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將出臺實施企業年金辦法
2016年6月,人社部就《企業年金規定(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然而時至今日,仍然沒有定論。
企業年金面臨拐點
所謂企業年金,簡單地說是一種補充養老保險。征求意見稿明確:企業繳費每年不超過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8%。企業和職工個人繳費合計不超過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12%。具體所需費用,由企業和職工協商確定。
《企業年金試行辦法》自2004年5月開始實施。中國社會科學院近日發布的《中國養老金發展報告2016》指出,作為基本養老保險的重要補充,企業年金13年來取得顯著成就,但總體看,發展相對滯后,難以發揮第二支柱應有的作用,其重要表現就是參與率太低。
報告顯示,2015年,參與企業年金的職工人數增幅僅為1.01%,創下自建立企業年金制度以來的歷史最低,幾乎處于停滯狀態,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積極擴大參與率,2015年的“1%”很可能成為一個逐年下滑的拐點,在養老保險頂層設計即將出臺和企業年金即將修訂政策的今天,這個現象應該引起高度重視。
受益面狹窄是短板
人社部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底,全國建立企業年金的企業7.5萬戶,參保職工2317萬人。報告顯示,從行業分布來看,參加企業年金的行業多集中在能源、電力、金融等壟斷型、資源型或盈利性較好的領域。
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說,企業年金參與人數僅為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6.5%,全國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數的2.7%,領取年金的人數全國只有90萬人,還不到城鎮職工領取養老金人數的1%。
“從企業參與企業年金的情況看,差距就更大了,全國從事第二和第三產業活動的法人單位有1086萬個,但建立年金的企業僅為7.5萬個,僅占0.7%。”鄭秉文說,“尤其是中小微企業,全國有786萬個中小微企業,從業人員1.47億人,但他們基本全部被排除在企業年金之外。”
與此同時,國務院《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明確提出,“機關事業單位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應當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
人社部相關負責人介紹,單位按工資總額的8%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4%繳費,均實行個人賬戶管理。工作人員退休時,依據其職業年金積累情況和相關約定按月領取職業年金。
“自動加入”是關鍵
鄭秉文認為,擴大企業年金參與率,要有一攬子解決方案,否則,在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改革一起步就全員建立的情況下,有可能再次引發養老金改革不公平的社會質疑,久而久之,甚至有可能引發“二次改革”。
他指出,擴大參與率的一攬子解決方案包括很多措施,比如引入“自動加入”機制、放開個人投資選擇權、引入“合格默認投資工具”、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賬戶服務系統、完善稅優政策和加大稅優力度等舉措,尤其是要為廣大中小微企業大幅降低門檻。
所謂“自動加入”機制,是指雇員在入職時就被默認為自動加入了年金制度,如果打算“退出”,就需專門提出申請并得到雇主的允許。實際上,機關事業單位采取的就是國際上流行的“自動加入”機制。
“既然我國的機關事業單位能采取自動加入機制,為什么企業不能呢?”鄭秉文強調,制度上的差距導致公平性上的鴻溝,十分不利于剛剛建立起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新體制公信力和公正性。
此外,許多中小企業生命周期較短,經濟實力較弱,獲利能力不強,現金流缺乏,流動性較強,因此企業年金需要從制度上松綁,考慮打破“高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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