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繼續深入學習貫徹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在摸清新情況,找出新問題的基礎上,以改革創新的精神全面推進合肥市機關黨的建設,為合肥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堅強的政治保證。市直工委于2007年12月下旬-2008年元月中旬,按照市直機關黨建工作聯系片制度,由工委委員帶隊,組織工委機關同志組成 6個調研小組,分別對縣區直機關工委和全市84個市直單位的機關黨建工作進行了一次全面系統的調研。
這次調研采取面上調查和重點調研相結合的方式以及深入部分縣區直機關工委和市直單位聽匯報、看資料、發問卷調查表、召開座談會等方法進行。由于各縣區委及市直各單位黨組(黨委)的高度重視和積極配合,整個調研活動順利圓滿,取得了預期的效果,F將調研情況整理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截至目前,共有74家市直單位黨組織隸屬市直工委,包括59個黨委、47個黨總支、564個黨支部,共有黨員11530人,其中在職黨員6878人,離退休黨員2052人,其他黨員2600人(兩個人才市場)。同時,市直工委還對10家市直單位黨組織和三縣四區機關工委具有業務指導職能。市直單位包括8個黨委、5個黨總支、102個黨支部,共有黨員2174人,其中在職黨員1365人,離退休黨員809人;縣區直機關工委負責管理342家縣區直單位的機關黨組織,黨員近15000人。
二、機關黨組織的工作現狀及取得的主要成效
近年來,市直各機關黨組織根據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的要求,緊緊圍繞市委的工作目標,按照“圍繞中心抓黨建、抓好黨建促發展”的工作思路,積極開展工作,不斷取得新的進步,特別是“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建設學習型機關”、“機關效能建設”及“查擺找補創”等活動的開展,充分體現了機關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為合肥市的三個文明建設和跨越式發展提供了堅實的政治基礎和組織保證。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市委高度重視機關黨建工作
為了加強對機關黨建工作的領導,市委先后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機關黨組織建設工作的意見》(合發[2001]38號)、《關于轉發市委組織部、市直機關工委〈關于對市直單位黨組(黨委)實行機關黨的工作目標責任制的意見(試行)〉》(合發[2003]6號)以及《中共合肥市委關于加強機關黨的先進性建設的若干意見》(合發[2007]5號)一系列文件。這些文件從不同方面進一步指導規范了機關黨建工作。同時,市委堅持每年召開一次機關黨的工作會議,對機關黨建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和部署。市委分管領導多次過問并聽取機關黨建工作匯報,就具體工作提出指導意見。
2、市直各單位黨組(黨委)積極支持機關黨組織建設
大多數市直單位的黨組(黨委)都能在人力、物力和財力等方面關心、支持機關黨組織的工作,把機關黨建工作納入黨組(黨委)的工作議程和年度工作目標;黨政主要領導能定期聽取機關黨組織的工作匯報,經常研究和討論機關黨建工作,及時解決機關黨建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支持機關黨務干部履行工作職責,幫助改善工作環境和條件。
3、市直機關基層黨組織進一步健全,各項制度進一步完善
市直機關各單位都按照有關規定設置了基層黨組織,并由本單位行政正、副職黨員領導干部擔任機關黨組織書記,設立機關黨委和黨總支的基層黨組織還配備了專職副書記,他們的文化程度都在大專以上,均有相當的黨務工作經驗和相應的工作能力。大多數機關黨組織在堅持“三會一課”、政治學習、黨員的教育管理和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都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且成效明顯。
4、市直機關黨組織圍繞中心開展工作,充分發揮了機關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市直機關各級黨組織都能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以推動合肥跨越式發展作為機關黨建工作的第一要務,在統一思想、凝聚人心、優化環境、提高效能、促進發展等方面積極開展活動,有力地服務和保障了經濟建設和“三大推進”。機關廣大黨員立足本職崗位,認真履行職責,為合肥的跨越式發展建功立業,作出了顯著貢獻。
三、目前機關黨建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及其主要原因
近幾年盡管我市機關黨建工作取得明顯成效,但也還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表現在:
1、機關黨建工作發展不平衡。機關黨的工作在一些部門和單位還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存在重業務輕黨建現象,機關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到位。部分機關黨組織工作一般化,缺少特色和活力,在服務經濟工作、推動機關建設、加強黨員教育等方面發揮作用不夠。調查中發現,近幾年提拔的少數年輕領導干部對黨建工作不熟悉,黨務知識不了解,沒有做到黨建工作與行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獎懲。
2、黨建規范性文件執行不到位。部分市直單位對于中央《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及市委出臺的有關加強機關黨建工作的政策性文件的要求,借口業務工作忙執行不到位,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不愿做艱苦細致的工作,使得機關黨組織作用發揮不充分,有些黨員黨性觀念、黨員意識淡薄。少數市直單位沒有按照相關規定選配機關黨務干部,還有些機關黨組織成為“不管部”,專職黨務干部專職不專,導致大量工作集于一身,不能專心從事黨建工作。
3、黨群關系相互交叉,上下不順。據統計,目前有10個市直機關單位黨組織關系不在市直工委,16個單位機關工會關系不在市直工會,18個團組織關系不在市直團工委,這樣的黨群關系既不利于機關黨組織對群團組織的統一領導,又給工作的開展帶來一定難度和忙亂。
4、工作和活動經費保障問題。部分縣區直機關工委和市直單位的黨建經費和群團組織的活動及工作經費保障不到位,影響了黨建和群團組織工作的正常開展。
5、黨建工作缺少思路,缺少創新。我市機關各級黨組織(包括工委)對履行基本職能認識不高,措施不多,工作不到位,滿足于組織開展幾次活動。而沒有緊緊圍繞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中心工作,發揮機關黨組織和黨員的作用上缺乏創新,內容空洞,形式單一。沒有正確把握立足點,選準著力點,抓住切入點,強化結合點,整個黨建工作缺乏生機與活力。
調查結果表明,導致上述問題存在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少數單位黨組(黨委)對機關黨建工作重視程度不夠,存在軟指標軟對待的現象,重業務輕黨建,人為地把黨建工作與行政工作相隔離,沒有把黨建工作擺到應有的位置;二是全市機關黨組織和群團組織隸屬關系仍未完全理順,客觀上增加了全面做好機關黨建工作的難度;三是機關黨建工作的管理模式、方式方法老一套,缺乏創新,不能適應新形勢的發展要求;四是機關黨務干部較之于行政、業務干部,在政治、經濟待遇和工作條件等方面存在差距,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他們的工作積極性。
四、當前加強機關黨建工作的思考和建議
在這次調研中,大家一致認為,隨著全國、全省、全市政治經濟形勢的發展變化,我市機關黨建工作面臨著很多新機遇、新任務、新情況和新問題,主要體現在:一是黨的十七大對機關黨的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為進一步加強機關黨建工作提供了新的歷史機遇;二是市委、市政府提出奪取“十一五”后三年經濟社會發展的奮斗目標,在這個合肥發展的緊要關口,發揮機關黨組織的政治保證作用顯得尤為重要;三是圍繞合肥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和現代化濱湖大城市建設的新形勢,建設合肥,發展合肥,關鍵在黨,關鍵在人,市直機關如何結合實際,大膽創新,進一步提高機關黨員干部的素質,增強他們的生機和活力,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這是擺在各級機關黨組織面前的一項十分緊迫的任務;四是市委《關于加強機關黨的先進性建設的若干意見》為我市機關黨建再上新臺階指明了努力方向,但要真正落實到位,還要下一番功夫;五是隨著改革開放,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機關黨員、干部的思想觀念和工作、生活方式也隨之發生變化,這都要求我們在機關黨建的方式方法上與時俱進,不斷創新。
上述情況表明,我市機關黨建工作在新的形勢下,既面臨著機遇,又面臨著挑戰,要搶抓機遇,贏得挑戰,就必須充分發揮機關黨組織的政治優勢和工作優勢,切實做到緊緊圍繞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這一主線,緊密聯系合肥發展的實際和黨員干部的實際,認真落實黨的十七大提出的“六個著力”的要求,以改革創新的精神,全面加強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設,在合肥跨越式發展進程中,不斷創新工作載體,發揮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和黨員干部的先鋒模范作用。因此,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機關黨建工作是充分發揮黨的基層組織推動發展、服務群眾、凝聚人心、促進和諧作用的需要。為此,提出以下工作建議:
1、要進一步統一認識,提高各級黨委對機關黨建工作的重視程度。市直各單位黨組(黨委)要以十七大精神為指導,以改革創新精神開創機關黨建工作新局面,建立健全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把握機關特點,創新活動載體,拓展工作領域,改進工作方法,使機關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始終充滿生機和活力。認真組織實施市委的《關于加強機關黨的先進性建設的若干意見》(合發[2007]5號),進一步規范市直單位黨組(黨委)對機關黨建工作的指導。市直工委將盡快根據中央《工作條例》和市委5號文件完善機關黨建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每年對機關黨組織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一次檢查考核。
2、要建立機關黨建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形成機關黨建大格局。由市委分管領導牽頭,市直機關工委、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宣傳部、市人事局、財政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分管領導參加的聯席會議。每年研究兩次全市機關黨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協調解決黨建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建議市委成立以市直工委、市委組織部、市紀委等相關部門組成的聯合考核小組,每兩年對市直各單位黨組(黨委)黨建工作進行一次考核,考核結果通報并報市委,使機關黨建工作和相關部委辦局工作聯動起來,防止出現重復部署,重復內容和形式,形成全市機關黨建大格局。
3、要進一步理順市直機關工委對全市市直單位機關黨組織的領導關系以及群團組織的隸屬關系。領導市直機關各級黨組織抓好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分類指導市直各部門(單位)機關及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市直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女等群眾組織工作是市直工委的兩個重要職責,由于部分市直單位機關黨組織關系不在市直工委,特別是部分市直單位的工、青、婦組織關系直接隸屬于市總工會、團市委以及市婦聯,因而使市直工委無法完整行使職責。建議盡快理順各類關系,將同為市直機關的黨群組織關系皆劃歸為市直機關工委,以強化市直工委對市直機關黨組織以及群團組織的同一標準、統一領導,亦使群團組織更好地接受黨組織的領導。
4、要進一步加強黨務干部隊伍建設,配齊配強機關黨務干部。近年來,隨著改革開放、經濟發展形勢的變化,特別是黨的十七大報告又賦予了機關黨建工作許多新的內容,而不少市直單位黨建工作都存在任務重、人員少的問題,這就要求我們要進一步加強機關黨務干部建設。建議加強對各單位黨組(黨委)“一把手”以及機關黨務干部的培訓工作,特別是兼職支部書記的培訓,從而更新他們的黨建業務知識,提高他們的黨建工作水平。此外,為進一步強化市直工委對市直機關黨組織的領導職能,建議市委加強對機關黨務干部的選拔、交流和使用,同時由市直工委統一對市直機關專職黨務干部進行考核或選派。
5、要進一步規范市直各單位黨費、工會會費和團費收繳制度,確保市直機關黨建以及群團工作經費使用渠道的暢通。目前,市直各單位的黨費和團費雖然由市直工委統一收繳,但都全額上交市委組織部和團市委,各市直機關工會會費由市財政直接撥給市總工會。這樣,市直工委開展黨工團活動所需經費只能向市委組織部、市總工會和團市委申請下撥,否則無法進行正常工作,這樣的收繳方式既不規范也不利于各項工作的開展。建議市直機關單位黨費、工會會費和團費均由市直工委統一收繳,再按一定比例上交市委組織部、市總工會和團市委,留成部分用以返還市直各單位和市直工委開展全市機關黨建及群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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