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
從2006年春季學期開始至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已經進入關鍵的第二年,其覆蓋范圍已經從西部擴大到中部和東部的全部農村地區。下面是CN人才網小編提供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快來看看吧。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
經費保障機制的通知
國發〔2015〕6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統籌城鄉義務教育資源均衡配置,推動義務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國務院決定,自2016年起進一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義
義務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程中具有基礎性、先導性和全局性的重要作用。自2006年實施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以來,義務教育逐步納入公共財政保障范圍,城鄉免費義務教育全面實現,穩定增長的經費保障機制基本建立,九年義務教育全面普及,縣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水平不斷提高。但隨著我國新型城鎮化建設和戶籍制度改革不斷推進,學生流動性加大,現行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已不能很好適應新形勢要求。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有關政策不統一、經費可攜帶性不強、資源配置不夠均衡、綜合改革有待深化等問題,都需要進一步采取措施,切實加以解決。
在整合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和城市義務教育獎補政策的基礎上,建立城鄉統一、重在農村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是教育領域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的重大舉措。這有利于推動省級政府統籌教育改革,優化教育布局,實現城鄉義務教育在更高層次的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質量;有利于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推動實現財政轉移支付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促進勞動力合理流動,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轉型升級;有利于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人力資源強國。
二、總體要求
(一)堅持完善機制,城鄉一體。適應新型城鎮化和戶籍制度改革新形勢,按照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教育領域綜合改革的新要求,統籌設計城鄉一體化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增強政策的統一性、協調性和前瞻性。
(二)堅持加大投入,突出重點。繼續加大義務教育投入,優化整合資金,盤活存量,用好增量,重點向農村義務教育傾斜,向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傾斜,統籌解決城市義務教育相關問題,促進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三)堅持創新管理,推進改革。大力推進教育管理信息化,創新義務教育轉移支付與學生流動相適應的管理機制,實現相關教育經費可攜帶,增強學生就讀學校的可選擇性。
(四)堅持分步實施,有序推進。區分東中西部、農村和城鎮學校的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實施步驟,通過兩年時間逐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并在此基礎上根據相關情況變化適時進行調整完善。
三、主要內容
整合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和城市義務教育獎補政策,建立統一的中央和地方分項目、按比例分擔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
(一)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兩免一補”政策。對城鄉義務教育學生免除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對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補助生活費(統稱“兩免一補”)。民辦學校學生免除學雜費標準按照中央確定的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執行。免費教科書資金,國家規定課程由中央全額承擔(含出版發行少數民族文字教材虧損補貼),地方課程由地方承擔。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資金由中央和地方按照5∶5比例分擔,貧困面由各省(區、市)重新確認并報財政部、教育部核定。
(二)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中央統一確定全國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對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含民辦學校)按照不低于基準定額的標準補助公用經費,并適當提高寄宿制學校、規模較小學校和北方取暖地區學校補助水平。落實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所需資金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擔,西部地區及中部地區比照實施西部大開發政策的縣(市、區)為8∶2,中部其他地區為6∶4,東部地區為5∶5。提高寄宿制學校、規模較小學校和北方取暖地區學校公用經費補助水平所需資金,按照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分擔比例執行,F有公用經費補助標準高于基準定額的,要確保水平不降低,同時鼓勵各地結合實際提高公用經費補助標準。中央適時對基準定額進行調整。
(三)鞏固完善農村地區義務教育學校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支持農村地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維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擴建校舍及其附屬設施。中西部農村地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校舍安全保障機制所需資金由中央和地方按照5∶5比例分擔;對東部農村地區,中央繼續采取“以獎代補”方式,給予適當獎勵。城市地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由地方建立,所需經費由地方承擔。
(四)鞏固落實城鄉義務教育教師工資政策。中央繼續對中西部地區及東部部分地區義務教育教師工資經費給予支持,省級人民政府加大對本行政區域內財力薄弱地區的轉移支付力度。縣級人民政府確?h域內義務教育教師工資按時足額發放,教育部門在分配績效工資時,要加大對艱苦邊遠貧困地區和薄弱學校的傾斜力度。
統一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現“兩免一補”和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資金隨學生流動可攜帶。同時,國家繼續實施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計劃等相關項目,著力解決農村義務教育發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
四、實施步驟
(一)從2016年春季學期開始,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中央確定2016年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為:中西部地區普通小學每生每年6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00元;東部地區普通小學每生每年65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50元。在此基礎上,對寄宿制學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標準增加公用經費補助,繼續落實好農村地區不足100人的規模較小學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經費和北方地區取暖費等政策;特殊教育學校和隨班就讀殘疾學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標準補助公用經費。同時,取消對城市義務教育免除學雜費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中央獎補政策。
(二)從2017年春季學期開始,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學生“兩免一補”政策。在繼續落實好農村學生“兩免一補”和城市學生免除學雜費政策的同時,向城市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并推行部分教科書循環使用制度,對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給予生活費補助。中央財政適時提高國家規定課程免費教科書補助標準。
(三)以后年度,根據義務教育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適時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相關政策措施。
高校、軍隊、農墾、林場林區等所屬義務教育學校經費保障機制,與所在地區同步完善,所需經費按照現行體制予以保障。
五、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統籌協調。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省級人民政府要切實發揮省級統籌作用,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和省以下各級政府間的經費分擔辦法,完善省以下轉移支付制度,加大對本行政區域內困難地區的支持。各省(區、市)要將實施方案、省以下資金分擔比例和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貧困面,于2016年3月底前報財政部、教育部。縣級人民政府要按照義務教育“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落實管理主體責任。國務院有關部門要發揮職能作用,加強工作指導和協調。
(二)優化教育布局,深化教育改革。各地要結合人口流動的規律、趨勢和城市發展規劃,及時調整完善教育布局,將民辦學校納入本地區教育布局規劃,科學合理布局義務教育學校。加快探索建立鄉村小規模學校辦學機制和管理辦法,建設并辦好寄宿制學校,慎重穩妥撤并鄉村學校,努力消除城鎮學校“大班額”,保障當地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加強義務教育民辦學校管理。深化教師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城鄉教師和校長交流機制,健全義務教育治理體系,加強留守兒童教育關愛。
(三)確保資金落實,強化績效管理。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經費分擔責任足額落實應承擔的資金,并確保及時足額撥付到位。縣級人民政府要加強縣域內教育經費的統籌安排,保障規模較小學校正常運轉;加強義務教育學校預算管理,細化預算編制,硬化預算執行,強化預算監督。規范義務教育學校財務管理,創新管理理念,將績效預算貫穿經費使用管理全過程,切實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四)推進信息公開,強化監督檢查。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將義務教育經費投入情況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并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各級財政、教育、價格、審計、監察等有關部門要齊抓共管,加強對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資金使用管理、學校收費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各級教育部門要加強義務教育基礎信息管理工作,確保學生學籍信息、學校基本情況、教師信息等數據真實準確。
(五)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氛圍。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統一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宣傳工作,廣泛利用各種宣傳媒介,采取多種方式,向社會進行深入宣傳,使黨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確保統一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執行。凡以往規定與本通知規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國務院
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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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機制:農村孩子免交學雜費的8年之旅
為進一步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近日,中央財政下達了2014年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資金878.97億元,在學生人數減少的情況下,仍比2013年增加約50.6億元,增長6.1%。
事實上,從2006年開始的8年時間,農村的孩子上學的學雜費不用交了,很多困難家庭的`孩子也終于有學上了。而這背后的“功臣”就是國家實施的一項惠民政策。
2005年年末國務院印發了關于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改革的通知。作為一個新機制,該政策按照“明確各級責任、中央地方共擔、加大財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組織實施”的原則,建立了中央和地方分項目、按比例分擔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
中央重點支持中西部,適當兼顧東部部分困難地區。該政策從2006年在西部農村中小學實施,2007年擴展至全國。
新機制的特點與深意
新機制的特點主要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一是把農村義務教育全面納入公共財政保障范圍。二是建立了中央和地方分項目、按比例分擔的機制。在資金的總體安排上,體現了“中央拿大頭”的原則。三是實行了由省級政府負責統籌落實省以下各級政府應承擔的經費,制定地方各級政府的具體分擔辦法,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以保證中央和地方各級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資金落實到位。
同時,在部分地區試行建立農村中小學預算編制、資金支付管理等制度,加強對農村中小學的財務管理,農村中小學“校財局管”,強化監督檢查,切實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益。
“新機制”的實施對于我國義務教育的發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經過2006年在中西部部分地區的試點,2007年的全面推開和調整完善,到2009年底,國務院確定的改革目標比原計劃提前一年全部實現。
2010至2011年,連續兩次將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標準每年提高100元,“一補”生均標準每年提高250元。
2011年,中西部地區年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達到小學500元、初中700元,東部地區年生均達到小學550元、初中750元,同時,對不足100人的農村小學教學點按100人核撥公用經費,較好地滿足了農村中小學教學和運轉之需;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一補”生均標準達到每年小學1000元、初中1250元。
據統計,2006-2013年,全國財政已累計安排保障機制改革資金(不含教師工資)8950億元,其中:中央財政5050億元、地方財政3900億元。中央財政資金從2006年的150億元增長到2014年的878.97億元,年均遞增24.7%。
保障機制改革以來,一方面,農村免費義務教育全面實現。全國公共財政預算內農村義務教育經費占農村義務教育總投入的比重,由稅費改革前1999年的67%提高到2010年的97.05%,實現了義務教育納入公共財政保障范圍的歷史性轉變。
全國近1.3億名農村學生全部享受免除學雜費和免費教科書政策,中西部地區1228萬名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獲得生活費補助。
2011年,我國小學凈入學率達99.8%,高于上一年世界平均水平12個百分點。初中毛入學率達100.1%,高于上一年世界平均水平20個百分點。我國15歲以上人口和新增勞動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分別達到9年和12.7年,均處于發展中國家前列。
另一方面,農民負擔切實減輕。粗略估算,僅2006-2010年國家安排的“兩免一補”資金,相當于全國農民減少支出2300多億元,平均每個小學生家庭年減負250元、初中生家庭年減負390元。改革成果直接惠及廣大農民群眾,農村學生家庭負擔明顯減輕,因貧失學的學生也因此重返校園。
此外,經費保障水平顯著提高。加大了對中小學教師工資經費支持力度,確保教師工資水平不斷提高。
另外,學校收費行為明顯規范。農村義務教育各項合理的經費需求全部納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從源頭上治理了教育亂收費。
新機制不斷完善
在新機制實施的過程中,也積累了不少經驗。新機制順利推進的關鍵環節在于多部門的密切配合。比如各省、市、縣各級政府均成立了改革領導小組,建立了由政府相關領導任組長,財政、教育、審計、監察等部門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部分省份的黨政“一把手”親自掛帥,相當多的市、縣都將此項改革列為“一把手”工程。
各級政府明確各自責任,積極籌措資金,確保改革資金落實到位。同時,為了使財政資金得到有效利用,還制定了有關公用經費、校舍維修改造、資金支付管理等多項管理制度。
此外,還建立中央對地方?畹膰鴰焯卦O專戶試點制度,對中央財政安排的義務教育經費撥付實行動態監控,確保資金撥付到位。全面推行中小學預算制度,將學校各項收支統一編入預算。
隨著改革的深入,在改革過程中出現了一些新情況和新問題,多年來,中央財政不斷健全保障機制,主要政策包括:
一方面堅持“保基本”。一是全部免除農村中小學生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并對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補助生活費。
二是不斷提高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保障水平。到2013年年底,農村中小學校生均公用經費經過6次提高標準后已經達到中西部小學560元、初中760元,東部地區小學610元,初中810元。同時,要求地方在分配資金時向寄宿制學校、規模較小學校和教學點等薄弱學校傾斜。
三是健全農村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長效機制。中央根據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在校生人數和校舍生均面積、使用年限、單位造價等因素,建立了校舍維修改造長效機制。
比如,2006年汶川地震后,校舍安全問題突出,2009年—2012年實施校舍安全工程,中央投入300億元,帶動地方投入3500億元。
針對部分薄弱學校辦學條件較差,2010年,又啟動了實施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計劃,共投入656.6億元。
四是鞏固和完善農村中小學教師工資保障機制。中央財政通過加大一般性轉移支付力度,保障農村中小學校教師工資按時足額發放。
另外一方面,在“保基本”的同時,著力“補短板”,積極支持解決農村義務教育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一是從2010年起啟動實施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計劃。2010-2013年,中央財政共安排約657億元。從2014年起,按照“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薄弱學校改造計劃資金將用于大力支持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工作。
二是從2011年啟動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2011-2013年,中央財政共安排營養膳食補助資金301.9億元。
此外,財政還將關注點放在努力“提質量”上面,支持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專門啟動“特崗培訓”、“國培計劃”和鼓勵地方實施鄉村教師生活補助體系。
可以看出,隨著我國經濟的持續發展,農村義務教育投入快速增長,財政投入占農村義務教育經費總投入的比重也在不斷提升。
當然,資金的投入越多,需要的監督和管理越多。2014年3月國務院啟動了督導工作,督導委員會將前往各地進行督察指導工作加強對經費使用的管理。
保障機制改革基本目標實現后,我國農村義務教育發展站在了新的歷史起點上。
為此,業內人士提出完善義務教育財政支持政策的思路:圍繞“;、補短板、提質量、促公平”,按照“政策框架不變、內容充實完善、標準動態調整、經費管理加強”的理念,堅持“更加注重薄弱環節、更加注重均衡發展、更加注重質量提高、更加注重投入績效”的原則,聚焦薄弱地區攻堅克難,增強政策的針對性和靈活性,推進教育綜合改革,努力構建覆蓋面更廣、保障水平更高、管理更加規范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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