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生育保險新政策
十三五期間,湖南省城鄉生育保障制度將進一步完善,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湖南生育保險新政策,歡迎閱讀!更多消息,歡迎關注中國人才網!
生育醫療費用納入補助范圍
《湖南省婦女發展規劃(2016-2020年)》等文件指出,“十三五”期間,全省城鄉生育保障制度將進一步完善,生育保險覆蓋所有用人單位,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城鄉婦女。
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后,如何保障婦女合法享有生育保險?
省人社廳黨組成員、省醫保局局長陳建林介紹,全省將貫徹落實社會保險法,制定配套法規,為婦女普遍享有生育保險、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提供法制保障。接下來,湖南將進一步完善生育保障制度,推進生育保險用人單位全覆蓋。
根據國家統一部署,未來5年,湖南還將嚴格落實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相關政策,逐步合并實施生育保險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建立健全統一的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將城鄉居民生育醫療費用納入補助范圍,并逐步提高補助標準。并根據我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政策的調整,落實女職工延長產假期限制度,確保產假待遇相關制度的嚴格執行。
此外,針對全面兩孩時代可能出現的婦女就業歧視等現象,新的婦女發展規劃還特別提及,不得在勞動合同中規定或以其他方式變相限制婦女結婚、生育。今后將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依法查處用人單位和職業中介機構的性別歧視行為。
湖南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女職工新增加60天產假視同出勤
隨著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調整,《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五次修正)》對產假的有關規定作了修改:取消了晚育女方30天產假和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女方30天產假,對所有依法生育子女的'女方都增加了60天產假。
1、根據《通知》,國家規定的產假期間由生育保險基金發放生育津貼,支付生育津貼天數及標準仍按《湖南省城鎮職工生育保險辦法》有關規定執行,即按98天發放生育津貼,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孩子,增加產假15天。取消原有因晚育和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而增加產假的情形。
2 、我省《條例2016版》新增加的60天產假暫不納入我省生育保險生育津貼發放范圍,女職工在此期間視同出勤,其工資福利等有關待遇由用人單位按規定發放。待國家《生育保險辦法》出臺后,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3、2016年1月1日以后合法生育的參保女職工,按上述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2016年1月1日至11月14日,已按其他情形發放生育津貼的地區,不進行追溯處理,2016年11月15日起按照本通知規定執行。
推薦閱讀:
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并試點開始
為進一步增強生育保險保障功能,提高社會保險基金共濟能力,推進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改革,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定:授權國務院在12個試點城市行政區域暫時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四條、第六十六條關于生育保險基金單獨建賬、核算以及編制預算的規定,將生育保險基金并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征繳和管理。
12個試點城市行政區域
河北省邯鄲市 山西省晉中市
遼寧省沈陽市 江蘇省泰州市
安徽省合肥市 山東省威海市
河南省鄭州市 湖南省岳陽市
廣東省珠海市 重慶市
四川省內江市 云南省昆明市
試點方案由國務院作出安排,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本決定實施期限為二年。
國務院及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衛生計生等部門要遵循保留險種、保障待遇、統一管理、降低成本的總體思路,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組織指導和監督檢查,及時總結經驗,并就暫時調整適用有關法律規定的情況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作出報告。對實踐證明可行的,修改完善有關法律規定;對實踐證明不宜調整的,恢復施行有關法律規定。
本決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相關文章推薦:
2.
【湖南生育保險新政策】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