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編搜集整理的廢棄閑置房屋調研報告,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隨著工業化和城市化的快速推進,我市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人民群眾對一些用地單位土地批而不用、批而少用、囤積等現象反映強烈,要求依法處置閑置土地的呼聲很高;同時也迫切要求政府盤活存量土地,促進土地有效開發利用。對此,市人大常委會把閑置土地專項清理工作列為今年監督重點。根據常委會工作安排,我委于4月上中旬,對閑置土地專項清理情況開展專題調研,在聽取市國土資源局、建設規劃局情況介紹的基礎上,深入工業城以及太平、橫峰、澤國、松門、新河、城南等鎮街道了解情況。現將調研情況綜述如下:
一、基本情況
近年來,我市對土地閑置問題比較重視,去年市政府專門下發了《關于閑置土地專項清理的通知》,在全市范圍內集中開展閑置土地專項清理活動。成立了以副市長為組長,市紀檢監察、發展和改革、國土等部門為成員的閑置土地清理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工作領導。各鎮(街道)、開發區、工業城指揮部按照《通知》精神,及時建立了相應工作機構,制定具體實施方案,集中力量對轄區內的各類建設用地項目進行調查摸底,對清理出來的閑置土地深入分析原因,并提出處置意見。在閑置土地專項清理過程中,各鎮(街道)、開發區、工業城指揮部共查出62宗涉嫌土地閑置項目,面積1412.49畝,其中閑置2年以上有51宗,1年以上2年以下11宗。國土部門認真做好核實工作,積極協同各鎮(街道)、開發區、工業城指揮部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建設單位盡快開工。為扎實推進清理工作,市政府還組織開展了以清理閑置土地為主要內容的土地利用管理百日會戰。經督促已有33宗項面積679.66畝全面動工建設,其中15個項目已完工;3宗面積16.49畝已收回;3宗面積88.95畝正在處置之中;沒有動工建設或正在辦理相關手續有19宗面積502.25畝。
二、土地閑置原因及存在問題
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市閑置土地清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還存在著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供地不及時造成土地閑置。一是政府征地難度加大。政府向用地單位出讓土地后,應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土地征用手續,及時向用地單位交付土地。但政府在征地過程中,不少農民因對土地價格、補償標準、利益分配等問題有存有異議,影響和干擾征地工作,以致政府無法如期供地,造成不少建設用地閑置。二是缺少建設用地指標。工業城和部分鎮(街道)與企業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征收土地出讓金后,因缺少建設用地指標,沒有向用地單位供地,以致一些建設項目擱置,不少農田難以有效利用。三是存量土地未得到有效開發利用。目前,全市老宅基地、村內空閑地以及廢棄鹽田受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建設規劃影響,閑置面積較大,有待進一步開發利用。
2、公建項目土地閑置較多。據統計,目前全市還有9宗公建項目閑置土地,面積約為232.22畝,閑置時間均超過2年,主要是鎮政府、派出所、醫院、文化站、規劃所、車站等政府性或公益性建設用地,大部分項目因政策調整、建設資金沒有到位、征地困難等原因無法啟動。村建項目的國有土地閑置,主要是村集體經濟薄弱或村班子內部矛盾等原因,難以及時開工建設。市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對公建項目造成的土地閑置重視程度不夠,處置力度欠足。
3、違規用地造成土地閑置。在配置土地資源時,還缺乏一套科學合理的用地定量機制,造成少數企業批多用少,而一些有發展潛能、成長型中小企業急需工業用地得不到解決。少數企業審批土地以“圈地”為目的,已供土地建設容積率和投資額未能達到規定要求,造成建設用地部分閑置。個別用地單位以辦企業名義審批建設用地,實則為了倒賣土地。據了解,目前還缺少一套有效的閑置土地收回措施,特別是對時間跨度大、情況復雜企業的閑置土地,處理辦法不多,如汽配廠、田洋公司等。
4、村留地未能有效利用。除法定閑置土地外,全市一些村留地未得到充分開發利用,對城市形象造成一定影響。其主要原因是:一是資金問題。一些集體經濟相對薄弱的村,沒有能力自主開發村留地,往往采取以上補下方式交給開發公司開發,但在利益分配上與開發商協商時間過長,進展相對比較緩慢。二是規劃問題。一些村留地建設項目與建設規劃缺乏銜接,項目審批環節或計劃立項時間過長,使村留地處于長期閑置狀態。
三、建議意見
為有效解決我市用地供需矛盾,加大閑置土地清理力度,盤活存量建設用地,進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特提出如下建議意見。
1、嚴格用地審批,加強跟蹤監管。市政府及其職能部門要嚴格審查用地單位的用地效益和用地定額,按照投資額、投資密度、從業人員數量,合理確定土地供應量。堅決執行經營性用地招拍掛出讓制度,不斷規范土地出讓行為,從源頭控制土地閑置現象。積極配合國務院八部委開展房地產專項整頓活動,嚴厲查處房地產土地閑置項目。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督促用地單位按合同履行竣工時間和建設標準,加快已供土地的開發建設速度,不斷提高土地總體利用率。
2、積極解決困難,及時做好供地工作。要積極開展土地法律法規的宣傳和教育,為征地工作創造良好的法制和社會氛圍。認真總結征地工作經驗,深入研究分析征地工作難點。廣泛聽取村兩委和被征地農民的意見,對征地工作中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認真加以研究解決,及時做好供地工作。要切實做好失地農民的保障工作,合理制訂征地補償標準,解決失地農民的后顧之憂。要積極盤活存量土地,重視廢棄礦利用,盡力爭取建設用地指標,為我市經濟社會拓展發展空間。
3、加大執法力度,依法收回閑置土地。市政府及其職能部門要加大土地執法力度,依法對土地閑置超過1年的用地單位征收土地閑置費;對開發面積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資總投資額不足25%,除征收土地閑置費外,對建設單位的經濟能力、土地實際需求量進行重新評估;對確因無力全面開發,切實做好協調工作,采取補償的方式予以收回。要探索建立收回閑置土地的有效機制,對閑置超過2年的建設用地,應無償收回。收回的國有土地要納入儲備,作為存量建設用地進行管理使用。
4、加強引導幫扶,加快村留地開發利用。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村留地閑置現象,把村留地開發利用工作作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認真做好調查摸底工作,全面搞清全市村留地閑置情況。要加強引導工作,促進建設項目與城市總體規劃相符合。要為村留地開發利用創造有利條件,幫助村兩委研究解決實際困難,加快開發利用步伐。有關部門要暢通審批渠道,為村留地開發利用提供快速、便捷、優質、高效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