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區政協六屆常委會2008年工作要點的安排,3-4月份,區政協組織部分委員,采用分組實地走訪、座談討論、調查研究等方式,對全區投資軟環境建設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此次調研涉及我區經貿、招商、城建、城管、物價、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和部分國有、非公企業。針對我區投資軟環境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委員們高屋建瓴,著眼未來,提出了一些切實可行的對策和建議。現將此次調研的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對我區投資軟環境建設的總體認識
近年來,區委、區政府對營造自身發展環境、加強投資軟環境建設十分重視,始終把優化環境放在促進全區社會經濟發展的戰略高度去認識,牢固樹立人人都是投資環境、環境就是生產力的思想,認真落實優化“三個環境”的優惠政策,以優化投資軟環境推動全區的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推動招商引資工作的開展。區政府各有關部門在改善投資軟環境方面,依托職能,不斷更新思想觀念,創新管理機制,提高辦事效率,強化依法行政,落實優惠政策,增強服務意識,做了大量的工作。如:區經貿委本著政策上放寬、發展上扶持、服務上優化的指導思想,切實解決非公企業用地難、融資難的問題,滿腔熱情地為非公有制經濟保駕護航;區聯服辦簡化審批程序,為來區投資者提供“一站式”服務和免費代辦服務,大大縮短了辦證周期;區招商局不斷轉變觀念,強化誠信服務,創新管理機制,提高辦事效率,努力營造招商引資的良好環境;區建設局以硬化、綠化、美化為重點,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以硬環境建設促進投資軟環境建設;區城管局徹底轉變職能,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規范執法行為,投資軟環境建設有實招;區物價局不斷規范價格行政執法工作程序,切實加大對影響投資環境、損害群眾利益的行政事業性違規收費案件的查處力度,創造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工商七里河分局通過實行“四公開一承諾”制度和“首問首辦責任制”,提高了辦事效率,營造了優越的服務環境。通過實行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管理辦法,規范了收費管理,營造了優越的發展環境。通過文明執法、合理執法,維護了有序的法制環境。通過開辟(baogao.cnrencai.com)就業“綠色通道”,幫扶企業,積極營造了優越的創業環境;區地稅局進一步完善了定額報批程序、審批權限、定額調整、發票使用、超定額補稅五項規定,增加了定額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同時,堅持不懈地加強隊伍建設,大力開展文明誠信創建活動,環境建設取得了顯著的成效;蘭州供電局等單位以提高辦事效率、優化服務質量為主題,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便民措施,徹底改變電老大的形象,以嶄新的面貌和人性化的服務贏得了客戶的信賴。
近幾年來,雖然我區投資軟環境建設在全區上下的不懈努力下,取得了顯著成效,但存在的問題也不容忽視。諸如思想觀念還不夠新,政府有關部門轉變職能的力度還不夠大,管理機制的創新還不夠快,行政執法還不夠規范,辦事效率還不夠高,服務意識還不夠強,管理工作的透明度還不夠高等一些突出問題,都在很大程度上制約和影響了我區投資軟環境的進一步發展。
據一些國外機構和企業對我國投資軟環境的最新調查研究表明,相當一部分國外投資者對我國的投資軟環境還不是很滿意。例如,有40%以上的日資企業認為,我國投資軟環境的改善還不夠顯著,這個比例比較高。而國內的一份調查,更令人觸動,外資企業對我國東部某大城市的投資軟環境進行評分,滿分是6分,該市在政府機關辦事透明度方面只得了1.5分,政府工作人員素質僅為1.6分,機關辦事效率僅為2.4分,就是說還不及格。去年,國家外資司與部分地方計委聯合對中西部地區8個省(區)、市的外商投資軟環境進行了問卷調查,外商對中西部地區的投資軟環境也反映出相當多的問題。
綜上所述,不夠寬松、不夠和諧的投資軟環境是目前制約我國改革開放的瓶頸之一,對于東南沿海較發達地區是如此,就我們內陸相對落后的地區來講,更是如此。要深化改革,擴大開放,保持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就必須突破這個瓶頸。
二、關于投資軟環境建設的要素構成
調研期間,委員們一致認為,投資軟環境建設是一項龐大的系統工程,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內容涵蓋面寬。同時,投資軟環境還帶有很大的隱性特征,是有形與無形的統一。雖然投資軟環境建設這一概念各地都在頻繁使用,但它所包含的主要要素尚無一個明確答案,目前仍是一個需要繼續研究探討的理論課題。
綜合我區投資軟環境建設實施情況,我們認為,投資軟環境主要指人文環境,包括政策環境、法制環境、市場秩序以及管理服務水平等方面的內容。同時,值得我們注意的是軟環境建設是相對硬環境建設而言的。硬環境建設是軟環境的基礎,軟環境建設是硬環境建設的條件,兩者之間相輔相成,相互聯系。加強硬環境建設不能忽視軟環境,改善軟環境也必須以增強硬環境為基礎。
三、對發展我區投資軟環境的建議與對策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其他縣區與我區的政策差異進一步縮小,靠優惠政策擴大開放的優勢明顯減弱,必須把著眼點從依靠政策為主轉向以創造一流的環境為主上來,以形成對外開放的新優勢。根據我區投資軟環境建設面臨的形勢和任務,我們建議:
㈠、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創造一流的政務環境
環境決定發展,政府創造環境。政府作為管理國家經濟、社會事務的執行機關,與企業和老百姓的關系最密切,在環境建設中扮演著重要角色。雖然我區在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中已邁出了可喜的步伐,但是政府在職能轉變上的任務仍很艱巨,必須把規范政府行為,提高行政效率作為投資軟環境建設的關鍵抓實抓好。政府要切實轉變職能,擺正位置,不能既“吹哨子”又“踢球”。政府的職能應當轉到經濟調節、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上來,把投資決策權和生產經營權交給企業,把社會可以自我調節和管理的職能交給中介組織,把群眾自治范圍內的事務交給群眾自行依法辦理。
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是轉變政府職能的一項重要內容。要著力解決以審批代替管理的問題,改變部分行業中存在的“管理就是審批、審批就是收費”的現象。對不符合政企分開和政事分開原則、妨礙市場開放和公平競爭以及實際上難以發揮有效作用的行政審批,要堅決予以取消;可以用市場機制代替的行政審批,要通過市場機制來運作。在可能的情況下,應盡快將有關審批項目轉為核準制。完善行政審批程序,堅決糾正“重實體、輕程序”的傾向。要合理劃分和調整部門和崗位之間的行政審批職能,簡化程序,減少環節,加強和改善管理,強化服務,提高辦事效率。
建立行政審批責任追究制度。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在賦予行政機關及審批人審批權時,規定其相應的審批責任,明確行政審批每一環節的權限和責任。對于審批事項審批后的監督也要實行監督責任制,明確規定負有監督職責的部門和人員,賦予監督部門和人員依法監督權,并規定其相應的監督責任。對不依法履行監督責任或監督不力、對違法行為不予查處而造成嚴重后果的,行政審批主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員應承擔相應行政責任或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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