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規章制度(精)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財務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財務規章制度1
第一條財務處內部牽制制度應與崗位責任制、經濟責任制相結合,遵循機構分別、職務分別、錢帳分別、帳物分別的基本原則。
其次條記賬人員應與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相互分別,相互制約。
第三條財務公章由會計科科長保管,校長私章、財務到處長私章和出納員私章由出納員保管。運用時由分管人員審核有關憑證后親自蓋章,嚴禁他人代蓋。
第四條各種印鑒(章)、空白憑證在上班時須妥當保管,下班時鎖入保險柜。
第五條全部銀行結算憑證,由會計科和結算部統一購置,支票和支付密碼要分人保管,運用人按規定領用并進行備查登記。
第六條按規定填寫或打印銀行現金支票、轉帳支票。存根與票面內容完全一樣。由持章人審核后蓋章,裁下存根,將支票交給出納員辦理。支票運用必需進行登記并由蓋章人負全部責任。
第七條作廢支票由出納員交科長審核后進行備查登記,月末釘在最終一張記帳憑證后面,歸檔保管。
第八條全部現金、銀行存款收付業務均由會計人員審核制單(輸機)后,交由出納員辦理收付款業務。對于銀行往來業務,在記帳憑證上要注明原始憑證字號。
第九條出納員應逐日逐筆登記現金日記帳與銀行存款日記帳,并與計算機打印出的當日現金及銀行存款余額表核對相符。
第十條出納員無權編制或更改記帳憑證,無權勾對銀行帳,無權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整表"。
第十一條會計科和結算部指定專人負責銀行帳的勾對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整表",并于每月10日前將上月調整表交科長批閱;對于未達帳項必需剛好到銀行查詢并向科長報告。
第十二條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管理,超限額現金應于當日送存銀行,會計科可與結算部聯合辦理現金送存業務。
第十三條大額存單由科長登記備查簿并負責保存;到期前應向處長報告,須要轉存的應剛好辦理轉存。
第十四條科長要不定期抽查庫存現金限額的.執行、帳款是否一樣、對帳是否剛好等現金管理條例的落實狀況。
第十五條當日憑證當日復核,科長應按依次號逐一復核當日記帳憑證;發覺差錯,剛好通知記帳(輸機)人員按規定方法予以更正,并再次復核更正后的憑證;復核后的憑證方可登記機內帳簿。輸機人員和復核人員須在憑證上簽字蓋章。
第十六條對計算機上機操作密碼要嚴格管理,機房維護人員定期更換密碼,嚴禁未經授權人員操作會計軟件。由專人保存上機操作記錄。
第十七條會計科和結算部工作人員應避開接觸與本人工作無關的資產。非財務處工作人員嚴禁進入會計科和結算部的柜臺內。
第十八條會計人員應嚴格執行《中心財經高校財會檔案管理方法》,剛好整理、裝訂各類憑證、帳簿、會計報表等資料,并檢查有無缺損,然后交檔案室保管;未經保管人員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查閱會計檔案;如需查閱已歸檔的會計資料,必需由兩人以上同時進行,并確保會計資料的完整性。
第十九條本制度說明權在財務處。
財務規章制度2
一、總則
為規范壩塘鎮衛生院財務行為和經濟工作秩序,發揮財務在醫院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促進醫院可持續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醫院財務制度》 《醫院會計制度》 《湖南省政府采購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醫療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度本制度。
1、醫院財務管理任務: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安排和合理使用資金,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確保國有資金安全,認真編制和執行財務預算,積極推進績效考核,完成目標管理,做好財務監督,檢查和經濟活動分析,進行經濟預測,參與經濟決策,做好醫療收費的管理工作。
醫院財務管理體系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模式,醫院一切財務活動在院長的領導下,由醫院財務部門統一負責管理,醫院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征的院長負責制,醫院的預算內支出,由醫院財務負責人復核,院長審批即可辦理,屬預算外的支出由醫院財務負責人申請,經院委會集體研究決定。
2、醫院財務工作實行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堅持秉公辦事,維護醫院利益的原則,并接受上級財政,審計,物價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二、財務審批
1、醫院必須嚴格實行財務審批制度,除藥品支出外,5000員以下支出由院長審批,5000元以上由院委會集體研究審批。
2、堅持一支筆審批制,醫院支出發票必須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注明用途后交財務科審核,再由院長審批簽字后方可到財務科報銷。
3、財務負責人必須對發票的用途明細嚴格審核,并對發票的真假嚴格查詢。
三、貨幣資金管理
1、醫院貨幣資金管理包括銀行存款管理,現金管理,往來款項管理。
2、醫院現金要及時存入銀行,不得坐支,庫存現金不得超過規定限額,不得以白條抵現金。
3、現金必須按規定的使用范圍使用,凡超出現金支出限額的,一律通過銀行劃轉。
4、嚴格支票管理,不得簽發空白,空頭,遠期支票,作廢支票要妥善保管和處理。
5、個人不得因私借公款。
6、財務科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簽發空白支票,不準將銀行賬戶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套取現金。
四、公用費用支出管理
1、醫院公用費用支出必須本著處處節約的原則,體現勤儉節約,禮貌周到。
2、醫院公用經費支出應嚴格控制,盡量減少非生產性支出。
3、醫院公務接待一般在醫院食堂用餐,如需在外餐飲單位用餐,由醫院分線負責人報院長同意后結賬回單位報銷。
4、醫院公務接待原則上不得在外簽單,除重大接待活動外,中餐一般不飲用酒類,如需要酒也應適量控制。
5、醫院接待用煙酒實行集中采購專人負責管理,辦公室管理員對煙酒的收支進行登記,并記錄使用情況。
6、醫院接待用煙應盡量節約控制,醫院分線負責人如需招待報院長同意后在辦公室管理員處領取發放。
財務規章制度3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財務印章的管理,加強對財務事項的監控力度,防范財務管理風險,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財務印章管理遵循“明確責任、嚴格審批、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原則。
第三條財務印章的分類:
對外專用財務印章:對外具有法律效力,并在相關部門備案的印章。包括財務專用章、法人章、發票專用章;
對內專用財務印章:僅供公司內部管理需要的印章。包括現金收、付訖章,支票收、付訖章,銀行收、付訖章、個人人名章、稽核章、已開發票章和作廢章等。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各分、子公司及其所屬分支機構財務部。
第一章財務印章的管理
第五條集團財務中心負責印章的監督管理工作,并不定期檢查各公司財務印章的使用及管理情況。
第六條各公司財務部設專人負責保管財務印章。
財務印章必須由責任心強、能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作風正派的人員負責保管;
銀行預留印鑒必須分別保管。一般情況下,財務專用章由財務負責人保管,法人章及相關票據由相關出納保管;
對外專用財務印章必須存放在保險柜中保存;對內專用財務印章由保管人自行妥善保管;
財務印章保管人員因請假等原因,需由他人臨時保管時,應履行代保管手續,并注明代保管時間和代保管人,在原保管人回來后,應立即將印章交還原保管人;
財務印章保管人離職或異動時,須辦理印章交接手續,由相應直屬的上級領導進行監交或收回,交接手續應記錄印章交接的時間、枚數、名稱;
企業名稱變更或印章受損,需要更換相應印章時,應提前做好有關準備工作,確保及時更換銀行預留印鑒和通知各有關單位。
財務印章如有丟失、毀損、被盜、誤用情況,應立即書面逐級上報詳細情況,并迅速采取應急措施防范風險。
停用、廢舊的印章應及時送交行政部封存或銷毀,個人不得擅自處理。
第七條各公司應隨時將財務印章刻制、變更、注銷及保管等信息上報集團財務中心備案。
第八條集團財務中心負責《財務印章保管登記表》的統計和更新工作。
第二章財務印章的使用
第九條財務印章使用必須基于真實、合法、手續完備的經營活動。
第十條使用財務印章應辦理批準手續,嚴格登記。
日常財務活動使用財務印章,實行授權制,由財務負責人授權相關人員嚴格按照印章管理要求使用:
(1)銀行預留印鑒除用于日常結算票據的支付、收款外均應審批、登記;
(2)發票專用章除用于已開普通發票、增值稅票、營業稅票等稅票的蓋章外均應審批、登記;
(3)其他對內專用章嚴格按照要求使用。
非日常財務活動使用財務印章,實行審批制,由使用人填寫《用印申請表》經財務負責人或財務總監審批;
加蓋財務印章時,應加蓋于規定位置;
嚴禁為空白支票、發票、信函、表格、合同等加蓋公司財務印章;
財務印章由專人保管,不得一章多人使用、保管;
嚴禁將對外專用財務印章攜帶外出使用。若屬特殊情況,使用部門或個人須書面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或財務總監審批后,到財務部門辦理財務印章領用手續,攜帶外出使用。使用后應立即歸還印章,不得貽誤。
月末,印章保管人須將《用印申請表》按順序裝訂成冊,存檔備案。
第三章財務印章的刻制
第十一條財務印章由公司統一刻制、授權使用。
因工作需要刻制財務印章,由各財務部填寫《__刻制印章申請表》向行政部提交刻章申請,經審批后由行政部辦理刻章;
各公司財務部申請刻制財務印章需財務總監審批同意;
各類財務印章名稱應以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確定的`名稱為準,并使用全稱和法定名稱,不得使用簡稱;
印章刻制完畢,財務部向行政部申領并登記備案;
各類財務印章同一內容、同一序號不得刻制多枚。
第十二條各公司財務部為財務印章的保管、使用部門,嚴禁其他部門申請刻制財務印章。
第四章財務印章的啟用、變更和注銷
第十三條財務印章啟用前,財務部門應提前通知有關單位及部門,發出正式啟用新印章的通知,注明啟用印章依據、名稱、時間及印模等,同時宣布舊印章作廢。
第十四條財務新印章啟用后,財務部門應及時與行政部辦理原有印章移交手續,將舊印章上繳或銷毀,個人不得擅自處理。
第十五條財務印章需要變更、注銷時,財務部門須將變更或注銷的財務印章移交行政部辦理印章的變更或銷毀。
第五章禁止行為和罰則
第十六條在財務印章保管、使用中禁止以下行為:
未經允許,擅自刻制、變更、注銷財務印章;
其他部門和個人以任何名義刻制財務印章;
任何人以任何名義復制公司財務印章;
為各種空白文檔加蓋財務印章;
未經審批,攜帶財務印章外出;
替他部門或個人未經審批使用財務印章;
未按本制度要求及時提供財務印章變動信息;
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制度的行為。
第十七條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視情節輕重追究單位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由公司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全部或部分賠償責任。有犯罪嫌疑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制度由財務中心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財務規章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貨幣資金管理,實行全面預算體制,依據國務院發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銀行結算辦法》、《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本規定適用于總公司及各所屬企業。
第二條本規定是在全面預算體制下,月份資金計劃基礎上,對本公司經濟業務的所有貨幣資金的收支進行管理、控制和監督。貨幣資金包括銀行存款、現金以及其它貨幣資金(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在途貨幣資金、信用證存款等)。
第三條財務本部和各所屬企業財務部負責本規定的具體貫徹實施,并設專職稽核員負責經濟業務的收支計劃和審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總公司資金計劃控制
第四條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對總公司資金運作進行“全面計劃、整體協調、統籌安排、宏觀控制”。
第五條各所屬企業必須于每年12月底前將各自下年度用款計劃上報總公司財務本部,財務本部于每年底根據總公司下年發展計劃及資金情況進行統籌安排,并制訂總體資金年度安排計劃及季度、月份資金計劃,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下達。
第六條各所屬企業財務部門負責各自單位的年、季、月資金計劃安排和落實,并在實際工作中控制、監督資金計劃的執行情況。
第七條總公司各部門、各所屬企業借領計劃內大額款項,采取“提前通知,積極籌措”的辦法。
(一)金額在1000萬元以下,必須提前5天通知財務部。
(二)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必須提前10天通知財務部。
(三)在手續齊全的情況下,開信用證須提前3天,改證須提前之大通知財務部,信用證原則上允許改兩次。
(四)辦理匯票須提前兩天通知財務部。
第八條計劃外借領大額款項,業務部門或專業公司須辦理調整計劃手續,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交財務部,財務部根據資金情況進行安排、籌集,提前通知期暫定10天。
第九條各部門不按規定的提前期通知財務部,而影響用款,申辦部門自負其責,
第三章現金管理
第十條現金的收入、支出范圍:
(一)現金收入包括:公司經濟業務范圍內的一切現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項的退回現金等。
(二)支出范圍:
1、職工工資、各種工資性津貼、勞務費,勞保。福利費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2、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3、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4、發給職工的各種獎金。
5、因采購地點不確定、交通不便。收款對方元銀行帳號不能辦理轉帳結算或對方當地有特殊情況等,必須使用現金結算的。
6、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需要支付現金的其它支出。
第十一條以各部編報的、經財務部平衡、公司總經理批準的月度貨幣收支計劃為依據,由財務部進行日常經濟業務的現金收支管理,對超計劃支出,又元批準計劃調整追補支出的,財務部拒絕支付。
第十二條現金收支業務的管理
(一)現金收入的管理
1、無論是否簽合同、協議,公司的所有現金收入,經辦部門必須連同收款說明書、發票或收據副本等,于收進日(最晚于次日)如數交付財務部,收款部門不得挪作他用,更不準留存于經辦部門內。
2、業務人員辦理業務預借的現金,其未支用部分應連同有關業務憑證(發票或收據支出憑單)送交財務部沖銷預借款,不得余款不報,留作他用。
(二)現金支出的管理
1、預算內零星采購,由經辦部門開具經費支出報審表(代借款單),寫明用途、金額,總公司部門總經理或各專業公司總經理簽字后交財務本部總經理或專業公司財務經理簽批后辦理,稽核員按預算審核。
2、預算內經常性費用支出(辦公費、小額招待費、市內交通費等),無預借款直接報帳的,由指定經辦部門開具費用支出憑單,寫明用途,經總公司部門總經理和專業公司總經理簽字,連同發票或收據交財務部稽核員審核后,交財務部經理簽字辦理。
3、預算外或超預算支出,由經辦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按全面預算管理辦法執行。
4、業務部門借領現金(不包括差旅費借款),必須在15天內報帳,對逾期末報的通知該部門報帳或追回現金,必要時停辦該部門現金借領業務。試工人員不許借款,由該部門經理代借。
5、業務人員出差借款5000元以上的差旅費時,不得付給現金,可開出支票轉入其個人信用卡中(不能使用信用卡的城市例外)。
第四章銀行收支結算管理
第十三條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本公司目前采用銀行匯票、商業匯票、匯兌、支票、委托收款等結算方式,在國際貿易業務和對外經濟合作業務中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
第十四條銀行結算資金管理
(一)銀行結算收入的管理。
1通過銀行轉來的非支票結算方式的營業收入憑證,財務部轉交業務經辦部門,由經辦部門填寫收款說明書,并附有關憑證,交財務部稽核員審核后,由主管會計辦理有關手續,并進行會計處理。
2、由銀行轉來的與其他單位及本公司所屬企業的往來款的單據,收到后交經辦部門,經辦部門填寫收款說明書,附帶結算憑證,交財務部稽核員審核,交主管會計處理。
3、業務部門收到外單位開具的支票,連同有關憑證、收款說明書,送交財務部,由稽核員審核,交銀行出納員于當日送交銀行并作會計處理。
4、信用證結算按我公司(迸出口業務財務管理規定)中的有關規定辦理。
(二)銀行結算支出的管理
1、根據合同、協議的規定,由業務部門申辦的對外投資、對內貿易等需要銀行辦理匯票、電匯、銀行本票等方式支出時,由經辦業務部門填寫經費支出報審表,交財務部稽核員按計劃項目審核用途后,交財務部經理簽字。需簽報本公司領導的,由財務部簽署意見后簽報。
2日常采購物資或支出費用領用支票按預算報財務部審批。
3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需簽發,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用途、簽發日期和規定限額,在銀行規定開空白支票范圍內才可以開出。
4、專設領用空白支票登記簿,由領用人簽字。逾期一周未用的空白轉帳支票要及時交回財務部。財務部根據空白支票登記簿,對逾期末交的空白支票進行查詢。
5、一個部門已領用三張支票,不按規定時間報帳,財務部書面通知該部門啟行查詢,一周內仍無反饋,財務部門停止對該部門簽發新的支票。
第五章報帳銷帳
第十五條各部門預借的支票,結算款項業務處理完畢,應及時執有關憑證(發票或收據、支出憑單等)在一周內到財務部報帳銷帳。
第十六條為貫徹經濟責任制,報帳采取上級審簽辦法,即:總公司業務人員報帳,屬預算內支出,由部門總經理審簽,報財務本部按權限審批;屬預算外支出,均須報總公司主管財務的領導審批。部門總經理報帳由總公司分管領導審簽,總公司副總經理報帳由總公司總經理審簽。
第十七條應付現金的金額在20xx元以上的報帳,原則上以支票轉入報帳人信用卡內。
公司財務管理規章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并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初級經濟師考試:工商管理專業知識與實務工商企業的概念。
第九條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采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第十一條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并據此入帳。第十三條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準,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并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馀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後處理。
第十七條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流動資產管理
第十八條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馀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_,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戶印簽實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簽。
第二十一條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馀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并編制銀行存款馀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并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并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三條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范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并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范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財務規章制度5
一、收費站會計工作的人員配備
各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需要配備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的會計人員。未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的人員,不得從事收費站會計工作。
會計人員應當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熟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遵守職業道德。
二、收費站會計工作的崗位設置及其職責權限
1、各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需要合理設置會計工作崗位,合理劃分職責權限,堅持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確保不同崗位之間權責分明、相互制約、相互監督。
2、收費站會計工作崗位一般可分為:出納、稽核、票證等。會計工作崗位,可以一人一崗、一人多崗或者一崗多人。但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票證和收入、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3、收費站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辦理交接手續應有財審科人員監交。
4、與貨幣資金相關的票據必須嚴格管理,明確各種票據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注銷等環節的職責權限和程序,并專設登記簿進行記錄,防止空白票據的遺失和被盜用。
5、必須加強銀行預留印鑒的管理。財務專用章由出納保管,個人名章必須由本人或其授權人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三、收費站票證管理工作
㈠票證管理遵循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其基本職責是:
1、高管中心是票證管理的'總的核算單位,負責票證領發,并對各收費站票證的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2、各收費站均是票證管理的基本核算單位,具體負責本單位票證領發、保管、使用和審核銷號。
㈡各單位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票證管理,建立健全票證收、發、領、用、核的制度和手續。加強票證管理,領入票證必須辦理驗收入庫,發放領用雙方要當面點清。票管員要掌握票證用量和庫存數量,加強核對工作。
㈢票證必須妥善保管,順號存放。管理有條不紊,保證票證完整,不受損失,并定期盤點,做到帳實相符。
㈣對作廢收據應妥善保管,不得私自銷毀。
㈤票管員工作調動或因故離職時,必須辦清交接手續后方準離職。
四、賬戶管理
收費站收入專戶的開設、變更和銷戶工作必須嚴格審批手續。
五、收入解繳
每月5日、15日、25日應將規費收入專戶中的存款全額解繳。
六、收費站會計核算工作
收費站會計核算應執行《江蘇省公路事業單位會計核算辦法(試行)》,應使用財務統一的電算化軟件進行核算。
七、收費站財務的監督管理
高管中心財審科負責對收費站的財務進行監督管理。采用定期審計和專項審計相結合。各收費站應如實提供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以及有關情況,不得拒絕、隱匿、謊報。
財務規章制度6
第一章總則
重大經濟業務事項是指公司重大對外投資、資產處置、資金調度和其他重要經濟業務事項,對公司資產和負債及利潤有重大影響的事項。因此部分業務影響重大,必須建立和健全內部控制制度,進行會計監督。
第二章基本程序
1、申報制度凡涉及公司重大對外投資,資產處置,資金調度,和其他重要經濟業務事項的提出,必須由相關部門長對該業務負責。首先由相關部門在做出前期工作后,提出可行性建議,并對該業務的風險和收益進行預測,以及由此可能給公司現金流量帶來的影響。然后將此作為一套完整資料呈交總經理。
2、審批制度總經理收到相關部門報告后,由經理室進行研討,從公司宏觀角度判斷該業務的影響,作出批準或不預批準的決定。根據公司法規定,屬董事會行使職權范圍內的決策事項,必須報董事會審批。
3、執行制度經批準后的相應業務,由總經理指定相關人員負責實施,并將實施過程和結果報總經理。
4、會計紀錄制度財務部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國家其他有關財務會計法規規定對相關業務進行會計記錄,并對該業務進行監督和控制。
第三章具體實施細則
1、重大對外投資
(1)合理的.職責分工重大對外投資應由董事會授權,由經理室指定相關部門執行該項業務,由財務部進行會計記錄和監督,并由指定部門或人員對對外投資資產進行保管,不得由一人同時負責上述任何兩項工作。
(2)重大對外投資執行經過董事會授權后,相關部門或人員應按照董事會關于對外投資的內容,方式,投資比例等辦理有關投資事項,執行人員不得超越權限辦理任何對外投資事項。而且,其執行任何業務均應處于經理室監控之下,一經發現其未能按董事會要求辦理對外投資業務,應即時糾正或者停止其執行資格。
(3)嚴格會計記錄制度公司對外投資,無論是股票投資,債券投資,還是其他投資,都應取得或編制充分的憑證,進行詳細的記錄。對于購進的股票或債券,應按證券的品種設置明細帳,詳細記錄其名稱,面值,證書編號,數量,收取的利息和股息等。對其他投資,也應按其種類分別設置明細帳,記錄投資的形式,接受投資單位,投資計價以及投資收益等內容。
(4)保管和定期盤點制度公司對對外投資的有價證券,必須建立嚴格的聯合控制制度,即至少要由兩位以上人員共同控制,不得一人單獨接觸證券,對于任何證券的存入或取出,要將證券名稱,數量價值及存取日期等詳細記錄于證券登記薄內,并由所有在場經手人員簽名。公司安排有關部門或人員每季末對有價證券進行盤點,并且盤點人員必須獨立于負責對外投資業務執行,保管和記錄的人員。
2、公司資產處理
(1)審批和授權對于公司重大資產出售,租賃,報廢,和投資轉出等行為,必須報董事會授權批準,對于非公司主要生產設備,價值較低的資產,其處理經經理室批準即可。
(2)價值評估和鑒定公司處理資產,其作價原則應遵循市場公允價格,可由我公司和資產接受方協商定價,也可由中介機構評估定價,其最終成交價格應由董事會或經理室批準。
(3)會計記錄制度會計部門應對該資產處理事項進行核算,并對該資產處理有關損益情況,帳面資產減少情況及備抵情況進行反映。
3、資金調度
(1)審批和授權凡公司資金調度,均應由總經理批準和授權。
(2)資金調度以經濟效益為中心,體現效能,節約和安全。
A:資金調度必須是用于公司業務發展。
B:資金調度必須考慮其安全性和可收回性
C:對于潛伏的可能給公司資金安全帶來危害因素,應做資金調度前可行性分析。
D:公司所調出資金在達到目的后,應立刻回歸公司。
E:公司不應對外單位借款或提供擔保。
(3)會計記錄制度公司財務應對資金調度的合法性,安全性進行監督并在財務帳面上及時反映。其他諸如重大固定資產購置等重要經濟業務事項,基本制度適應于基本程序。
財務規章制度7
為切實加強學校工會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證資金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以及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條例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崗位設置及分工
根據錢、賬、物分管原則及內部控制稽核的需要,紹興文理學院工會財務實行獨立核算,經工會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經費審查委員主任為王鶯同志,并聘任鄭金木同志為工會會計,王志潮同志為工會出納。
(二)崗位職責
工會出納崗位職責
1、遵紀守法,忠于職守,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銀行、現金的管理辦法。
2、認真審核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對不真實、不合理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憑證予以退回,及時辦理銀行、現金收、付款業務。
3、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核定的限額,不得以“白條”抵庫。
4、嚴格遵守銀行結算制度。不得將空白支票交給其他單位和個人簽發,因特殊情況須簽發不填寫金額的轉帳支票時,必須在用款申請書上寫明用途,由領導簽字同意,方可辦理。
5、根據已經辦理完畢的現金、銀行收付款憑證,逐筆序時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并結出余額,月末銀行存款日記賬余額及時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對未達賬及時查詢,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6、確保空白憑據、空白支票的安全。
工會會計崗位職責
1、按現行會計制度規定設置賬戶、賬薄。
2、負責對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進行稽核,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的時候,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無權自行處理的,應當立即向經費審查委員報告,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對違反工會財務制度規定的收支,不予辦理。
3、按月向單位行政足額計撥工會經費,并按規定分成比例按時、定額上繳上級工會。
4、負責賬賬、賬表、賬證核對,確保工會年度決算的真實、有用,每年及時編報工會財務會計報表。
5、及時做好會計憑證、賬冊、報表等財會資料的收集、匯編、協助檔案管理員做好工會會計檔案歸檔工作。
6、負責保管好工會財務印鑒。
經費審查委員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政策,認真執行工會財務制度。
2、按照工會經費使用管理制度,定期對工會經費收、支情況進行審查監督,對全年的工會經費收支及使用情況進行審查并出具審查報告。
3、促進工會財務規范化、公開化。
4、堅持勤儉節約原則,管好、用好工會經費,提高經費使用效率。
(三)工會經費使用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政策、規定和開支范圍、標準,認真執行工會財務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2、經費獨立管理原則,工會經費開支由工會主席“一支筆”審批。
3、堅持預算管理原則。一切費用均納入預算管理。
4、嚴格按照工會經費開支范圍,使用工會經費,不得用于非工會活動的開支;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
5、要確保工會經費重點用于維護職工權益、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方面的開支。
6、要定期公布賬目,接受會員監督和經審會審查。
財務規章制度8
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財務,特地訂立此規章制度供財務工作人員遵守,望大家遵照執行。
一、工作職責
1、嚴格按照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及集團財務部要求,搞好財務核算,并于每月10日前編報好上月會計報表。
2、嚴格按照稅法要求,于每月X日前搞好本月進項稅額的認證抵扣工作。
3、嚴格按照稅法要求,于每月X日前搞好上月的納稅申報和稅款入庫工作。
4、嚴格按照稅法要求,搞好發票及收據的領購及繳銷工作。
5、嚴格按照稅法要求,搞好發票及收據的開具工作。
6、嚴格按照稅法要求,搞好發票及收據保管工作。
7、嚴格按照統計法要求,搞好統計工作。
8、嚴格按照公司規定的X元庫存現金額預留保險柜庫存現金。
9、對業務員及代理商所交現金應及時開具現金收款收據,對無法確認的現金,應及時向部門領導匯報,由部門領導與銷售協調落實,辦理收款手續。
10、嚴格認真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做到日清月結,賬賬相符、賬款相符。
二、處罰規則
1、對未按規定時間上報集團及公司領導所需各種報表的,視情況而定,對主要責任人處以X元/次罰款,對次要責任人處以X元/次罰款;未按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及集團財務部要求進行會計核算的,視情況而定,處以X元—X元罰款或調離崗位。
2、因工作失職,造成發票不能認證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查明原因后,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損失金額。
3、因工作失職,未能及時申報和繳納稅款受到稅務處罰的,查明原因后,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處罰金額
4、因工作失職,造成發票及收據繳銷過期受到稅務處罰的,查明原因后,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處罰金額。
5、未按規定開具發票及收據受到稅務處罰及給公司造成其他經濟損失的,查明原因后,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處罰金額和損失金額。
6、因工作失職,造成發票、收據遺失受到稅務處罰的,查明原因后,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處罰金額。
7、因工作失職,受到統計執法部門處罰的,查明原因后,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處罰金額。
8、因超規定預留現金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承擔全部損失金額。
9、未經批準,擅自挪用現金或支付款項的',一經查處,除責令其歸還所挪用現金、所支付款項外,并處以相關責任人挪用現金、支付款項額X倍罰款。
10、對外辦理結算業務,除農副產品收購業務外,結算金額在X元以上的,一律辦理銀行轉賬結算;未經批準而辦理現金支付的,一經查處,按所辦業務金額處以X倍罰款。
11、因工作失職,造成現金貨款未入賬或未能及時入賬,給業務員銷售業務帶來影響和損失的,視同挪用現金處理,處以所收現金額X倍罰款。
12、因工作失職,造成公司貨幣資金損失,由責任人承擔全部損失金額。
13、利用賬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一經查處,處以相關責任人套取現金金額2倍以上罰款。
14、積極為公司各部門特別是銷售部門搞好服務工作,如發現有工作不主動或服務態度生硬等現象,一經核實,處以X元/次罰款。
15、本部門人員違反制度當月罰款達X元以上,部門、車間負責人按其金額的X%處罰。
三、考核的內容與目的
對公司財務人員的品德、才能、工作態度和業績作出適當的評價,作為合理使用、獎懲及培訓的依據,促使增加工作責任心,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破除“干好干壞一個樣,能力高低一個樣”的弊端,激發上進心,調動積極,發掘內在潛力,為公司及時發現、選拔、重用人才創造條件,以提高公司的整體效益。主要是個人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業精神、事業心和責任感及行為規范。
財務規章制度9
一、嚴格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做到財務管理規范化、制度化。
二、各校各項收入必須交會計室,由出納會計開具《行政事業單位收款收據》作收入。
三、出納做到每學期的收入現金必須在開學一個月內存入賬戶,出納的周轉金不超過5000元。
四、各校賬目必須做到日清月結,學期末各校將組織領導、教師代表進行清理,并向體教職工公布每學期的各校財務收支情況。
五、各校財會人員必須做到身正、口穩、手直。主管會計每月應向分管財經領導匯報財經收支、結余情況,并實行月報表匯報制度,協助各校領導管好財、理好財。
六、嚴禁各校亂收費、亂攤派、亂推銷。如有違者,將責令退還,并予以總金額的50%罰款,中心學校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報上級部門處理。
七、堅決執行一本賬收支,一個專戶銀行存款,一支筆審批的財務管理制度,各校購買物品一般由出納會計負責,當事人核實簽字,主管領導審批方可入帳,會計對不符合財經手續、不合理開支或不正規的單據發票有權向分管領導指出,并不予報銷。
八、公款不準借支,特殊情況經批準后才可借支。但數額不得超過本人當月工資。還款期限不得超過一個月。對收款挪用的教師,其挪用款從教師工資中扣除。超過一個月而不能還款的,各校將按月利率2%收取利息。對學期末仍有欠款未還的教師,實行10%罰款,5%計息,調出人員如欠公款,工資關系暫不轉出。
九、嚴格控制大吃大喝,亂買亂用的消費收支。對外來客人一般實行校內進餐對口接待,但嚴禁超標準接待,校內進餐不得超過150元標準,特殊情況在餐館進餐,參與領導必須寫清事由,同時要控制標準。
十、因公出差,所領經費必須在回校后一星期內結帳,出差報銷標準按上級文件標準執行,教學方面經費開支,按《教學支出管理規定》執行。
十一、教職工休息日加班補助每天20元。突擊性工作需正常上班期間要加班加點,給予適當補助。外出公差或參加各班教研活動,縣級只報銷車費(不超過8元)及會務費,不報銷住宿費,不發生活補貼;市級報銷往返車費,住宿費每天限報20元,并每天補助生活費15元,省級以上報銷車費、會務費,住宿費每天報30元,并每天補生活費20元(如住宿費、生活會、在會務費內不另報銷)。函授學習一切費用自理。鄉、縣、市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業務培訓,一個周以上培訓,只報銷車費、住宿費,不補助生活費。
十二、堅決執行集體簽訂合同制度,簽訂千元以上的合同,必須有兩個以上領導參加,嚴禁任何個人在家私自征訂任何物品。
十三、各校需要買東西,必須要各線分管領導同意并寫清事由,方可入帳支出,總務做到每周清查一次,不合理、不合格的不予入帳。
十四、分管總務的校長協助校長管理各校財經,各處室開支經費一次百元以上須經各線分管校長同意,百元以上須經校長同意,兩千元以上須經辦公會通過。
十五、各校來客需要招待(飯、煙、飲料等)須經校長同意,校長外出須由主管校長同意方可報銷,未經允許費用自理。
學校財務管理規章制度3
為了使學校財務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財務工作有據可查,有章可循,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財務管理制度,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財務管理制度。
(一)管理原則
學校財務管理實行集中管理原則,全學區的`財務收支,在校長領導下,按照財務制度,由中心校財務室統一收支,各村組辦學經費按校內分配制度由中心校統一下撥,村組負責人管理使用,同時要向中心校財務室報帳,接受其管理和監督。
(二)財務收支管理體制
1、學校財務管理堅持收支“兩條線”,一個口子進,一個口子出,做到增收節支,勤儉辦學,嚴禁輔張浪費,將有限的資金用在刀刃上。
2、實行實記入帳制,堅持做到收支有依有據,嚴禁收入不出據,收入不入帳,多收少記和“小金庫”,嚴禁支出無憑據,使用無效票據和多支多報。
3、嚴格執行上級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杜絕教師私自亂收費現象發生。
4、嚴格執行上級規定的報銷制度,堅持報銷標準,控制出差人次數,出差人員須經學校派遣方可出差,否則不予報銷費用。
5、學校財務收支應有計劃,避免盲目支出,保證學校教職工基本福利待遇的落實,保證學校的正常運轉,保證有計劃的償還下欠債務和學校的進一步發展。
6、實行帳款分離,會計管帳不經手現金,出納經手現金不管帳。
(三)現金管理
1、學校現金實行銀行開戶管理,任何收入必須堅持先入行后支出,杜絕坐收坐支。
2、學校出納手中現金原則上不得超過1000元,否則若因現金被盜,后果自負。
3、學校出納必須按時收好學校一切經費并及時入庫,按學校規定時間完清一切經費,嚴禁任何人抓挪學校公款。
4、學校職工原則上不得借用學校公款,若因特殊情況借款300元以下可由出納視其情況借支,但必須保證按期如實收回,否則由出納自行負責。300元以上借款需經校長簽字同意后方可借出,如經辦人不按規定辦理借款屬個人行為,后果自負。
(四)支出票據的使用和管理
教職工福利,津補貼發放,使用工資發放清冊或領條,節假日加班補貼和有關活動補助,由經辦人開條,校長審核,會計制單后,校長簽字發放。對外收費、購物、乘車、住宿、招待等業務開支必須使用國家規定的有效票據,務工開支必須使用稅務票據。堅持報銷票據要素齊全,所有支出票據須有經辦人簽字,校長審核后方能報銷。
(五)購物管理
大宗物品嚴格按照教育局購貨渠道、質量、價格進行購置,嚴禁任何人私自訂購教儀,桌凳,校服,教輔資料等大宗物品。嚴禁任何人以私人名義私自向學生推銷教輔資料,學生用品或其它商品。學校購置辦公設備,教學設備設施,金額500元以下,由分管人員安排,經請示校長同意后執行,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由行政辦公會研究決定后執行;10000元以上大宗物品由學校行政辦公會研究報教育局領導審批后執行。學校購置的一切物品發票,須注明經辦人和驗收人,校長審核簽字后方能報銷。
(六)財務監督
自覺接受上級各部門的檢查監督,保障財務人員的財務監督,財務人員按照《會計法》對違反國家財經紀律的行為有權提出意見,督促學校糾正。加強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財務人員按月注好帳,交校長審閱后,定時在校務公開欄公布,期初財務收支計劃,期末財務決算,提交全體教師會或教代會審議。
(七)學校建設和資產管理
學校修建(含職工集資房)30萬元以上工程,嚴格按國家規定程序辦理。小型維修和排危工程,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要盡量從節約出發,精打細算,用較少的錢辦較多較好的事。所有學校建設工程按教育局文件自學接受職能部門的審計和監督。學校資產必須按《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管好用好,做到分類造冊進入固定資產帳目,杜絕資產流失
財務規章制度10
一、現金管理制度
1、現金借款需由經手人填寫“借款申請單”,經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后到財務支取。
2、凡借現金1000元以上的必需提前與出納約定,以便提前打算。
3、勞務費發放時間定為每周五下午。各項目勞務費自發放之日起限三個月內取走,超過三個月不取者視為自動放棄,數額歸公司全部。
4、各部門所收現金要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于當天下班之前交財務出納統一管理,不準挪用。
二、支票管理制度
1、支票必需符合以下要求方能收取
①不能撕毀,破損或涂改。
②簽發的支票是以墨汁或炭素墨水筆填寫;簽發單位印簽完整清晰;支票右上部應有交換行號;加密的支票應供應密碼。
③支票有效期為十天,對于已填好的支票,必需檢查大小寫金額是否相符,收款單位、日期、用途填寫是否正確。
2、運用支票需由經手人填寫“支票借款申請單”,經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后到財務辦理支票領用手續。支票領出后十天內持發票到財務報銷,如不剛好報銷,出納有權拒發新的支票。
3、100元以上的費用支出,原則上以支票結算為主,領用支票后應妥當保管,不得丟失,如由于責任心不強丟失支票,損失由個人負責。
三、項目費用(帶項目號的`)申請及報銷
1、凡項目費用需在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的“立項通知書”“項目預算表”送達財務后方可申請項目費用。
2、購買項目用品、支付項目費用需由部門指定人員依據項目預算安排,填好現金或支票借款單,經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簽字,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領取現金或支票。
3、項目費用的報銷:必需在原始發票背面注明項目號、由經手人、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簽字,經手人要填寫“支出憑單”將單據粘貼在支出憑單后,依據所支出款項的用途分類填寫,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
4、給外地協作單位辦理電匯、匯票等匯款的,應先取得協作單位開據的正式發票,然后填寫“匯款通知”并付與協作單位簽訂的付款協議一并由項目經理、部門經理、在發票背后及“匯款通知”上簽字,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出納于一個月內辦理匯款。
5、支付項目勞務費,由相關督導填寫“勞務費發放表”經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簽字,須要由銀行代發的于每月10日之前報財務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統一辦理、須要本人領取現金的于每周周三前報財務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于每周五下午1:00—5:00發放。
6、差旅費報銷由報銷人按公司差旅費報銷規定填寫“差旅費報銷單”,經出納審核后報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簽字,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報銷的,不預支付下一次差旅借款;如特別緣由導致發生的費用超出差旅費報銷規定的,需寫明緣由,由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
財務規章制度11
1、嚴格遵守《財務管理制度》,按規定辦理現金收付和保管庫存現金。
(1)按時到吧臺收取營業款,次日上午足額存入開戶銀行,不得坐支現金。
(2)不得私自挪用公款,不得用白條抵庫,做到日清月結,賬實相符。若發覺現金長余或短缺,應馬上查找緣由,剛好告財務會計進行處理,不得擅自用盤點的長款抵補以前的短款。
(3)負責督促本店人員的費用報銷和借款歸還,以完結財務還款手續。
(4)負責對吧臺備用金進行盤點檢查。
(5)接受財務會計定期及不定期現金盤點檢查,并填制現金盤點表。
(6)編制現金及銀行存款日報表,于次日上午12時前上報財務會計審核確認。
2、按規定精確、剛好地辦理銀行結算業務。
3、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1)設置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依據審核無誤的收付款憑證,逐筆逐日剛好進行登記;
賬目必需日清月結,賬實相符。
(2)月終與會計現金總賬和銀行存款總賬核對,做到賬賬相符.
(3)每月剛好與銀行對賬單相互核對,并必需經過財務會計審核,雙方簽字蓋章后與當月憑證裝訂成冊。若有差異應剛好查明緣由,屬于記賬差錯的應剛好更正;
屬于未達賬項造成的`,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整表進行調整。
4、保管有關印章、空白支票;妥當保管現金及轉賬支票,并按銀行規定正確填寫支票,不得簽發空白及遠期支票;運用時應填制《支票領用存登記表》,接受財務會計月終對空白支票的盤點檢查。
(1)妥當保管發票,設置發票領用登記薄,登記吧臺所領用發票數,由領用人(收銀員)簽字。
(2)月終對吧臺剩余發票進行盤點,并接受財務會計對發票盤點檢查。
(3)對于收銀員計算錯誤、發票運用不規范和虛報發票運用數等違紀行為,應剛好向財務會計報告。
(4)必需妥當保管銀行印鑒,嚴格根據規定用途運用。
5、接受財務會計及總經理的業務質詢、檢查、考評等。
6、按時完成財務會計交辦的其它事宜。
財務規章制度12
總則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局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二、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三、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四、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帳。
五、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六、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財務科監交。
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
七、公司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八、記帳方法采用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
九、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十、公司以單價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五大類:
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機器設備;
電子設備(如微機,復印機,傳真機等);
運輸工具;
其他設備。
十一、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房屋及建筑物35年;
機器設備10年;
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
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十二、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則。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十三、固定資產必須由財務部合同辦公室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十四、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十五、銀行帳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
十六、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十七、銀行帳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法人代表和會計私章由會計保管,不準由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銀行帳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帳,不準多筆匯總高收,也不準以收抵支記帳。按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逐筆調節平。
十九、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付款,不得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托并經總經理批準,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二十、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不得以白條抵作現金。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確保庫存現金的帳面余款與實際庫存額相符,銀行存款余款與銀行對帳單相符,現金,銀行日記帳數額分別與現金,銀行存款總帳數額相符。
財務規章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單位銷售與收款的內容控制,規范銷售與收款行為,防范銷售與收款過程中的差錯和舞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基本規范(試行)》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本規范適用于公司、企業和有銷售業務的其他單位(以下統稱單位)。
第三條國務院有關部門可以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規范,制定本部門或本系統的銷售與收款內部控制規定。
各單位應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規范,結合部門或系統有關銷售與收款內容控制的規定,建立適合本單位業務特點和管理要求的銷售與收款內部控制制度,并組織實施。
第四條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銷售與收款內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以及銷售與收款業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第二章崗位分工與授權批準
第五條單位應當建立銷售與收款業務的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辦理銷售與收款業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
第六條單位應當將辦理銷售、發貨、收款三項業務的部門(或崗位)分別設立。
(一)銷售部門(或崗位)主要負責處理訂單、簽訂合同、執行銷售政策和信用政策、催收貨款。
(二)發貨部門(或崗位)主要負責審核銷售發貨單據是否齊全并辦理發貨的具體事宜。
(三)財會部門(或崗位)主要負責銷售款項的結算和記錄、監督管理貨款回收。
單位不得由同一部門或個人辦理銷售與收款業務的全過程。LOCAlhost
第七條有條件的單位應當建立專門的信用管理部門或崗位,負責制定單位信用政策,監督各部門信用政策執行情況.信用管理崗位與銷售業務崗位應分設。
第八條單位應當配備合格的人員辦理銷售與收款業務。辦理銷售與收款業務的人員應當具備良好的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
單位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對辦理銷售與收款業務的人員進行崗位輪換。
第九條單位應當對銷售與收款業務建立嚴格的授權批準制度,明確審批人員對銷售與收款業務的授權批準方式、權限、程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規定經辦人的職責范圍和工作要求。
第十條審批人應當根據銷售與收款授權批準制度的規定,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審批權限。
經辦人應當在職責范圍內,按照審批人的批準意見辦理銷售與收款業務。對于審批人超越授權范圍審批的銷售與收款業務,經辦人員有權拒絕辦理,并及時向審批人的上級授權部門報告。
第十一條對于超過單位既定銷售政策和信用政策規定范圍的特殊銷售業務,單位應當進行集體決策,防止決策失誤而造成嚴重損失。
第十二條嚴禁未經授權的機構和人員經辦銷售與收款業務。
第三章銷售和發貨控制
第十三條單位對銷售業務應當建立嚴格的預算管理制度,制定銷售目標,確立銷售管理責任制。
第十四條單位應當建立銷售定價控制制度,制定價目表、折扣政策、付款政策等并予以執行。
第十五條單位在選擇客戶時,應當充分了解和考慮客戶的信譽、財務狀況等有關情況,降低賬款回收中的風險。
第十六條單位應當加強對賒銷業務的管理。賒銷業務應遵循規定的銷售政策和信用政策。對符合賒銷條件的客戶,應經審批人批準后方可辦理賒銷業務;超出銷售政策和信用政策規定的賒銷業務,應當實行集體決策審批。第十七條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銷售和發貨業務。
銷售談判。單位在銷售合同訂立前,應當指定專門人員就銷售價格、信用政策、發貨及收款方式等具體事項與客戶進行談判。談判人員至少應有兩人以上,并與訂立合同的人員相分離。銷售談判的全過程應有完整的書面記錄。
合同訂立。單位應當授權有關人員與客戶簽訂銷售合同。簽訂合同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金額重大的銷售合同的訂立應當征詢法律顧問或專家的意見。
合同審批。單位應當建立健全銷售合同審批制度。審批人員應對銷售價格、信用政策、發貨及收款方式等嚴格把關。
組織銷售。單位銷售部門應按照經批準的銷售合同編制銷售計劃,向發貨部門下達銷售通知單,同時編制銷售發票通知單,并經審批后下達給財會部門,由財會部門根據銷售發票通知單向客戶開出銷售發票。編制銷售發票通知單的人員與開具銷售發票的人員應相互分離。
組織發貨。發貨部門應當對銷售發貨單據進行審批,嚴格按照銷售通知單所列的發貨品種和規格、發貨數量、發貨時間、發貨方式組織發貨,并建立貨物出庫、發運等環節的`崗位責任制,確保貨物的安全發運。
銷貨退回。單位應當建立銷售退回管理制度。單位的銷售退回必須經銷售主管審批后方可執行。
銷售退回的貨物應由質檢部門檢驗和倉儲部門清點后方可入庫。質檢部門應對客戶退回的貨物進行檢驗并出具的檢驗證明;倉儲部門應在清點貨物、注明退回貨物的品種和數量后填制退貨接收報告。
財會部門應對檢驗證明、退貨接收報告以及退貨方出具的退貨憑證等進行審核后辦理相應的退款事宜。
第十八條單位應當在銷售與發貨各環節設置相關的記錄、填制相應的憑證,建立完整的銷售登記制度,并加強銷售合同、銷售計劃、銷售通知單、發貨憑證、運貨憑證、銷售發票等文件和憑證的相互核對工作。
銷售部門應設置銷售臺賬,及反映各種商品、勞務等銷售的開單、發貨、收款情況。銷售臺帳應當附有客戶訂單、銷售合同、客戶簽收回執等相關購貨單據。
第四章收款控制
第十九條單位應當按照《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支付結算辦理》和《內部會計控制規范-貨幣資金(試行)》等規定,及時辦理銷售收款業務。
第二十條單位應將銷售收入及時入賬,不得賬外設帳,不得擅自坐支現金。
銷售人員應當避免接觸銷售現款。
第二十一條單位應當建立應收賬款賬齡分析制度和逾期應收賬款催收制度。銷售部門應當負責應收賬款的催收,財會部門應當督促銷售部門加緊催收。對催收無效的逾期應收賬款可通過法律程序予以解決。
第二十二條單位應當按客戶設置應收賬款臺帳,及時登記每一客戶應收賬款余額增減變動情況和信用額度使用情況。
單位對長期往來客戶應當建立起完美的客戶資料,并對客戶資料實行動態管理,及時更新。
第二十三條單位對于可能成為壞賬的應收賬款應當報告有關決策機構,由其進行審查,確定是否確認為壞賬。單位發生的各項壞賬,應查明原因,明確責任,并在履行規定的審批程序后作出會計處理。第二十四條單位注銷的壞賬應當進行備查登記,做到賬銷案存。已注銷的壞賬又收回時應當及時入賬,防止形成賬外款。
第二十五條單位應收票據的取得和貼現必須經由保管票據以外的主管人員的書面批準。
單位應當有專人保管應收票據,對于即將到期的應收票據,應及時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已貼現票據應在備查簿中登記,以便日后追蹤管理。
單位應制定逾期票據的沖銷管理程序和逾期票據監控制度。
第二十六條單位應當定期與往來客戶通過函證等方式核對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收賬款等往來款項。如有不符,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第五章監督檢查
第二十七條單位應當建立對銷售與收款內部控制的監督檢查制度,明確監督檢查機構或人員的職責權限,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檢查。
監督檢查機構或人員應通過實施符合性測試和實質性測試檢查銷售與收款業務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各項規定是否得到有效執行。
第二十八條銷售與收款內部控制監督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銷售與收款業務相關崗位及人員的設置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銷售與收款業務不相容職務混崗的現象。
(二)銷售與收款業務授權批準制度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授權批準手續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權審批行為。
(三)銷售的管理情況。重點檢查信用政策、銷售政策的執行是否符合規定。
(四)收款的管理情況。重點檢查單位銷售收入是否及時入帳,應入帳款的催收是否有效,壞賬核銷和應收票據的管理是否符合規定。
(五)銷售退回的管理情況。重點檢查銷售退回手續是否齊全、退回貨物是否及時入庫。
第二十九條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銷售與收款內部控制中的薄弱環節,單位應當采取措施,及時加以糾正和完善。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規范由財政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本規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財務規章制度14
1、本制度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實行獨立核算的國有建設單位,包括當年雖未安排基本建設投資,但有維護費撥款、基本建設結余資金和在建工程的停、緩建單位。
凡是符合規定條件,并報主管財政機關審核批準,建設單位財務會計與生產企業財務會計已經合并的,不再執行本制度,應執行相應行業的企業會計制度。
2、各省、自治區、直轄市x門在符合本制度統一要求的原則下,可以結合本地區的具體情況,對本制度作必要的補充,并報x備案。x主管部門根據本制度,對其直屬建設單位所作的補充規定,也應報x備案。
3、建設單位應根據本制度規定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x門、x主管部門的補充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
本制度規定的總帳科目,建設單位在不違反概(預)算和財務制度等規定,不影響會計核算的要求和會計報表指標匯總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作必要的增加、減少和合并,對明細科目的`設置,除本制度已有規定外,建設單位在不違反財務制度規定和會計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根據需要,自行規定。 本制度統一規定會計科目的編號,以便于編制會計憑證、登記帳簿、查閱帳目,實行會計電算化。各建設單位不要隨意改變或打亂重編。在某些會計科目之間留有空號,供增設會計科目之用。
建設單位在填制會計憑證、登記帳簿時,應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或者同時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和編號,不能只填科目編號,不填科目名稱。
4、建設單位對外報送的財務會計報表的具體格式和編制說明,由本制度規定;建設單位內部管理需要的財務會計報表由建設單位自行規定。
基層建設單位會計報表報送時間,由x各主管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x門自行規定。
財務會計報表的填列以人民幣“元”為金額單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報出的財務會計報表應依次編定頁數,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上應注明:建設單位名稱、地址、報表所屬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單位領導、總會計師(或代行總會計師職權的人員)和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
5、建設單位的財務會計報表應報送當地財稅機關、開戶銀行和主管部門。其他需要報送的單位,由各級x門或主管部門規定。
同時有中央和地方兩級財政預算撥款的建設單位,應按項目隸屬關系將會計報表主送上級主管部門,并同時抄送撥出款項的其它部門。
國內合資建設的基建項目,應按項目隸屬關系將會計報表主送上級主管部門,同時抄送撥出款項的其他部分。各部門、各地區在匯編會計報表時,應分別匯總各自投資部分,所投資金完成的交付使用資產和各項投資支出以及各種結余資金,均按投資比例計算確定。中央主管部門對地方項目的補助性投資,劃轉預算的,由地方項目統一編報會計報表;不劃轉預算的,仍應由中央主管部門編報會計報表。
6、本制度由人民共和國x負責解釋,需要變更時,由x修訂。
財務規章制度15
一、期間費用類報銷
1、管理費用報銷
費用報銷時需填制費用報銷單,注明事由、經辦人,由部門負責人審核業務的真實性,合理性后簽字,并經財務負責人、主管副總、及董事長審批簽字。
審批手續齊備后交給出納方可付款、報銷。
費用報銷限定在費用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履行報銷手續。
2、銷售費用報銷
銷售費用核算的是本公司銷售部門人員工資及項目的后續維修服務。
后續維修費用是公司完工項目發生的后續支出,這種支出一般在項目的質保期內。
后續維修的審批手續為:項目經理、主管副總、財務主管、總經理、董事長。
3、財務費用報銷
本公司的財務費用核算的是財務利息、財務手續費,財務利息由財務部門直接進行賬務處理。
財務手續費按照實際發生取得的.相關票據進行報銷。
審批手續為:經辦人、財務主管、總經理、董事長。
二、成本類報銷
1、材料費
材料部根據項目經理下發的材料計劃單來采購工程所需材料,首先項目經理下發計劃單時,必須將項目名稱書寫清楚、準確(包括零星維修項目,材料部采購材料取得發票填寫報銷單,根據計劃單填
寫項目名稱。
材料費審批手續為:經辦人(雙人雙簽)、驗證人、部門負責人、項目經理、主管副總、財務主管、總經理、董事長。
工隊長必須在材料清單上注明貨已收到。
計劃單上的項目名稱和發票上的名稱、報銷單上的名稱、合同上的名稱必須一致。
材料費用報銷的期間為拿到項目竣工驗收單后1個月,必須報銷完本項目所有材料費,預期財務將不支付,由材料部長和主管副總全權負責。
2、人工費
人工費的報銷由項目經理直接出具工費結算單,工人根據工費結算單編制工資表和考勤表,通過項目經理、主管副總、財務主管、總經理、董事長審批到財務部辦理結款。
人工費的結算期限為拿到項目竣工驗收單后1個月,必須報銷完本項目所有人工費,預期財務將不支付,由項目經理和主管副總全權負責。
質保金部分在結算工費時候一起入賬處理,質保期到工人直接來領款。
三、借款規定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與監督工作,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保證公司各項資金正常支出,規范暫付款的管理工作,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借款需要填制借款單,由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部、主管副總、總經理及董事長的簽字審批,手續齊全后到出納處辦理借款手續, 在實際辦理借款時應堅持“一事一借,一借一清,前款不清,后款不
借”的基本原則。
四、材料登記類規定
材料登記員根據材料報銷清單上逐項審核材料計劃單、發票、報銷單的一致性,根據審核無誤的票據進行材料賬的登記,項目竣工后與會計核算一次,確保項目材料的準確性。
五、合同的簽訂
為了規范公司經濟業務,材料采購和人工費需要簽訂合同,需要仔細規定合同相關條款。
(預付款、結款方式、支付條件、質保金等條款)
六、手續辦理完財務暫時沒有款項支付,代理商提前提供發票 如果相關單位手續辦理完公司財務款項無法支付的時候,財務先收取票據進行賬務處理,等到資金充足的時候在進行支付,支付的時候需填寫領款單進行支付審批,審批手續為:經辦人、部門負責人、項目經理、項目副總、財務主管、總經理、董事長。
方可到出納處領款。
代理商提前提供發票的不需要審批手續,財務直接接收并做財務處理。
七、收到款項的手續
公司在收取工程款的時候需要總經理、董事長簽字,財務方可入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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