幣單位:人民幣,元)
(略)
(3)會計報表提示:
(略)
2、相關資產、負債項目的調查與分析(略)
六、稅務風險
1、xxx公司存在由于延遲確認銷售收入而引起的稅務風險,違反了中國現行增zh shu和企業所得稅等相關法規;
(1)xxx公司目前的銷售收入核算業務中,當月銷售發出的貨物,
①20xx年9月份之前,該月全部銷售貨物一般都在次月10日左右才開具增值稅發票并確認銷售收入;
②20xx年9月份(包括)之后的貨物銷售業務,該月25日以后的銷售貨物一般都在次月10日左右才開具增值稅發票并確認銷售收入;
(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zh shu暫行條例第19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增zh shu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38條的有關規定,增zh shu納稅義務發生時間,采取賒銷方式銷售貨物,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無書面合同的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的(xxx公司該類業務目前沒有書面合同)(見本報告四、xxx公司的合同風險條款解釋),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另外,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xx]875號)第一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企業銷售商品同時滿足下列4個條件的,應確認收入的實現:
①商品銷售合同已經簽訂,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相關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②企業對已售出的商品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實施有效控制;
③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④已發生或將發生的銷售方的成本能夠可靠地核算。
(3)我們認為,依照上述稅務法規,xxx公司的商品銷售收入的確認屬于延遲確認,可能存在稅務風險(即延遲申報納稅);
2、除上述風險外,我們未發現其他稅務風險。
七、本盡職調查報告的說明
1、本盡職調查報告僅是在有限的時間內,使用有限的手段,根據本案的特殊性進行的調查工作。因此,我們的盡職調查報告其內容不可能窮盡xxx公司目前的或有風險,存在著可能對或有風險的錯誤描述、偏差或遺漏,特予以說明,請貴司予以充分注意。
2、本盡職調查報告內容涉及法律、財務、會計專業知識和專業經驗,我們雖有中國執業律師參與本案并負責調查,但與會計事務所全面的審計、評估和多位注冊會計師人員協同工作的結果是不同的。對于一些問題例如財務報表的調整、公司整體估值等,是資產評估與審計師的責任,本報告并未涉及。
3、本盡職調查報告內容的所有附件內容與本報告組成完整的文件,不能單獨或割裂的引用、使用或理解。
4、本盡職調查報告是依據貴司與我們簽訂的務委托合同書的基礎上作出的。
本盡職調查報告除委托人為受讓xxx公司股權或對xxx公司增資作參考之用外,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上海市xx律師事務所
律師xx
20xx年11月18日
盡職調查報告10
一、北京xx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主體資格
(一)北京xx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經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云分局注冊,領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云分局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1、營業執照注冊號:11022800334xxxxx;
2、公司住所:北京市xxx工業開發區水源路xxx號;
3、法定代表人:xxx;
4、注冊資本:1000萬元人民幣;
5、實收資本:1000萬元人民幣;
6、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7、經營范圍:一般經營項目:房地產開發、銷售;房地產信息咨詢(中介服務除外);家居裝飾設計;自有房屋的物業管理、接受委托從事物業管理;
8、成立日期:20xx年10月23日;
9、營業期限:自20xx年10月23日至10月22日。
(二)北京xx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于20xx年4月7日經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云分局年度檢驗。
(三)北京xx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領有北京市密云縣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代碼:80298503-2),有效期:20xx年02月12日至02月11日,登記號:組管代110228-1
458、
(四)根據北京xx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提供的由北京市城市建設綜合開發辦公室于20xx年11月26日出具的(20xx)京開辦經字第943號<關于北京xx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房地產開發資質的批復>,內容顯示:一、你公司已在我辦備案,批準你公司納入北京市房地產開發行業管理。二、核定你公司房地產開發資質為待定資質,符合項目資本金的規定,可承擔10萬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項目或3萬平方米以下的公建項目,或相當投資規模的其它項目。三、你公司應按規定到我辦辦理資質年檢。
綜上,本所律師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1999)>第8條、第9條、第10條、第11條和<組織機構代碼管理辦法>第8條、第9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9條、30條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3條、第4條、第5條規定,xxxx公司系依法設立且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具有<公司法>及其他規范性文件規定的主體資格。
本所律師提示:xxxx公司僅向本所提供了上述
(四)中對核定的房地產開發資質為“待定資質”的批復文件,并未提供<暫定資質證書>或其他資質等級證書等有效證明其房地產開發資質的相關文件。
二、北京xx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章程
公司章程,是就公司組織及運行規范,對公司性質、宗旨、經營范圍、組織機構、議事規則、權利義務分配等內容進行記載的基本文件。是公司存在和活動的基本依據。
根據xxxx公司向本所提供的<北京xxxx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章程>顯示:北京xxxx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于20xx年10月15日制定了公司章程,章程內容對公司的名稱和住所、經營范圍、注冊資本、股東的姓名、出資立式、出資額、股東的權利義務、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機構設置以及議事規則等作了詳細的約定,全體股東均在<公司章程>上簽名。
本所律師經審核認為:根據<公司法>相關規定,xxxx公司成立時的<公司章程>對注冊資本、股東人數、出資方式、出資額、公司的機構設置及產生辦法、議事規則等內容均符合<公司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亦合法有效。全體發起人股東均在<公司章程>上簽名之時,<公司章程>正式成立,且對全體股東產生具有法律拘束力之效力。
本所律師提示:本所律師僅對xxxx公司提供的xxxx公司成立之時<公司章程>的內容、形式的合法性作出判斷,并不對xxxx公司成立之后<公司章程>內容是否發生過修改或變動作出任何評價或判斷。
三、北京xx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股東
依據xxxx公司向本所提供的<北京xxxx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本所律師查明:xxxx公司于20xx年10月23日成立。xxxx公司成立時由崔曉玲(出資150萬元人民幣,占公司15%股權)、王衛軍(出資200萬元人民幣,占公司20%股權)、許隨義(出資250萬元人民幣,占公司25%股權)、宜敬東(出資150萬元人民幣,占公司15%股權)、崔白玉(出資250萬元人民幣,占公司25%股權)五個自然人股東共同出資組建。
本所律師認為:xxxx公司的股東已投入公司的.資產產權關系清晰,其將該等資產投入xxxx公司的股東不存在法律障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1999)>第20條規定,xxxx公司的股東人數符合法律、法規和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四、北京xx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股本結構
(一)xxxx公司設立時的注冊資本、實收資本
根據xxxx公司向本所提供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公司章程>內容顯示:北京xxxx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為1000萬元人民幣,實收資本為1000萬元人民幣。
(二)xxxx公司設立時的股權設置、股本結構
經核查,xxxx公司設立時的股權設置、股本結構如下:
股東姓名出資額(萬元)出資比例(%)
崔曉玲
150、0015%
王衛軍
200、0020%
許隨義
250、0025%
宜敬東
150、0015%
崔白玉
250、0025%
本所律師認為:
xxxx公司設立時的注冊資本和實收資本符合<公司法>等相關規定。
股權設置和股本結構由全體股東在xxxx公司章程中作出了明確約定并在工商登記部門進行了備案登記,體現了全體股東的真實意思表示,產權界定清晰,合法有效。
本所律師提示:xxxx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設立時對股東出資相應的<驗資報告>等相關文件,本所律師僅對xxxx公司提供的現有的相關資料作出上述相關問題的判斷,對xxxx公司設立之后股本及股本結構是否發生變動不作任何評價或判斷。
五、北京xx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財務、稅務
(一)xxxx公司未向本所提供<銀行開戶許可證>;
(二)xxxx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財務會計報告>、<審計報告>以及其他<財務報表>;
(三)xxxx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貸款卡>;
(四)xxxx公司未向本所提供<稅務登記證>以及相關的稅務發票。
本所律師認為:xxxx公司作為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編制財務報告或相關納稅登記,應建立建全財務和稅務制度。由于xxxx公司未向本所提供上述相關證件、資料,本所律師對xxxx公司的財務、稅務狀況不作任何法律評價或判斷。
六、北京xx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債權債務,訴訟、仲裁情況
本所律師提示:本調查報告僅對xxxx公司向本所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審驗核查后所作出的相應法律評價或判斷,對在本調查報告中列明而缺乏獨立證據支持的相關事項不作任何法律評價或判斷。
(一)xxxx公司未向本所提供相關債權債務憑證,本所律師對xxxx公司是否對外發生債權債務情況以及是否設定相關擔保(抵押、質押、保證等)不作任何法律評價或判斷。
(二)xxxx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訴訟、仲裁、行政處罰等相關文件,本所律師對xxxx公司目前是否存在重大訴訟、仲裁及行政處罰等不作任何法律評價或判斷。
盡職調查報告11
一、財務盡職調查概述
盡職調查(DueDiligenceInvestigation)又稱謹慎性調查,一般是指投資人在與目標企業達成初步合作意向后,經協商一致,投資人對目標企業一切與本次投資有關的事項進行現場調查、資料分析的一系列活動。其主要是在收購(投資)等資本運作活動時進行,但企業上市發行時,也會需要事先進行盡職調查,以初步了解是否具備上市的條件。
1、盡職調查內容
一般包括:目標企業所在行業研究、企業所有者、歷史沿革、人力資源、營銷與銷售、研究與開發、生產與服務、采購、法律與監管、財務與會計、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等。
2、盡職調查小組的構成——技術與經驗
項目負責人(交易促成者)、行業專家、業務專家、營銷與銷售專家、財務專家、法律專家等
3、盡職調查的目的
完成一個盡職調查的目的是:判明潛在的致命缺陷和它們對收購及預期投資收益的可能的影響。
4、財務盡職調查的定義
在整個盡職調查體系中,財務盡職調查主要是指由財務專業人員針對目標企業中與投資有關財務狀況的審閱、分析等調查內容。
在調查過程中,財務專業人員一般會用到以下一些基本方法:審閱,通過財務報表及其他財務資料審閱,發現關鍵及重大財務因素;分析性程序,如趨勢分析、結構分析等,對各種渠道取得資料的分析,發現異常及重大問題;訪談,與企業內部各層級、各職能人員,以及中介機構的充分溝通;小組內部溝通,調查小組成員來自不同背景及專業,其相互溝通也是達成調查目的的方法。由于財務盡職調查與一般審計的目的不同,因此財務盡職調查一般不采用函證、實物盤點、數據復算等財務審計方法,而更多使用趨勢分析、結構分析等分析工具。在企業的投資并購等資本運作流程中,財務盡職調查是投資及整合方案設計、交易談判、投資決策不可或缺的前提,是判斷投資是否符合戰略目標及投資原則的基礎。對了解目標企業資產負債、內部控制、經營管理的'真實情況,充分揭示其財務風險或危機,分析盈利能力、現金流,預測目標企業未來前景起到了重大作用。
二、財務盡職調查的重要性
1、能充分揭示財務風險或危機
2、分析企業盈利能力、現金流,預測企業未來前景
3、了解資產負債、內部控制、經營管理的真實情況,是投資及整合方案設計、交易談判、投資決策不可或缺的基礎
4、判斷投資是否符合戰略目標及投資原則
三、財務盡職調查原則
1、獨立性原則
(1)、項目財務專業人員應服務于項目組,但業務上向部門主管負責,確保獨立性。
(2)、保持客觀態度。
2、謹慎性原則
(1)、調查過程的謹慎。
(2)、計劃、工作底稿及報告的復核。
3、全面性原則
財務調查要涵蓋企業有關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全面內容。
4、重要性原則
針對不同行業、不同企業要依照風險水平重點調查。
四、財務盡職調查內容
1、會計主體基本情況
(1)、取得營業執照、驗資報告、章程、組織架構圖
(2)、了解會計主體全稱、成立時間、注冊資本、股東、投入資本的形式、性質、主營業務等
(3)、了解目標企業歷史沿革
(4)、對會計主體的詳細了解應包括目標企業本部以及所有具控制權的公司,并對關聯方作適當了解
(5)、對目標企業的組織、分工及管理制度進行了解,對內部控制初步評價
2、財務組織
(1)、財務組織結構(含具控制力的公司)
(2)、財務管理模式(子公司財務負責人的任免、獎懲、子公司財務報告體制)
(3)、財務人員結構(年齡、職稱、學歷)
(4)、會計電算化程度、企業管理系統的應用情況
3、薪酬政策
(1)、薪資的計算方法,特別關注變動工資的計算依據和方法;
(2)、繳納“四金”的政策及情況;
(3)、福利政策。
4、會計政策
(1)、目標企業現行會計政策;
(2)、近3年會計政策的重大變化;
(3)、與我們的差異,以及可能造成的影響(量化);
(4)、現行會計報表的合并原則及范圍;
(5)、接受外部審計的的政策,及近3年會計師事務所名單;
(6)、近3年審計報告的披露。
5、稅費政策
(1)、現行稅費種類、稅費率、計算基數、收繳部門;
(2)、稅收優惠政策;
(3)、稅收減免/負擔;
(4)、關聯交易的稅收政策;
(5)、集團公司中管理費、資金占用費的稅收政策;
(6)、稅收匯算清繳情況;
(7)、并購后稅費政策的變化情況。
五、財務盡職調查的后續工作
1、投資方案的專業協助
(1)、投資方式的財務可行性;
(2)、投資收益財務預測;
(3)、企業財務風險(財務調查發現)的建議解決方案
(4)、投資方案的財務風險評價。
2、整合方案的專業協助
(1)、評價企業財務人員和內部審計人員;
(2)、推薦財務及內部審計負責人;
(3)、推動財務管理制度建設,可能的話,推動內部控制制度建設;
(4)、協助解決新情況和新問題。
3、交易前的資產評估復核
(1)、組織和配合資產評估工作;
(2)、與資產評估機構溝通,確保有利的資產評估結果;
(3)、對資產評估中的重大問題隨時進行報告、建議。
4、投資協議的風險評估
(1)、前提:擬簽訂的投資協議與已批準的投資方案存在重大差異;
(2)、財務調查人員應重新評估投資風險;
(3)、風險的重新評估有利于決策者正確決策。
六、實施財務盡職調查的意義
面對并購過程中所出現的種種財務陷阱,為盡量減小和避免并購風險,在并購開始前對目標公司進行盡職調查(duediligence)就顯得非常必要和重要了。
盡職調查是指購并方對目標公司的背景、財務、營業等進行細致的調查,并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報告調查結果。盡職調查是一個非常廣泛的概念,但有兩種類型的盡職調查,
其一是財務方面盡職調查;
其二是法律方面盡職調查。
兩者各有側重,財務盡職調查的功能主要在于使購并方確定目標企業所提供會計報表的真實性,在一些易被忽視的方面如擔保責任、應收賬款質量、法律訴訟等獲取重要信息,避免由于信息失真造成決策失誤,同時通過各種財務數據和比率了解被并購后企業的收益情況,作出正確判斷。
作為收購活動中的一個重要環節,盡職調查的作用具體有以下3個方面。
1、有利于合理評估并購風險
在并購活動中,并購企業可能要面臨來自目標企業各方面的風險。首先,可能面臨目標企業的道德風險,即目標企業提供虛假的經營信息和夸大的經營業績等,或者故意隱瞞可能導致收購失敗的重大事實如訴訟事實、對外擔保等;其次,可能面臨目標企業的財務風險,如過高的資產負債率或大量的不良資產等;第三,可能面臨目標企業的經營風險,如不健全的銷售網絡、過時的生產技術等;第四,可能面臨法律風險,并購交易本身許多環節或行為要接受現行法律的監管,并購中往往會或多或少觸及勞動法、知識
產權法、環境保護法等問題。還有其他很難預見的在并購整合中可能存在的其他風險,如企業文化的嚴重沖突、主要經營者或員工的強烈抵觸情緒等。這些因素必將增加收購后整合的風險。
通過盡職調查,可以幫助收購企業獲取更多的包括財務、人事、管理、市場等各方面的高質量信息,從而緩解信息不對稱性,盡可能地減少由于缺乏信息或信息錯誤等原因而引發的風險。
2、為確定收購價格和收購條件提供依據
在收購談判過程中,雙方的焦點一般集中在收購價格的確定上,然而價格又是基于對目標企業本身價值的估算。如在盡職調查中發現被并購企業存在著大量的或有負債和不良資產,收購方在對各項或有負債和不良資產進行逐一評估后,即可作為向出售方就收購價格進行談判的依據,并確定在收購協議中是否應加入一些限制性條款等。
3、便于合理構建整合方案
并購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不管出于何種動機,收購工作的完成,僅僅是完成了并購的第一步,收購后的整合是并購成敗的關鍵。通過盡職調查,可以了解到收購后的整合能否使并購雙方在管理、組織、文化等方面融為一體。
盡職調查報告12
一、基礎資產
1、擬進行證券化的基礎資產應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1)在法律上能夠準確、清晰地予以界定,并可構成一項獨立的財產權利;
(2)基礎資產的權屬明確;
(3)能夠合法、有效地轉讓;
(4)能產生獨立、穩定、可評估預測的現金流。
2、關注基礎資產在法律層面如何界定,是否有法律法規依據。
3、關注形成該基礎資產的法律要件(如必備的證書、文件等)是否已具備,原始權益人是否可據此合法轉讓基礎資產。
4、關注基礎資產以及與產生該基礎資產的相關資產是否附帶抵押、質押等擔保負擔或其他權利限制。如已設置擔保負擔或其他權利限制,需關注擬采取的解除限制措施的法律效力及生效要件。
二、基礎資產轉讓
1、基礎資產為債權的,轉讓環節需關注債權基礎法律關系涉及的資產權屬(例如因出租動產或不動產產生的債權,該動產或不動產的物權權屬)是否相應轉讓給專項計劃,在資產權屬不轉讓給專項計劃的情況下,需關注采取何種措施防止第三方獲得該資產權屬從而影響專項計劃合法權益。
2、基礎資產現金流來源于原始權益人未來經營性收入的`,基礎資產轉讓環節需關注作為基礎資產的財產權利轉讓是否可辦理變更登記手續,或通過其他公示及特定化手段使基礎資產轉讓行為可對抗第三人;原始權益人獲取該基礎資產的物權、經營權及相關權益是否有可能被第三方主張權利,擬采取何種風險防范措施。
3、基礎資產附帶擔保權益等從權利的,需關注:
(1)從權利是否通過轉讓行為完整地轉移給專項計劃享有;
(2)基礎資產轉讓后,從權利的實現程序是否發生變化;
(3)計劃管理人為受益憑證持有人的利益主張從權利是否已具備可操作性,在權利實現過程中是否需要引入服務提供商,服務提供商的權利與義務如何設置;
(4)從權利對基礎資產的實際保障效力是否因基礎資產轉讓發生變化。
三、交易結構
1、關注基礎資產現金流近年的歷史記錄、波動性,關注現金流預測的考量因素與依據。
2、關注現金流在產生與歸集過程中能否特定化并明確歸屬于專項計劃,在財務上能否與企業其他經營性現金流相區分,現金流歸集過程中的賬戶設置安排,是否存在被挪用或混用的風險,擬采取何種風險控制措施。
3、對可能采取的信用增級措施的考慮。關注信用增級措施設計的觸發條件、觸發順序。
4、各級受益憑證的本金及利息的償付安排與基礎資產現金流歸集環節是否能夠合理銜接。
5、專項計劃權益分配與證券交易所、中登公司權益分配及信息披露流程是否能夠合理銜接。
四、支付方信用
1、基礎資產為債權的,支付方為債務人,需關注債務人的資信狀況、償還能力、持續經營能力、還款記錄、違約記錄、違約率與分散度等。
2、基礎資產現金流來源于原始權益人未來經營性收入的,基于風險隔離的要求,關注原始權益人的資產負債狀況、償債能力與財務穩健狀況以及專項計劃存續期內,原始權益人每年的償債安排。
盡職調查報告13
一、盡職調查的范圍與宗旨
有關山西xxxx有限公司的律師盡職調查報告,是由山西省岳南律師事務所根據xxxx社的委托,給予xxxx社提交給山西省岳南律師事務所省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臨民初字第xx號、xx2號民事裁定書,省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臨民初字第xx號、xx號民事判決書而無法執行的情況下,而展開的有關經營狀況方面的律師盡職調查。
二、簡稱與定義
從本報告中,除非根據上下文應另作解釋,否則下列簡稱和術語具有以下含義:
“本報告”是指由山西省岳南律師事務所于20xx年九月十四日出具的關于山西xxxx有限公司之律師盡職調查報告。
“本所”和“本律師”是指山西省岳南律師事務所及本次律師盡職調查的律師。
“工商登記資料”是指登記于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有關山西xxxx有限公司的資料。
“山西xxxx有限公司”簡稱:“公司”,登記于山西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號為:xxxx “貴社”是指xx社。
本報告使用的簡稱、定義、目錄以及各部分的標題僅供閱讀方便之用,除非根據上下文應另作解釋,所有關于參見某部分的提示,均指本報告中的第一部分。
三、盡職調查方法與限制
本次調查所采用的方法如下:
1、審閱文件、資料與信息。
2、與xxxx社有關人員的會見與交談。
3、實地訪看。
4、向工商、稅務等有關部分查詢。
5、參閱其他中介機構盡職調查的信息。
6、考慮相關法律、政策、程序及實際操作。
四、本報告基于下列假設
1、所有xx社提交給我們的文件均是真是的,所有提交的文件的復印件均與其原件是一致的。
2、所有xx社提交給我們的文件中均有相關當事方的合法授權、簽署和遞交。
3、所有xx社提交給我們的文件上的簽字、印章均是真實的。
4、所有xx社對我們做出的有關事實的闡述、聲明、保證(無論口頭的還是書面的)均為真實、可靠的。
5、所有xx社提交給我們的文件當中若明確表示接受中國法律以外其他法律管轄的,則其在該管轄法律下有效并被約束,描述或引用法律問題時涉及的事實、信息和數據是截止到20xx年9月14日xx社提供給我們的受限于前述規定的有效的事實和數據,我們會在盡職調查之后,按照貴社的指示,根據具體情況對某些事項進行跟蹤核實或確認,但不保證在盡職調查之后某些情況會發生變化。
五、本報告的法律依據
本報告所給出的法律意見與建議,是截止到報告日所適用的有效的中國法律為依據的。
六、本報告的結構
本報告分為導言、正文、附件和特別聲明四個部分,報告的`導言部分主要介紹盡職調查的范圍與宗旨、簡稱與定義、調查的方法與關鍵問題的摘要。在報告的主體部分,我們將從二十個方面的具體問題逐項進行評論與分析,并給出相關的法律意見。報告的附件包括本報告所依據的“本所”和“本律師”是指山西省岳南律師事務所及本次律師盡職調查的律師。
“工商登記資料”是指登記于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有關山西xxxx有限公司的資料。
“山西xxxx有限公司”簡稱:“xx公司”,登記于山西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號為:xxxx “貴社”是指xx社。
本報告使用的簡稱、定義、目錄以及各部分的標題僅供閱讀方便之用,除非根據上下文應另作解釋,所有關于參見某部分的提示,均指本報告中的第一部分。
七、盡職調查方法與限制
本次調查所采用的方法如下:
1、審閱文件、資料與信息。
2、與xxxx社有關人員的會見與交談。
3、實地訪看。
4、向工商、稅務等有關部分查詢。
5、參閱其他中介機構盡職調查的信息。
盡職調查報告14
(一)有什么用
律師盡職調查報告這種文件形式是最近十年逐漸傳入中國,現在已經被廣泛地運用在公司并購、股權或項目轉讓、資產或債務重組、證券上市、不良資產買賣以及其他的重大經濟活動當中。據報告,著名的摩托羅拉公司在決定進入中國投資之前,所花費的盡職調查費用高達1億美元。
什么是律師盡職調查報告?通俗一點來講,就是在雙方達成交易之前,一方委托律師對交易雙方背景、交易標的合法性以及交易模式和程序進行調查和了解情況,并形成書面報告供交易一方參考。盡職調查是努力將交易信息從不對稱到對稱的過程(當然,也存在制造新的信息不對稱的可能),從而有效減少或最大限度消除由于信息不對稱對交易雙方所造成的風險。因此,盡職調查的結果對雙方是否最終達成交易起著非常關鍵的作用。
盡職調查是交易雙方博弈的重要環節。買方聘請律師進行盡職調查,就是要通過律師的專業眼光,發現交易當中的瑕疵、風險和不完美之處,因此買方更愿意盡可能多了解賣方的情況尤其是負面信息。對于賣方而言,配合律師進行盡職調查是促使交易成功的前提條件,但是,賣方必須在盡量提供足夠多的信息和盡量少提供負面信息之間進行權衡,若信息提供過于全面,則可能導致買方將來的法律索賠訴訟,賣方會有心理顧慮;若過份夸大負面信息,則買賣雙方都可能臨陣退卻。所以,律師在進行盡職調查時應當充分考慮到買賣雙方的心理不同、期望差異和顧慮,對于賣方關鍵材料提供不足之處,應當窮追猛打,鍥而不舍,如此才真正顯示出律師的作用;對于次要問題,則應當在提醒買方存在風險的前提下靈活處理,避免成為交易殺手。
(二)怎么寫
1、封面
盡職調查報告一般需要制作獨立的封面,以表示莊重。封面形式各間律所風格不一,不需統一要求。
2、前言
主要分為如下五個部分進行陳述:
委托來源、委托事項和具體要求;
調查手段和調查工作概要;
出具報告的前提;
報告使用方法和用途;
導入語。
如下是一份關于銀行委托某律師事務所進行貸款債權及其附屬權益進行調查分析的《法律盡職調查報告》前言部分的樣本:
【范本:法律盡職調查報告的前言部分寫作方法】
〖注:以下說明委托來源、委托事項和具體要求〗
根據××銀行××支行(下稱“××銀行”)與××律師事務所(下稱“本所”)簽訂的《項目盡職調查委托合同》,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所接受××銀行的委托,作為整體處置××公司(下稱“主債務人”)項目(下稱“本項目”)的專項法律顧問,就本項目的債權及擔保債權權益有關事宜(下稱“本項債權”),出具本盡職調查報告。
〖注:以下說明調查手段和調查工作概要〗
為出具本法律意見書,本所律師審閱了××銀行提供的與本項債權相關的法律文件的復印件,走訪了相關的政府部門,并就有關事實向××銀行有關人員進行詢問、聽取了有關人員的陳述和說明。
〖注:以下說明出具報告的前提〗
本法律意見書基于以下前提作出:有關文件副本或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其原件及其上的簽字和印章均屬真實;有關文件及陳述和說明是完整和有效的,并無任何重大遺漏或誤導性陳述;且無任何應披露而未向本所披露,但對本項債權的合法成立、存續、數額等有重大影響的事實。
在本法律意見書中,本所僅根據本法律意見書出具日前已經發生或存在的事實及本所對該等事實的了解和本所對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理解發表法律意見。對于沒有完整書面文件支持的事實,本所依據政府部門提供的文件、專業經驗和常識進行了一定的假設并基于該等假設進行法律分析和作出結論,而該等假設可能與事實存在差異或不符。 〖注:以下說明報告使用方法和用途〗
本法律意見書的任何使用人應當清楚:盡管本所律師已盡力對所掌握的事實和文件進行專業分析并作出結論,但鑒于各個法律從業者對特定事實的認定和對法律的理解不可避免地存在差異,且法律理論與實踐也不可避免地存在差異,因此司法實踐結果可能與本法律意見的判斷存在差異。本法律意見書所認定的事實以及得出的法律結論僅為本律師作出的客觀陳述及獨立法律判斷,不構成對相關法律事實、法律關系、法律效力或其他法律屬性的最終確認、保證或承諾。使用人針對本項債權的任何決定均只能被理解為是基于自己的獨立判斷而非本法律意見作出。
本所在此同意,××銀行可以將本法律意見書作為本項目的附屬文件,供有關各方參考使用,除此之外,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和用途。
〖注:以下為正文導入語〗
本所律師按照中國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范和勤勉盡責精神,出具盡職調查報告如下:
3、正文
以一份某企業并購項目當中的律師盡職調查報告為例,正文由如下部分組成:
并購主體 必須調查交易主體設立的程序、資格、條件、方式等是否符合當時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包括交易主體設立過程中有關資產評估、驗資等是否履行了必要程序,是否符合當時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涉及國有資產時是否取得有關批準。此外,還要調查交易主體現時是否合法存續,是否存在持續經營的法律障礙,其經營范圍和經營方式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其未來的存續是否存在限制性因素等等。
組織結構 主要調查企業的組織機構圖、規章制度、歷次董事會、股東會、監事會的決議、會議記錄等。對在有關部門備案的文件,應當到有關部門去核查驗證。 關聯方 主要調查與并購主體存在法律上的關聯關系的各方以及其他利益相
關者。具體包括但不限于控股股東、控股子公司、實際控制人、債權人、債務人、消費者、監管部門等。同時視乎客戶的委托要求,有可能對其核心成員的道德信用也納入調查范圍,因為道德風險可能會引發其他諸如經營、法律、財務等風險。當然,鑒于中國目前的信用體系并不完善,這方面的有效調查手段很少,因此在實際調查當中這方面的調查多數流于形式。 主要財產 調查體現為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權屬查證。有形財產如土地使用權、房產、設備等,無形財產如商標、專利、著作權或特許經營權等,主要審查財產以及已經取得完備的權屬證書,若未取得,還需調查取得這些權屬證書是否存在法律障礙;其次,權利限制。調查財產是否存在權利被限制例如抵押、質押等情況,調查財產是否存在產權糾紛或潛在糾紛;第三,現場核實。調查財產是否存在租賃情況以及租賃的合法有效性等問題。 經營狀況 主要包括行業發展的來龍去脈、產業政策的演變、對外簽訂的合作協議、管理咨詢協議、研究和開發協議;供貨商的.情況;主要購貨合同和供貨合同以及價格確定、相關條件及特許權規定;市場開拓、銷售、特許經營、委托代理、以及獨立銷售商的名單;消費者的清單;有關存貨管理程序的情況;主要競爭者的名單;產品銷售模式及其配套文件等;作出的有關產品質量保證文件;有關廣告、公共關系的書面協議等等。
債權債務 企業的債權債務對未來的權益會產生重大影響,但又難以僅從表面文件發現,所以往往是陷阱所在。因此,對于企業的應收應付款項應當重點調查其合法性和有效性;在調查將要履行、正在履行以及雖已履行完畢但可能存在潛在糾紛的重大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訴訟時效的同時,核查其是否存在潛在的風險;在調查企業對外或有負債情況時,應著重對抵押、質押、保證以及其他保證和承諾的風險進行核查。此外,對于企業經營過程當中常見的因環境保護、知識產權、產品質量、勞動安全等原因產生的侵權之債也應當納入債權債務的調查范圍之內逐一予以核實。
環境保護 應當調查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和已經投資和擬投資項目是否符合有關環境保護的要求,是否具有相關的環境評測報告和證書。
產品質量 企業產品是否符合有關產品質量和技術監督標準,是否具有相關的產品質量證書。
財務調查 財務狀況是企業經營狀況和資產質量的重要標志之一。但是,基于避稅或其他原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數據往往有不同的處理方式,有時候并不真實反映企業的真實狀況。因此,有必要對財務數據作必要的調查,這類調查一般是委托會計師事務所進行的,主要包括以下內容:銷售收入;產品銷售成本;市場開拓情況;研發的投入與收益情況;原始財務報表;經過審計的財務報表;采用新的會計準則與原有會計準則的不同之處所產生的影響;會計政策可選擇條件的不同選擇所產生的影響,等等。
人力資源 在這方面應調查的信息資料需包括以下內容:主要人才的個人檔案;聘用合同資料;勞動行政管理部門有關員工福利規定的文件;保密協議;知識產權協議;競業禁止協議;經營管理者和關鍵人員的年薪和待遇歷史情況與現狀;員工利益的未來安排,如退休金、股票期權、獎金、利益分享、保險、喪失勞動能力補助、儲蓄、離職、節假日、度假和因病離職的待遇等;人才流動的具體情況;員工糾紛的具體情況,等等。
保險 調查的范圍主要是保險合同、保險證明和保險單,險種主要是一般責任保險、產品責任保險、火險或其他災害險、董事或經營管理者的責任險,以及雇員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等。
訴訟或處罰 針對企業可能存在尚未了結的或可預見的重大訴訟、仲裁及行政處罰案件,以走訪相關部門的形式予以調查核實。另外,還應當調查企業高級管理層如董事長、總經理等核心管理層人員是否存在尚未了結的或可預見的重大訴訟、仲裁及行政處罰案件。
優惠政策 由于我國存在名目繁多且行政級別不同的稅收優惠、財政補貼,如果并購主體存在享受稅收優惠、財政補貼的情形,則要對相應的政策是否合法、合規、真實、有效予以特別關注,在某些情形下,這些政策是企業生存和贏利的關鍵。
地方政策 鑒于我國地域情況差別很大,我國法律的規定僅僅是原則性的,各地區的行政規章在理解和執行上往往有很大差異,例如報批時間上的不同和報批文件制作要求的差異等,這些差異將對交易雙方的成本核算構成直接影響,有時甚至直接影響交易結構。因此,在盡職調查報告當中加入此部分調查非常有必要。主要包括兩類內容,一是地方政府、部門針對本行政區域內所有企業的普遍規定,如行業投資政策、稅收優惠政策、財政補貼政策、反不正當競爭、環境保護、安全衛生等;一類是針特定行業或范圍企業的特殊政策,如:審批程序、審批條件和各類許可證等。
上述盡職調查內容和結論將會對并購當事人未來的利益、風險產生一定的影響,這些影響就是“去脈”,而依據則是已經發生的事實一一“來龍”。調查就是要理清其中的來龍去脈,進而對從政策、產業、行業、財務、法律、人員等等諸多方面的風險、收益進行整體評估。整體評估的結果將構成并購的基礎。
4、尾部
格式如下:
盡職調查報告15
目前房地產開發企業主要通過招拍掛方式取得土地,近幾年來,房地產業內的并購活動日益增多,同時并購方所面臨的陷阱也越來越多。為盡量避免并購風險,在并購前進行盡職調查顯得非常必要和重要。
一、盡職調查概述、作用及流程
盡職調查又稱謹慎性調查,其在《布萊克法律詞典》中的定義是“通常一個人在其調查過程中尋找合適的法律要求或解除義務時應保持的合理謹慎”。并購盡職調查是指,在并購活動中,并購一方對另一方一切與本次并購交易有關的事項進行現場調查、資料分析的一系列活動。盡職調查可以是并購雙方的互相調查,一般是并購方對被并購方(目標企業)的調查。完整的房地產項目并購盡職調查包括財務盡職調查、法律盡職調查、市場盡職調查等。
(一)實施盡職調查的作用
1、有利于評估和規避并購風險。對于并購方而言,最大的風險來源于信息不對稱。由于信息不對稱,并購方將可能面臨著目標企業的道德風險、財務風險、經營風險和法律風險等。通過盡職調查,可以降低信息不對稱,合理評估和有效規避上述風險。
2、為確定并購價格和并購方案提供依據。在并購談判過程中,雙方的焦點一般集中在并購價格的確定上,盡職調查有助于估算目標企業的預期價值和確定并購價格。如在盡職調查中發現目標企業存在或有負債和不良資產,并購方在對各項或有負債和不良資產進行評估后,可作為跟目標企業就并購價格進行談判的依據,并可在并購協議中加入有關限制性條款等。
3、有利于并購后的整合。并購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收購工作的完成,僅僅是完成了并購的第一步,收購后的整合是并購成敗的關鍵。通過盡職調查,可以了解到雙方在戰略、管理理念、經營思路、企業文化等方面的差異,然后據此制訂整合方案,以促使雙方在上述方面盡快融為一體,并留住核心人才。
(二)房地產項目并購盡職調查流程
在房地產項目并購活動中,一個較為規范、完備的盡職調查通常應遵循以下工作流程:
1、組建盡職調查團隊。并購方組建一個盡職調查小組,既可抽調內部的財務、法律、營銷、工程技術、成本、人力資源等專業人才,也可聘請外部的會計師、律師、稅務師、評估師等事務所。
2、簽訂并購意向書和保密協議。簽訂并購意向書和保密協議是開展盡職調查前的必要程序。并購意向書主要約定交易的基本條件、原則、基本內容、后續并購活動安排、排他性安排及保密條款(或另行單獨簽訂保密協議)等。雙方可約定,意向書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通常會約定排他性條款、保密條款等具有法律約束力。在保密協議中雙方需要承諾,為促成交易將相互提供相關資料和信息,約定保密信息的范圍和種類、保密責任的具體內容和免責情形、泄密或不正當使用保密信息的違約責任等。
3、制訂盡職調查清單和問卷。在盡職調查前,并購方首先要制定盡職調查的目標,并根據并購目的、交易內容等設計制作盡職調查清單和問卷,然后由目標企業提供有關書面資料。并購方在收到資料后,將復印件與原件核對,由交接雙方簽字確認。同時要求目標企業及其管理層出具說明書,確認其提供的文件和資料內容屬實且無重大遺漏。
4、對目標企業進行內外部調查。調查渠道包括對目標企業及其開發項目進行現場調查,審閱書面資料,約談其管理層和員工;同時從目標企業所在地的工商、稅務、國土、規劃、房產、勞動、司法等政府部門,目標企業的開戶或貸款銀行、債權人、債務人、供應商、客戶等,及各類數據庫獲取信息,調查目標企業及其開發項目的基本情況、合法性等,調查目標企業信用狀況和重大債權債務狀況等。
5、形成盡職調查報告。調查小組在完成對有關資料和信息的調查分析后,應撰寫一份完整、詳實的盡職調查報告,并提交給公司決策層。調查報告應將調查所發現的問題逐一列出,說明問題的性質、存在的`風險及應對措施,特別是對目標企業存在的可能構成收購重大影響的問題提出初步建議和風險提示。
二、房地產項目并購盡職調查主要內容
(一)目標企業的主體資格調查
主要從以下兩方面進行調查:一是其資格,即目標企業是否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續,包括是否按照當時的設立程序設立,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注冊資本是否已到位,是否在驗資后抽逃資金。主要審閱其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公司章程、驗資報告等,而且要到工商登記機構查閱其工商登記檔案。二是資質,即其是否具備房地產開發資質,且是否在有效期內。主要審閱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及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書。
(二)開發項目的合法性調查
對于大多數房地產企業而言,其并購目的在于獲得目標企業的開發項目的開發建設權利,因此開發項目的合法性是必不可少的調查內容。主要調查開發項目是否已取得法律規定的批準和許可文件,如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立項批準文件、環評報告、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及未開發的土地的閑置時間及被收回的可能性。
(三)目標企業的資產權利調查
主要是調查目標企業的各項財產的權利是否有瑕疵,是否設定了各種擔保,權利的行使、轉讓是否有所限制等,以確保收購方取得的目標企業的財產關系清晰,權利無瑕疵,行使時無法律上的障礙。由于土地是房地產企業賴以生存的基礎,因此土地使用權是盡職調查的重中之重。
1、土地使用權、房產調查。(1)調查土地使用權的出讓(轉讓)合同、繳納土地出讓金和契稅等土地費用的付款憑證、土地使用權證等是否齊全,是否按時付清土地出讓金等;(2)調查土地的面積、性質、用途、使用期限、規劃要點等;(3)調查土地使用權、在建工程、房產是否存在出租、設定抵押、被查封等情況;(4)自建的在售房產是否已取得“四證”和預售證等;(5)調查是否存在房產無法取得產權證明的情況。
2、其他資產調查。要求目標企業提供資產清單,逐一核查,審閱資產的權屬證明文件、購置合同、發票等
3、財產保險情況調查。如投保的財產清單、保險合同(保單)、保險費支付發票是否齊全。
4、擬收購股權的可轉讓性調查。包括調查擬收購的股權是否存在查封、凍結、設置質押等他項權利限制情形,也要調查股權出售方與第三方簽訂的限制股權轉讓的情形。
(四)目標企業的債權債務調查
目標企業的負債和不良債權均會給并購方帶來風險,還有或有負債具有義務性、隱蔽性、不確定性和危害性等。因此,對目標企業債權債務情況的調查,不能僅僅停留在財務報表上,還要調查其財務承諾、或有資產損失、或有負債、訴訟、仲裁、行政處罰和賬外資產負債等。
1、通過人行貸款卡查詢系統查詢目標企業的信用報告,調查其銀行借款及對外擔保情況;檢查其公章使用記錄及合同文本,調查其非銀行借款和對外擔保情況。
2、核查目標企業金額較大的應收款、應付款是否真實有效,是否有法律或合同依據。同時要審查債權的訴訟時效及實現的可能性,是否會變成不良債權。
3、調查正在進行的訴訟、仲裁、行政處罰情況,調查開發項目是否已通過環保評估,并評估已經造成或將發生的損失。
4、要求目標企業就并購日前存在的或有事項和未披露事項出具承諾和保證,承諾內容包括:或有資產損失、或有負債、未向并購方提供的商業合同引致的損失等,并在并購協議中對這些事項的責任歸屬和保障措施進行約定。
(五)開發項目的市場前景調查
1、調查擬并購的項目是否與公司的戰略吻合。不僅要考慮自己是否擅長開發擬并購的物業類型,而且要考慮擬進入的區域是否為自己的目標市場。
2、調查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發展規劃、房地產市場供需、地方購買力、消費者喜好、價格變動趨勢等情況,項目的位置、周邊自然和人文環境、交通狀況、配套設施等,分析主要競爭對手及項目競爭力,分析項目市場定位及目標客戶群體。對于已開始預售的項目,必須到其銷售現場考察,了解其人氣、銷售計劃和進度、資金回籠等情況。
(六)目標企業的重要合同調查
對公司的存續與發展有重要影響的交易合同,是盡職調查的重要對象。
1、規劃設計、設備采購、建筑施工、營銷等成本費用類合同在簽訂前是否經過立項、招標和會審等必要程序,合同內容是否全面、詳盡,價格、成本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關聯方交易,是否存在潛在糾紛,是否有權利、義務約定不明的情況等。并根據已簽訂的合同及其付款情況預測開發項目的成本。
2、對于已經在售的項目,需審查銷售合同中的收款方式,了解到目前的資金回籠情況,并預測今后的現金流入情況;審查銷售合同中是否存在無法履行的承諾以及其違約責任、可能造成的損失等,特別要關注是否能按合同約定交樓及其違約責任。
3、審閱目標企業與貸款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擔保合同和監管協議,一是了解目標企業的負債和對外擔保情況,二是了解銀行對注銷土地、在建工程等抵押登記的要求,對貸款資金和銷售回籠資金監管使用的要求,及還款計劃等。
(七)目標企業的關聯交易調查
1、調查關聯交易清單及關聯交易合同是否齊全,關聯交易合同的履行情況;關聯交易價格是否合理,是否背離市場公允價格;關聯交易是否存在現實或潛在的糾紛,是否存在損害公司或股東合法權益的情況。
2、重點調查目標企業是否存在關聯方借款,是否已簽訂借款協議,借款利率是否高于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已發生的利息是否已取得發票,按有關規定能否在稅前扣除。同時要重點調查目標企業是否與其母公司簽訂委托管理、品牌輸出等合同,其收費標準和合同期限,并決定是否與其協商終止此類合同。
(八)目標企業的稅務狀況調查
1、調查公司執行的企業所得稅、土地增值稅、營業稅及附加、土地使用稅等的稅率(含預繳稅率),因為這些與對目標企業的盈利、現金流預測息息相關。
2、調查目標企業是否享受的稅收減免、財政補貼等優惠政策,并關注所享受的優惠政策是否合法、合規。
3、調查目標企業是否持續依法納稅,納稅申報狀態是否正常,是否存在偷漏稅、拖欠稅款、被稅務機關處罰等問題。
(九)目標企業的并購審批調查
公司章程作為公司“憲法”,是盡職調查的必備項目。
1、調查公司章程“反并購條款”。在審閱目標企業的公司章程時,特別要關注章程中的“反并購條款”,如超級多數條款,即對于公司章程修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項必須經代表絕對多數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以確保對本次并購交易不存在程序上的障礙,或可通過一定的方式消除該障礙。《公司法》規定,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購買權。因此在收購前最好能取得其他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聲明。
2、調查目標企業的并購的審批機構和程序。如公司制企業并購應當通過股東會或董事會批準通過。國有股權的轉讓需得到國資部門的審批。向外商轉讓上市公司國有股和法人股,涉及產業政策和企業改組的,由國家經貿委負責審核;涉及國有股權管理的,由財政部負責審核。并購涉及的外商投資產業政策及企業性質變更還要取得外經貿部的批準。
(十)目標企業的人力資源調查
1、調查員工總數、勞動合同和保密協議簽訂、薪酬福利、勞動糾紛情況,繳納個人所得稅、社保和公積金情況。
2、調查公司高管的職業道德、履歷等,審閱其勞動合同是否存在難以解除其勞動合同、職務或者因此需支付高額違約金的條款,調查管理層是否會以各種借口或使用各種手段阻礙并購或并購后的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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