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劃撥國有土地上城鎮住房轉讓不動產登記暫行辦法解讀
劃撥國有土地上城鎮住房轉讓,由購房人按房屋成交價格的1%繳納土地出讓金,房屋成交價格參照稅務部門計征契稅時計稅價格確定……為了維護不動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我市近日出臺了《南昌市劃撥國有土地上城鎮住房轉讓不動產登記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并于明年1月1日起執行。
到底何為劃撥國有土地?哪些房屋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相關手續如何辦理?針對市民的各種疑問,市國土資源局相關工作人員一一作出解答。
問:《辦法》的出臺有何意義?
答:最根本的意義在于維護了不動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例如將劃撥國有土地上的城鎮住房作為抵押物申請貸款時,銀行不愿貸款或貸款額度有限,而按《辦法》規定繳納完土地出讓金后,土地權利性質由劃撥登記為出讓,房屋性質登記為商品住房,可與一般商品房一樣申請貸款。
問:明年1月1日起,所有的房屋在轉讓時都需繳納土地出讓金嗎?
答:不是,《辦法》中規定轉讓時需繳納土地出讓金的是劃撥國有土地上的城鎮住房,具體包括劃撥國有土地上的直管公房、集資建房、解困房、安居房及單位自建房等房改房和市場化商品房、拆遷安置房、個人自建房,不包括政府搖號的經濟適用房、村民安置房。
這里的商品住房指的是開發商以劃撥方式(即沒有向政府繳納土地出讓金)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開發建設后對外出售的住房,不是指現在購買的新建商品住房。我們現在購買的出讓土地上的`商品住房,開發商都向政府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轉讓時就不需補繳土地出讓金。
問:劃撥與出讓土地有什么區別?
答:國有土地的取得方式主要有出讓、劃撥、租賃、入股、授權經營等幾種。一般而言,劃撥與出讓土地使用權取得在成本構成上的差別在于有沒有向政府繳納土地出讓金。
問:我有一套房改房要轉讓,轉讓時由誰交土地出讓金,交多少呢?
答:由購房人按房屋成交價格的1%繳納土地出讓金,房屋成交價格參照稅務部門計征契稅時計稅價格確定。繳納完土地出讓金后,土地權利性質由劃撥登記為出讓,出讓年期從購房人取得的《南昌市劃撥國有土地上城鎮住房轉讓補繳土地出讓金繳款確認單》落款時間起算,年限為70年。
問:如果我想買二手房,怎樣知道我購買的二手房所占的國有土地是劃撥還是出讓的?
答:轉讓時,憑交易證明、房產證或土地證、身份證明等有關材料到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的權籍調查窗口申請權籍調查。領取權籍調查結果后,即可知道您購買的二手房所占土地是劃撥還是出讓的。
問:劃撥國有土地上的城鎮住房轉讓時,哪種情況下需繳納土地出讓金,哪種情況下不需繳納?
答:需繳納土地出讓金的情況有:買賣、互換、贈與或受遺贈導致轉移的;作價入股、以房抵債導致轉移的;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導致轉移的;《辦法》出臺前,原劃撥國有土地上城鎮住房已轉讓,但未繳納土地出讓金再次轉讓的。
因繼承、婚姻關系變更進行析產(即離婚析產、婚內析產)不收取土地出讓金,待轉讓時再行收取。
問:辦理相關不動產登記手續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答:1.不動產登記申請表;2.申請人身份證明;3.不動產權屬證書(含房屋所有權證或國有土地使用權證);4.房屋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材料;5.契稅完稅憑證;6.《南昌市劃撥國有土地上城鎮住房轉讓補繳土地出讓金繳款確認單》;7.其他必要材料。
【南昌劃撥國有土地上城鎮住房轉讓不動產登記暫行辦法解讀】相關文章:
江西南昌住房公積金貸款新政03-20
廈門市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備案登記管理暫行辦法解讀02-12
《廈門市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備案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全文解讀02-12
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解讀03-18
關于解讀住房公積金提取新政放寬02-15
司法考試資料: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02-14
解讀浙江龍泉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還貸業務02-14
貴州省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及管理暫行辦法解讀02-12
《武漢市居住證服務與管理暫行辦法》解讀02-12
關于廣東廣州住房公積金提取新政策解讀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