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新鄉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須知
5月11日,央行決定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和存款基準利率,同時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記者昨日從新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我市也將執行此項公積金新政。
5月12日,新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新鄉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須知》,《須知》指出我市將從2015年5月11日起執行新的貸款利率規定,即新鄉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5年(含)以下的貸款利率降至3.25%,5年以上的公積金貸款利率降至3.75%。
此外,《須知》還強調對于此前已經辦理過的公積金貸款業務,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仍執行原利率,但將于下年初(即2016年1月1日起)開始按照新調整后的貸款利率執行;而2015年5月11日之后辦理的公積金貸款業務將直接按照5.11新政來執行。
1貸款流程
1、借款人提供貸款證明材料;
2、管理中心審核、決定;
3、受委托銀行對借款人資質復核;
4、借款人到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5、受委托銀行發放貸款;
6、借款人按合同規定歸還貸款本息。
2貸款條件
1、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身份證明;
2、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
3、有符合規定的首付款收據;
4、有符合規定的購房合同(協議);
5、無貸款、無擔保、信譽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6、有符合法律規定的擔保;
7、同意提供管理中心需要審核的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3貸款額度和期限
㈠ 貸款額度 單筆最高貸款額度為55萬元。
計算貸款額時,家庭收入以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工資基數”為準,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借款人和配偶,一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只能按一方“工資基數”計算貸款額;
2、貸款月還款額不得超過計算貸款額時“工資基數”的50%;
3、貸款額度應在購買自住房總價款減去已付房款以內,已付房款不低于規定的應付首付款。
商品房總價款的認定:房屋建筑面積×每平方米價格;
二手房總價款的認定:參照《稅收繳款書》票據上的計稅金額、《房屋買賣契約》協議中的`成交價格,取低舍高。
㈡ 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5年,且不得超過職工法定退休前剩余工作年限;
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的,貸款期限為:職工法定退休前剩余工作年限延長5年。
4貸款利率
按貸款期限的長短而實行不同檔次的利率,具體利率檔次依照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利率檔次執行;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調整,于下年初開始,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新的利率規定。
目前執行的貸款年利率5年(含)以下3.25%;5年以上3.75%。住房套數的界定標準及二套房利率按國家政策執行。
5貸款本息償還方式
借款人應按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委托貸款銀行通過借記卡、存折等方式代扣。
借款人如提前歸還貸款時,到新鄉市市民中心三樓住房公積金受委托貸款銀行窗口申請辦理,不收取任何費用;其提前歸還
部分不再計收利息,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不再調整。
6擔保方式
㈠ 房產抵押 ㈡ 保證
開發商擔保的,必須具有代償全部貸款本息的能力,同意提供有關資質證明材料,按照合作協議條款的約定,共同承擔連帶責任;放貸前,足額存入保證金,并辦結所購房產預抵押登記手續。
自然人擔保的,要求2人,放貸前辦結所購房產預抵押登記手續;保證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無貸款,無擔保,信譽良好;擔保期內,保證人不得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不得申請貸款,按照借款合同條款的約定,共同承擔連帶責任;在自然人保證轉為正式房產抵押登記前,借款人可申請辦理 1次自然保證人變更業務手續。
本省內職工,在就業地繳存,在戶口所在地貸款的借款人,選擇“房產抵押”貸款的,抵押物應為所購房產或在購房所在地符合抵押條件的其它房產,選擇“自然人擔保”貸款的,擔保人應在新鄉市或轄管縣(市))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符合“自然人擔保”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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