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2010年7-9月期間,廣州市工商業聯合會成立聯合調研小組,圍繞如何充分發揮工商聯的助推作用,推動廣州市民營企業加快發展方式轉變的情況,對各區縣及會員企業開展了廣泛調研。調研小組于走訪了9個區縣工商聯,組織召開了9場民營企業家座談會,廣泛收集企業家和行業商會的意見與建議;分別在廣州市9區和2縣級市發放了600份調查問卷。現將調研的情況與調查問卷進行了分析處理,為相關領導決策提供有益參考,以更好地推動廣州民營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一、廣州民營企業發展現狀及調研情況
2010年公布的全國第二次經濟普查數據表明, 2008年廣州共有10.25萬個私營企業法人單位,占全市企業法人單位的74.16%,吸納全市企業法人單位從業人員的40.38%,企業法人單位數量和從業人員分別比2004年增長87.38%和94.39%,均超過全市平均水平。民營企業已成為我市經濟發展的生力軍和重要發展力量。從經濟指標看,民營企業實現全年營業收入7543.03億元,占全市的23.21%,所占份額超過國有企業、國有聯營企業、國有獨資公司三者的總和。從資產的配備情況看,民營企業資產總計為6147.81億元,僅占全市的10.08%,比國有經濟所占比重低26.31個百分點,以較少的資產配備創造更多的經濟收入和就業機會已成為民營企業的鮮明特色。但總體來看,民營企業依然是高耗能、高污染、低技術、低水平產能的主要集中地,加工貿易型、資源依賴型、能源消耗型企業所占比例明顯偏大,處于產業鏈低端的企業數量明顯偏多,“十二五”時期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任務更加繁重和迫切。
本次問卷調查對象是廣州市10區2市的正常經營的民營企業,調查問卷發放600份,用于分析的問卷共157份,問卷回收率26.17%,其中有效問卷156份,無效問卷1份,問卷有效率達99.36%。
1、在被調查企業中,民營企業數量雖多,但規模偏小
在被調查企業中,有限責任公司占55.6%,權重最高,其次分別為合伙企業和股份有限公司,分別占21.1%、7.0%,而上市公司僅僅占0.7%。廣州市民企上市公司的比重
如此之小,說明廣州市民企數量雖多,但缺乏強手,86.9%的企業的年銷售額在1億元以下,年銷售額1億元以上的企業僅占13.1%,其中,年銷售額10億以上的企業僅兩家,占1.4%。與廣州市的地位是不相稱的。詳見圖1-1。
2、當前妨礙民營企業轉型升級的最大困難是“市場風險太大”
在被調查企業中,認為當前妨礙企業轉型升級的最大困難是“市場風險太大”、 “資金投入過大”、 “缺乏高端人才”,分別占49.0%、44.4%、 42.5%,比例明顯高于其他選項;選擇“企業家自身難以適應”的企業僅占9.2%,是所有選項中比例最小的一項。這說明制約大多數民營企業轉型發展的瓶頸是市場、資金和人才,詳見圖 1-2。
3、稅收、技術創新政策與創業扶持政策對實現轉型升級比較重要
在被調查企業中,認為當前民營企業轉變發展方式、實現轉型升級比較重要的政策,選擇“稅收政策”的企業占60.0% ,位居榜首,其次分別是“鼓勵技術創新政策”、 “創業扶持政策”,分別占50.7%、49.3%,而末兩項是“土地政策”、“境外投資政策”,僅占14.0%、6.7%。這說明稅收政策、鼓勵技術創新政策與創業扶持政策等對大多數民營企業轉變發展方式、實現轉型升級比較重要。
4、人才、市場與技術創新是影響民營企業自身發展的三大因素
有效樣本中,關于影響民營企業發展的自身因素,選擇“人才引進”的企業占61.3% ,位居榜首,其次分別是“市場開拓”、 “技術創新”,分別占59.3%、57.3%,而末兩項是“勞動關系”、“治理結構”,占34.0%、28.7%。這說明人才引進、市場開拓與技術創新是影響大多數中小企業發展的自身因素。
5、政策玻璃門現象比較嚴重
有效樣本中,被調查企業認為對政府在市場準入的制度制訂、條件、程序設置等方面的公開情況不了解占25.7%;認為雖然政策文件公開,但條件苛刻程序繁瑣53.3%;認為沒有公開的占5.9%;認為完全公開的占15.1%。這說明政府在市場準入的制度制訂、條件、程序設置等方面的公開情況還需要進一步改善。64.9%的企業認為非公有制企業在進入壟斷行業和領域時遇到“玻璃門”現象“非常嚴重”和“比較嚴重”,詳見圖1-3。
6、行業協會、商會的凝聚力不容忽視
關于 “您是否參加行業協會、行業商會?”的157份有效調查問卷中,有效問卷141份,缺失16份;位居榜首的選項是“參加”, 明顯高于其他選項,占90.1 %;“不參加”僅占9.9%。這說明絕大數民營企業都能積極參加行業協會或行業商會,行業協會或行業商會的凝聚力不容忽視。
二、我市民企在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成因剖析
1、民營企業抗風險能力弱且生命周期較短
雖然一系列鼓勵和扶持民營經濟的政策措施下,民營企業迅速崛起并不斷壯大,并且民營企業經營靈活,在吸引就業方面具有無可比擬的優勢,但經普數據1顯示,廣州市平均每個民營企業的從業人員僅有18.71個,人員規模僅是國有和港澳臺商及外商投資企業的一成左右。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在停業關閉破產的企業中,私營企業有1.34萬個,占民營企業總體的13.38%;國有經濟2企業有255個,占國有總體的7.28%;港、澳、臺商投資企業有205個,占港、澳、臺商投資總體的4.67%;外商投資企業有156個,占外資總體的4.74%。在抵御風險沖擊的能力方面民營企業低于其他類型的企業。另外,民營企業的壽命較短。從普查資料來看,停業關閉破產的民營企業中有67.67%生存期不足3年,有83.23%生存期不足5年。
2、自主創新能力不足,制約發展方式的轉變
一是我市民營企業研發投入不足,技術開發能力薄弱,開發新產品能力不強,產品的科技含量不高,經濟效益低。根據國際慣例,企業研發投入應當占銷售收入的5%以上,低于3%就可能被市場淘汰,高新技術企業研發投入一般占銷售收入的10%以上。我市大部分民營企業由于市場競爭激烈,企業的利潤空間普遍較小,加上融資渠道還不暢順,如遇上資金回收緩慢的情況,只能將有限的資金用于生產周轉。就我市民企而言,75%以上的創新經費來自企業內部籌資,而貸款只有12%,政府資金、合作伙伴資金、資本市場資金合計不到5%。二是知識產權保護風險是民營企業專利進步、特別是發明專利進步的重大制約因素。由于面臨各種市場風險和技術保護風險,民營企業普遍存有不愿創新的心理。特別是在原始創新和發明專利方面,企業為此投入大量人力、財力與時間,卻容易被其他企業模仿,企業人員因專利訴訟來回奔波,花費精力、財力很多。即使勝訴,損失與獲得的賠償也不成正比,挫傷了企業申報專利、創自主品牌的積極性。因此,民營企業中“不創新是等死,創新是找死”的說法流傳甚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